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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管理] 请问制药企业检验室整体搬迁需要许可认证吗?检验仪器需要重新确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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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6 10: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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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因GMP认证整体改造,在厂区内新建质检大楼,请问:
   1.单纯的整体实验室搬迁是否需要许可认证?需要的话法规规定在哪?
   2.搬迁后的检验仪器(特别是精密仪器)是否需要做确认方案重新确认?需要法规规定在哪?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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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6 10: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抢个沙发,静候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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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6 10: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应该明确需要搬迁的仪器的内容,然后针对具体的仪器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出可能受到搬迁影响的仪器,比如,精度、灵敏度、工作介质等;然后基于风险分析的结果,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再确认或验证,以及再确认或验证的程度。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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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6 11: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观点:
1.不需要,没看到有法规或文件的要求,但是在GMP申报材料,化验室图纸会有变化。
2.需要确认,所有的仪器设备都是定置的,在变更地点后需要对设备仪器进行重新确认,具体的法规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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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6 11: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条款见GMP第142条: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或厂房)、生产工艺、检验方法等发生变更时,应当进行确认或验证。必要时,还应当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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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及检验场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6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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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11: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阳山山 发表于 2015-1-26 11:07
条款见GMP第142条: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环境( ...

未提及检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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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1-26 11: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仪器是必须要再确认的,安装地点已经发生变化。
第一条不是很确定,不一定要重新认证,不过属于重大变更,应该要备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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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请问能提供强有力的要求规定吗? 领导不愿意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6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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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6 11: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1.单纯的整体实验室搬迁不需要许可认证!需要进行备案
  2.搬迁后的检验仪器(特别是精密仪器)是需要重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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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请问能提供强有力的要求规定吗? 领导不愿意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6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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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12: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wgt-王 发表于 2015-1-26 11:56
1.单纯的整体实验室搬迁不需要许可认证!需要进行备案
  2.搬迁后的检验仪器(特别是精密仪器)是需要重新 ...

谢谢!  请问能提供强有力的要求规定吗?  领导不愿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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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12: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窕淑女 发表于 2015-1-26 11:28
仪器是必须要再确认的,安装地点已经发生变化。
第一条不是很确定,不一定要重新认证,不过属于重大变更, ...

谢谢!  请问能提供强有力的要求规定吗?  领导不愿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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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条款没看到明确的要求,制药工艺验证指南(奥星的那本)203页有描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6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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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6 12: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6 11:13
未提及检验场所

第一百三十九条 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并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那就这条吧-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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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更强硬些的条款,这些都太绵了,跟领导说力度不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6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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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12: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阳山山 发表于 2015-1-26 12:13
第一百三十九条 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 ...

有没有更强硬些的条款,这些都太绵了,跟领导说力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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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6 13: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认证,但是需要做备案,变更质检实验室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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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6 13: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6 12:06
谢谢!  请问能提供强有力的要求规定吗?  领导不愿意啊

各个省局网站上都有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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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1-26 13: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6 12:06
谢谢!  请问能提供强有力的要求规定吗?  领导不愿意啊

GMP条款没看到明确的要求,制药工艺验证指南(奥星的那本)203页有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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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6 13: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各省局均有关于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规定,
据我所知广东、江苏、贵州等等各省都有的
——但目前李总理简政放权后是否有效,则需咨询省局。
如山东省药品生产关键设施等条件变更备案申请:要求如下:
□ 关键生产设备变更; 
□ 公用系统变更:□空调系统;□水系统;□工艺用气体系统 
□ 关键检验设施、检验仪器变更; 
□ 仓库新建、改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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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说的是事实,但是不是很多企业不这么干嘛?不是有句“不体现”吗?哈哈 能找到强有力的规定最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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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6 13: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6 12:06
谢谢!  请问能提供强有力的要求规定吗?  领导不愿意啊

1,各省市局都是有相应的管理规定的。
2,不能狭义的理解142条之“生产设备、生产环境”不包括“检验场所”,生产是广义的,应包括检验。
3,GMP中要求有竣工图的管理要求(可能多数企业对此变更未重视),也可以根据此要求,对相应的变更进行申请与评估,并对仪器的再确认范围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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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也知道这些,但是要有强有力的规定才可以跟领导谈,毕竟不是所有领导都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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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15: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胜利而来 发表于 2015-1-26 13:54
1,各省市局都是有相应的管理规定的。
2,不能狭义的理解142条之“生产设备、生产环境”不包括“检验场所 ...

谢谢,我也知道这些,但是要有强有力的规定才可以跟领导谈,毕竟不是所有领导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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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6 15: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胜利而来 发表于 2015-1-26 13:45
通常各省局均有关于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规定,
据我所知广东、江苏、贵州等等各省都有的
——但目前李总理 ...

谢谢,你说的是事实,但是不是很多企业不这么干嘛?不是有句“不体现”吗?哈哈  能找到强有力的规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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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1-26 16: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6 12:48
有没有更强硬些的条款,这些都太绵了,跟领导说力度不大

强硬点就是咨询药监局,拿着药监局的回复和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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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准备的下一步骤,不可能一开始就问药监局这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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