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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立新(愚公)] 愚公谈“原料药留样”—侧面回复坛友abc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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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1-12-25 16: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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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里的abc678朋友在“质量保证部QA”版块中,发了“(原料药)为什么留样包装要等同于或优于市售包装”的贴子。他在贴中指出Q7A中有这样的表述,并产生了“等同于可以理解,优于怎样解释”的疑问。
我试着谈一下这个问题。
对于原料药的留样,Q7A第11.7部分有三条表述,也说得很清楚。
(原料药)留样的包装和存放是为了对今后潜在的原料药质量进行评估,而不是用于原料药的稳定性检验(第11.70条)。
因此,企业可以自已决定是采用市售包装还是模拟的市售包装进行留样(我国新版GMP第225条(三)-2中也明确允许)。产品在市场上是否可以保证质量合格,这需要通过稳定性研究来证实。
Q7A第11.72条指出:“(原料药)留样应当存储在与原料药包装相同或与其等同的系统,或比商业包装能提供更多保护的系统中。~”。
该条很明确地告诉我们,原料药生产企业可以使用更具有保护性的包装(即优于市售包装)来留样。我觉得这是因为原料药生产企业与制剂生产企业的留样的目的不同。
制剂生产企业对成品药留样的目的是:用于药品质量追溯或调查。
原料药生产企业对原料药的留样的目的是:为了反映产品出厂时的真实质量,以便于将来可以评估该批产品的质量。
我个人认为:正是由于留样的目的不同,决定了对留样的包装要求也不尽一致。
不知我的观点是否能被同行接受?欢迎各位跟贴探讨。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币 +15 +1 收起 理由
tcme + 5 以前从未注意过这个优于,拜读后有所启发
jjb2005 + 10 + 1 愚公论事,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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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5 17: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典型的不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绝不罢休的代表
GMP附录明确说明了,要找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来想说明什么呢?准备执行Q7
第四十二条  原料药的持续稳定性考察:
(一)稳定性考察样品的包装方式和包装材质应当与上市产品相同或相仿。
(二)正常批量生产的最初三批产品应当列入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以进一步确认有效期。
(三)有效期短的原料药,在进行持续稳定性考察时应适当增加检验频次。

    悲哀,相当的悲哀

点评

估计我比你大多了,表生气,我二十年前比你狂多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25 18:07
不了解事情地起因,请不要乱发言!否则会让人看低你! 请看过坛友abc678原贴,再来评价此贴行不? 我从没在论坛骂过你,你也算第一人啦!若你也是搞化学药的,你这点留言狗屁不是! 林中小鸟! 喝酒了!过份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25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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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18: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愚公想改行 于 2011-12-25 18:04 编辑
武松 发表于 2011-12-25 17:44
这是典型的不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绝不罢休的代表
GMP附录明确说明了,要找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来想说明什么呢? ...


不了解事情地起因,请不要乱发言!否则会让人看低你!
请看过坛友abc678原贴,再来评价此贴行不?
我从没在论坛骂过人,你也算第一人啦!若你也是搞化学药的,你这点留言狗屁不是!
林中小鸟!
喝酒了!过分得责骂,你应该谦心听,否则,你永远不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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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18: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松 发表于 2011-12-25 17:44
这是典型的不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绝不罢休的代表
GMP附录明确说明了,要找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来想说明什么呢? ...

估计我比你大多了,表生气,我二十年前比你狂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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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18: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愚公想改行 于 2011-12-25 18:25 编辑
武松 发表于 2011-12-25 18:22
迂腐教条,祸国殃民


你有本事,推翻新版GMP(这基本是欧盟GMP真直译本)的框架,自己搞个中国GMP出来,让全国执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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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18: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松 发表于 2011-12-25 18:30
你本事才大呢,开口Q1闭口Q7,你真的可以把2010GMP销毁了,舍本求末、缘木求鱼的思维方式,还要教给其它坛友 ...

你是“数典忘祖”!所有的GMP,都是国外引进来的,你连“来龙去脉”都搞不清楚,即使让我和你吵架,我也觉得先给你讲一课,你才够资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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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18: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松 发表于 2011-12-25 18:38
没想你你这么老还会全盘西化的,说你思想开放其实是嘲笑你生吞活剥的照搬照抄
不过我要跟你讲课,中国2010 ...

GMP是谁先提出来的?你理解不了别人的东西,就难以创新!我不是个很崇洋迷外地人,坛友们都知道的!不和你玩啦!
以后你肯定会理解我说得话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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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19: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松 发表于 2011-12-25 18:48
我看你动不动就拿国外的东西来唬人嘛。
我要告诉你,谁先提出来的,在中国都要执行中国的GMP懂不?难道还要 ...

我认错行不?我真得和你探讨GMP是个错误,行不?
表吵啦!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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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1-12-25 19: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松 发表于 2011-12-25 19:05
我不这样认为,应该可以讨论。究竟该如何去执行GMP,你们应该指导大家如何避免机械教、条生搬硬套去理解和执 ...

请注意:愚公有“不知我的观点是否能被同行接受?欢迎各位跟贴探讨。”这么一句话。本来是何大家探讨的。武松先生是否准备上景阳冈?

