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雪锋
收起左侧

[生产运营] 提一车间主任,是从生产提好还是质量提好?亲,你怎么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18 15: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和生产二人搭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7-29 13: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车间提最好,但必须要有成本管控能力及在较强的质量意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3 09: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看人员能力吧,如果生产都没啥子合适人何必为难自己硬性选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3 13: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从有经验的QA中提拔是比较合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3 13: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质量提,受权人放心;  从生产提,  估计会更顺利过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12 15: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看看大家说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18 10: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车间是以生产为中心的,质量属于辅助或者是监督管理。生产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19 19: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合格的车间主任应该兼顾很多方面的知识,因此从哪个渠道提拔不是重点,重点是其知识面的宽泛;
另外,作为一线管理的核心,不可或缺的责任心和优秀的忠诚度也是考察范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1 19: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车间的好,了解生产的各个环节,甚至是细节工作安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28 15: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ue_qinghe 于 2016-8-28 15:47 编辑

做质量的如果懂生产,何乐而不为呢!嘿嘿,这会不会充分暴露我是做质量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9 14: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车间主任我觉得应从生产上提,熟悉便于管理,不是说生产上的人就不注重质量了,一样的要抓质量,再质量上的人监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29 14: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质量还是生产,这个人首先要具备一定将要从事工作的基本技能,然后要有判断和解决一般问题的能力,否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30 08: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的说挺生产,质量的挺质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30 08: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从哪里提都一样,在其位谋其政,从质量部提看上去好像质量意识会强一些,不过生产任务到的时候,他还是会以生产优先的,就像楼上说的,还是个人素质和自我要求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8-31 11: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践证明,从哪提,出了问题都希望是别人的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31 12: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从车间提拔,但一定要有很强的质量意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7 14: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尔从质量提一个也是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9 10: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车间主任最讲究的是管理、行政。技术是基础。QA这方面太差、太差、太差。原先选拔总说优先从QA选拔,可结果基本上都是生产选拔,为啥,就因为生产人员管理能力强,有大局观,能够全局上把控好车间的日常生产、员工与员工间的矛盾处理,你让QA去管?巴不得跑多远,反正又不是人家的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9 11: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场QA也是懂生产的。毕竟生产工艺在那,一直延续既可以。即使有改变,不管是谁也都是从头学习。在车间提我觉得没有在质量提好,车间生产提高质量意识是很重要的,要不特别容易和质量部干仗。而且潜在的质量意识欠缺,在迎检时候很容易说走嘴的,有时候车间的做法真的很不管质量,比如我之前的公司车间把注射剂前充氮给停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9 11: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_童_话_℃ 发表于 2015-3-2 15:40
车间主任首先应该对一线生产实践和管理经验了解,有统管大局的管理能力。还是偏重于从生产一线提!

有时候现场QA比车间主任在现场的时间要长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3 10:0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