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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8号令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在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前,应当将已确定的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负责单位的主要研究者姓名、参加研究单位及研究者名单、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书、知情同意书样本等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抄送临床试验单位所在地和受理该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一:封面(模板) 申请事项分类:xxxxxxxxx 试验药物名称:xxxxxxxx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号: 药物临床试验方案号: 药物临床试验编号: xxxxx治疗外xxxxx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随机单盲、阳性药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 备案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65xxx01 手机号码:xxxxxxxxx40 所属部门及职务:xx部 xx专员 邮编:5xxxx4 传真:xxxx-65xxxx18 地址:xx市xx区xx路x号 备案单位(盖章):xxxx药业有限公司 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二:整理资料目录及资料内容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2.申请人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人一般指临床试验批件持有者。 资质内容及顺序:(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a)如委托CRO,需提供CRO资质、申请人与CRO的委托合同; b)如临床试验批件转让,需提供批件持有者和受让方的合同及受让方资质。 3.临床试验参加单位及研究者信息 a)负责单位、主要研究者姓名、所属科室; b)参加单位、研究者姓名、所属科室。 4.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 附与会伦理委员会成员表(姓名、职务、性别、专业情况、单位、签字) 5.知情同意书样本: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说明——列出变更内容。 6.已确定的试验方案(注:该方案会有方案号,以供封面内容的填写) a)需提供申办者和研究者签名页; b)国际多中心试验:需提供中、英文版本; c)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说明——列出变更内容。 三:盖章,写好回执单,送至省局备案 问题一:送至省局备案后,省局只有一个简单的回执单,是否需要一个可以跟踪的编号。 问题二:国家局是否也要报送,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菜鸟一只,求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