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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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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营] 大讨论:对于工艺不一致的情况如何处理?(重奖前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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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5-30 22: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工艺变了很多,后来正好经历一次工艺核查,报的就是变了工艺,给批了,但现在监管严了,应按指导原则做研究报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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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6-6 10: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上还是要遵守的,但是为了生产安全,有时候还是要按照实际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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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6-6 21: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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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09: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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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6-7 11: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再注册的准备,根据新版GMP对文件进行补充。这样的话,可以减少审批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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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6-8 12: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真话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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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6-9 11: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表示 无语,只能,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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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6-17 10: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补充申请好了,不然每次检查都要面对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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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6-17 11: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报批上面检查出来要按假药处理后果很严重,上面检查要求看批准的注册批件及批准的工艺,真不报批只能是造假记录应付检查,个人观点,不一定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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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5 11: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企业都存在这个问题,以前有的企业因上报处方保密顾 意做的,有的是新产品批下来后不适合大生产改在生产车间内改的,有些企业现在怕按指导原则做研究报补充申请,但有的改动大,需做一类变更,钱太多了做不了,只能这样做下去。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认为还需按批导原则做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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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6-25 13: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尽量按照补充申报走,但是时间太长了,而且好多快相当于新药的申报了。我记得没错的话北京前两年搞过两次再注册,很多厂子就顺便把工艺改了的报上去。药监局也知道很多老品种工艺肯定变的,给个台阶下改了也就改了。再说以前的工艺药监局也没备案,他也不晓得哪个对哪个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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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6-27 09: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行生产工艺辅料比例与注册工艺辅料比例有稍微调整,但是,2010年版药典收藏后,只是注明辅料适量,这样,我们就按照药典辅料适量执行,不算与注册工艺不符。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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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8-14 17: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与注册时工艺一致,当然,按前些年注册工艺有些产品做不出来,就应该变更注册工艺,避免长期做假记录,风险太大!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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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8-14 17: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与报批的一直,否则就是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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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4 17: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按程序申报,否则以后生产时有违法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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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2: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GMP第四条,我们应该努力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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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5: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道理是应该和注册相符,主要是感觉国家局制定出台法规考虑不够周到,以前是一放就乱,现在是一抓就死。目前的上市品种变更管理指导原则,象如片剂滑石粉改二氧化硅都要报,其它的更不讲了,搞得太死已经束缚企业的创新改进,因为没几个企业承受得起二类以上的变更申报代价,最终只能走能不变就不变。

另有个问题请教大家,我们对中药浸膏的干燥用喷雾干燥方式,目前想采用新的真空带式干燥方式(温度低于喷干),但带来一个问题,由喷雾干燥变真空干燥,不知报上去会按几类变更申报,因为我们看了指导原则后,不知是否会被要求证明干燥方式变化没引起成份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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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7 11: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艺与上报不一致,要看是按几类变更上报,如果是一类变更,你需要权衡上报后能否批下来,另外花的钱老板能否承受,上报了药监部门能否让你现在还继续生产,这都是个不定的事,所以我认为这类变更要慎重。二、三类变更可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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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8-29 12: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ylm123 于 2012-8-29 12:35 编辑

有报再注册时,进行调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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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14: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是很多企业的通病啊,工艺不一致,变更难,周期长。但是我们可以先按照根根要求一项一项的去做,这样总有变更的资料,老是觉得变更太难了,只想不做,这样下去去不是永远也没几乎去变更申请吗,还是赶快行动起来,马上做相关研究,为变更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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