点评

谢谢老弟!你说了句公正话,否则我可是有口难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25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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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19: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lxzxd007 发表于 2011-12-25 19:23
请注意:愚公有“不知我的观点是否能被同行接受?欢迎各位跟贴探讨。”这么一句话。本来是何大家探讨的。 ...

谢谢老弟!你说了句公正话,否则我可是有口难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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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1-12-25 20: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大了,越来越多有主见的高人浮出了水面,这是好事。
愚公的本意也是欢迎各位跟贴探讨,允许有不同声音,大家都能坦诚接受,年轻气盛一点也能谅解。但最好对事不要对人。
大家和谐相处,矛盾中发展。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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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1-12-25 20: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愚公。愚公加油。
武松还是平和点吧。大家来学习的,没必要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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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2-26 04: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仅以来学习的态度看此贴,二楼给出的答案貌似跟本贴相去甚远,谈的是两个东西,要是以小学生作文水平来要求的话,可以说你就算是抄作文选也应该找个“符合题意”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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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6 08: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脸妖 发表于 2011-12-26 04:42
仅以来学习的态度看此贴,二楼给出的答案貌似跟本贴相去甚远,谈的是两个东西,要是以小学生作文水平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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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2-26 08: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武松 发表于 2011-12-25 19:55
难道我这不是探讨?

欢迎您的探讨,但就论坛讨论之事,我也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对于abc678这种仔细学习的态度,我表示钦佩,的确,从业多年,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没有注意过“优于”这两个字,至于如何理解,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个新的题目
其次,愚公前辈对于功课的严谨态度,我表示学习,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从自己的角度谈了谈看法,实话实说,看完后,还是很有启发
作为论坛,就是个相互交流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大家各抒己见,发问题者以及各位网友从各自不同的观点中寻找启发,论坛给不了标准答案,专家也给不了标准答案,真正的标准答案,在我们自己手中
因为,每个人的经历不同、职位不同、所效力的企业实力也有所不同,所以对于同样一个问题,没有办法说谁对谁错,GMP是对的,企业要生存也发展也是对的,但是如果真的GMP,中国将有多少家企业要关门?
这个论坛,企业高管不少、资历深者不少、行业小有名气的也不少,但是大家都能在一个平等的心态下去交流探讨,各抒己见,这就是论坛的好处和魅力
看武松兄弟的签名,供应对照品的,也是制药企业的合作伙伴,希望多听听您的个人见解就好,而不是要抨击以及辩论个谁对谁错,这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
支持愚公、感谢愚公的认真回复,从您这个帖子中,让我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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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1-12-26 08: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吵得莫名其妙。
不认同关于留样的理解,制剂与原料药的留样目的是一样的,怎么会有区别呢。
至于说两方规定的包装不同,其实没有不同啊,无非是Q7多了一个选择“优于”,其他的都是相同规定。
其实优于不也是模拟的一种么........当然,你非得说是优于,你得有证据吧。
结论:吵得莫名其妙,离题万里。
论坛就这点让人讨厌,动不动就红卫兵,动不动就说相声。

点评

哥们!你这话肯定不对了! 所谓"优于",就是比市售品包装效果还要好的包装。若是制剂产品使用了更具有保护性的包装(即优于市售包装)来留样,那制剂产品在市场和使用中发现了质量问题和事故,你如何调查分析?如何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6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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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6 08: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折扣

本帖最后由 百度 于 2011-12-26 08:48 编辑
武松 发表于 2011-12-25 18:22
迂腐教条,祸国殃民


这个兄弟,你这几个字说的可有些过分了,我来论坛时间也不久,但比你还稍微早点儿,这个论坛藏龙卧虎,能人辈出啊~~到了一个新的团队,得先观察,然后才能发表言论,呵呵,工作中也是如此,可能您自己当老板,体会不到这些
说点正事,你是卖对照品的的?价格怎么样啊,要折扣啊,能不能在论坛留个联系方式?我们有需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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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5 23:19: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愚公说得有道理
Q7的问题,如果产品外销,不按它行吗?

点评

我有点没没太看懂你的问题. Q7是国际性通用的. 若是外销,在许多方面是按双方达成的"协议"来执行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6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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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6 08: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lingzhong 发表于 2011-12-26 08:45
吵得莫名其妙。
不认同关于留样的理解,制剂与原料药的留样目的是一样的,怎么会有区别呢。
至于说两方规 ...

哥们!你这话肯定不对了!
所谓"优于",就是比市售品包装效果还要好的包装。若是制剂产品使用了更具有保护性的包装(即优于市售包装)来留样,那制剂产品在市场和使用中发现了质量问题和事故,你如何调查分析?如何确认药品内质量引发的问题?还是包装引发的问题?
理性探讨啊!别吵!

点评

同样的问题,如果是API出现问题呢? 那“优于”是否可以替代市售产品呢?  发表于 2012-5-1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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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6 08: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杯 发表于 2012-1-5 23:19
觉得愚公说得有道理
Q7的问题,如果产品外销,不按它行吗?

我有点没没太看懂你的问题.
Q7是国际性通用的.
若是外销,在许多方面是按双方达成的"协议"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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