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a1213
收起左侧

[吐槽及其他] QA就要这么大包大揽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11 09: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当年,我们几个老员工给公司头牌生物药上市掉,日日夜夜加班,然后上掉啦就没仕么了,后来我们全走了,公司照样风生水起。所以,,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11 09: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的故事在我们单位也发生了,因不记录加受控编号这一件事,全厂的生主车间,检验部门增加了5-8个人,质量部门光控制编号的发放,不管打印号了。这样的结果就是,如果记录写错了可以自己打一张,我们这样的受控已没有实际意义,纯内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11 09: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1.把文件发放流程搞明白;
2.对于一个小企业的话,文件管理有两到三个人足矣;
3.记录受控是应该的,你们生产有计划吗?提前一天把记录都打出来,盖上章,保管好,等他们来领的时候写申请你签字不就行了吗?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感觉搞的那么复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11 10: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上系统前,可以考虑控制号打印,再使用打孔机(定制Logo)打孔来管理,打孔机放于QA受控管理,这样会比每页加盖要省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1 18: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Bernard65 发表于 2021-10-11 10:08
没上系统前,可以考虑控制号打印,再使用打孔机(定制Logo)打孔来管理,打孔机放于QA受控管理,这样会比每 ...

实际上有很多替换的需求,所以又不敢真正严格的受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12 09: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QA是药企生产活动的监管。就是对所有生产活动负责,QA不去管,还要别人管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1-10-27 13: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QA不是综合办公室,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东西,QA签字就可以了。QA要学会灵活处理。部分重要记录发放还不是怕同部门造假,记录不合适毁了重新来过。自己学会分清楚主次。文件管理员事再多,制定修改也是要和生产,质量领导沟通后才改。保证安全和质量以及可操作性的情况下越简单越好。你们文件制定太死板了,咨询公司不给一堆建议再怎么拿钱凸显专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7 16: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あ火舞あ 发表于 2021-10-11 08:26
我们以前文件管理员一个人也弄过来了,你这个文件修订没有计划,方法也不对,辅助记录可以按季度和年度进行 ...

这个可以交流一下。因为我自认处理工作的效率还蛮快的,也优化了不少工作流程。
1.首先是文件修订工作,确实是持续了半年,其中五个月的时间都是大家改文件,改完发给咨询公司给意见,反馈回来再开会讨论,再改,因为人手紧张的原因,每个部门和车间技术员就那么几个,每个人负责的文件是几十到上百个,因此都是在生产期间挤时间改文件,到最后一个月的时候大老板问进度发现都没交,下死命令要完成,然后就造成了我这边一个月收到几百份文件,还必须在这个月处理完。
2.辅助记录因为存在替换和升级的情况,所以基本不考虑按季度和年度发放,这个是我自己的判断,因为替换这种事情不可能上台帐,所以基本就文件管理员心里有个估算,这个公司的替换情况怎么样,或者说不走正规流程的修订情况。以QC为例,不铅印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记录错误率高,记录受控之后每天都有人找我替换记录,什么写错了写漏了算错了什么理由都有,第二是原记录替换率高,而且有些时候是大规模替换,最近一次替换是告诉我RSD值做不出来,如果走偏差那么偏差太多了,所以领导决定替换文件,于是我这边就要替换几十份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27 16: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的文控呢?为什么记录一开始不受控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7 16: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along9833 发表于 2021-10-27 13:57
QA不是综合办公室,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东西,QA签字就可以了。QA要学会灵活处理。部分重要记录发放还不是怕同 ...

我们不是文件太死板了,是领导太死板了,文件可以改,领导认定的事情改不了。但是最矛盾的地方是,大家都知道以我们现在的水平,就算记录受控也免不了频繁的替换,现在这样也无非只是让我们看上去是受控的。如果来真的,我们会出现大量的偏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7 16: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17727904142 发表于 2021-10-27 16:55
你们的文控呢?为什么记录一开始不受控呢?

一开始辅助记录使用部门自己发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27 17: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a1213 发表于 2021-10-27 16:57
一开始辅助记录使用部门自己发放。

自己发放也要在质量部受控, 你现在可以就是把所有文件产生的记录,放到云盘受控,权限就只给每个部门专人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7 17: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17727904142 发表于 2021-10-27 17:00
自己发放也要在质量部受控, 你现在可以就是把所有文件产生的记录,放到云盘受控,权限就只给每个部门专 ...

现在已经实行了受控程序快一个月了,很多工作都已经做完了,没办法回头了。结果就是我们打印机都快打废了,每周打四箱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27 17: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a1213 发表于 2021-10-27 17:02
现在已经实行了受控程序快一个月了,很多工作都已经做完了,没办法回头了。结果就是我们打印机都快打废了 ...

没事  咱们差不多,不然你以后还是麻烦的,把文件控制程序的分发修改一下,所有记录受控,存放于云盘,实时更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7 17: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17727904142 发表于 2021-10-27 17:05
没事  咱们差不多,不然你以后还是麻烦的,把文件控制程序的分发修改一下,所有记录受控,存放于云盘,实 ...

这个操作与我们的计算机受控手段冲突了,事实上公司以及把我们的云盘禁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27 17: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a1213 发表于 2021-10-27 17:06
这个操作与我们的计算机受控手段冲突了,事实上公司以及把我们的云盘禁掉了。

没得救了,救不到了,离职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7 17: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17727904142 发表于 2021-10-27 17:08
没得救了,救不到了,离职吧。

肯定的,准备年终奖拿了走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10-27 19:10: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之前的公司记录这些都是工厂印刷好的,提前报好的,然后根据部门领用开发放,领用台账部门的人员挑着。要领什么记录,Qa负责发放盖批号,你这个可能是由于遗留问题要整改才会都聚集到一起,等开头过去,正常开始流转以后会好点,人少找领导要人,领导不给干不完也有理由,你不找领导要人,可能他也不觉得你们忙不过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10-27 21: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像都有着一样的烦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10-28 08: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鱼儿s7z 发表于 2021-10-27 21:15
大家好像都有着一样的烦恼

是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5 01:4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