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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意林枫 于 2015-6-11 12:23 编辑
原料药工艺验证应该如何做?
希望跟大家探讨一下。先说下个人理解吧:
1、首先看下GMP中工艺验证的定义:工艺验证应当证明一个生产工艺按照规定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规定的工艺参数: 研发阶段确定的注册申报工艺而来。持续生产:普遍认可的验证批次是3批。
问题来了:假设注册申报工艺确定了某步骤例如干燥温度范围为40-50度,那在做工艺验证的时候应如何去做呢?工艺验证的3个批次设定温度分别为上中下限三个点吗?又或者说是三个点需要各做3个批次去验证呢?
2、关键工艺参数范围的确定:GMP附录第二十条:应当在工艺验证前确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影响产品关键质量属性的关键工艺参数、常规生产和工艺控制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通过验证证明工艺操作的重现性。关键质量属性和工艺参数通常在研发阶段或根据历史资料和数据确定。
问题又来了:新药注册申报的工艺很多要不就是从卖临床批件的研究公司购买的,要不就是自己通过小试或者中试做出来的,对于工艺参数的筛选及参数范围的确定可以说是基本没有,基于新药注册进度的要求,很多反应条件及工艺参数的条件可能就没有做过相关研究,什么正交实验啊可能就没有,只要生产路线能做通就可以了,那就无从谈起参数范围的确定了。如果前期研究没有明确关键参数范围确定的原因,那后续做的工艺验证参数范围又何来支撑呢?
3、ICHQ8及新药技术转移指导原则里面都提出来了设计空间的概念,GMP中也明确了应通过验证结果确定工艺规程及操作规程。那么个人理解在理想状态下原料药的生产工艺验证应该是这样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在研发阶段的注册申报工艺里应该是最大的,即设计空间的那个概念。在进行工艺验证时工艺验证方案里的工艺参数范围应该落在设计空间内,范围可以等同也可以更收窄,最后根据工艺验证结果去确定工艺规程的参数范围又可以比验证方案的范围去收窄,最后这样才能确保工艺控制的有效性。
那么问题又来了:如果在前期研发阶段,对于工艺参数的范围确定就没有系统的数据支撑的话,后期做工艺验证的时候就无从下手了。我想问下群里有多少做原料药的可以说自家的工艺参数范围都是有数据支持的呢? 质量源于设计,QbD的理念说起来总是容易,实操起来总是难啊。个人愚见,希望与大家一起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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