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xcq_2007
收起左侧

[医药领域] 成品未经检验即放行,违法违规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8-3-22 16: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我家Wo_Dei 的说法,做移库处理,放行单和合格证等出来后补发,如果不合格,拉回来就可以了。这个方法是常见的方法。。与其在仓库里苦等不如边走边等,关键是产权不能发生转移。

点评

同意 之前做原料药,为节省运输时间,有时会在原料药完成检验和审核放行前紧急发运(transport)。 紧急发运前,需要与客户书面沟通,经客户书面同意。在完成检验和审核放行前,客户不得用于生产。 如完成全部项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9 20: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22 16: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你没考执业药师,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按假药论处,至于怎么处罚就不用我说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22 19: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管理法没看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22 19: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starnux 发表于 2018-3-16 14:37
客户是要挖个坑让你们跳吗?

自己要跳不能怪别人挖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23 08: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胆子够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3-23 10: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禁闭 发表于 2018-3-16 13: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 ...

10年内不得不从事医药行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23 14: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行违规的,不想背锅就做一个特殊放行让企业负责人签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2-9 19: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清如水 发表于 2018-3-19 17:01
确实有提前放行和特批放行一说啊,进场原辅包、中间体等,尚未检测完成就急需投料的,可以走提前放行;甚至 ...

同意,我之前做原料药时公司就是这么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2-9 19: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怕开水 发表于 2018-3-16 14:55
可以待检发货啊,就是取样完成后,将药品通过物流发往该经销商,在到经销商处时等产品报告单合格放行后再传 ...

同意,我之前做原料药时公司就是这么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2-9 19: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雪 发表于 2018-3-16 15:21
这个能一般是先发货到客户,但不销售,等检验结束合格后通知可以销售。货运时间和检验时间同步。

同意,我之前做原料药时公司就是这么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2-9 19: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Lincoln_IDMVz 发表于 2018-3-20 21:59
如果是原料药的话,在紧急条件下,可以在做最基本的test之后,进行条件放行,其它的test还是需要继续做。
...

同意,之前做原料药,可以在检测完成前,紧急发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2-9 20: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meiya 发表于 2018-3-20 08:41
讨论的是成品。
在中国,原料药也是药品,有哪个原料药生产厂敢这样作死?客户收到货物不能使用,那为什 ...

原料药未完成全部检验项目、未进行放行就发运(transport)给客户,确实违背GMP理念。
实际执行过程中,特殊情况,如需在原料药完成全部项目检验和审核放行前紧急发运,需要有控制客户在完成全部项目检验和审核放行前不销售或不使用的措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2-9 20: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河西智叟 发表于 2018-3-22 16:04
支持 我家Wo_Dei 的说法,做移库处理,放行单和合格证等出来后补发,如果不合格,拉回来就可以了。这个方法 ...

同意
之前做原料药,为节省运输时间,有时会在原料药完成检验和审核放行前紧急发运(transport)。
紧急发运前,需要与客户书面沟通,经客户书面同意。在完成检验和审核放行前,客户不得用于生产。
如完成全部项目检验且合格和审核放行(release)则书面通知客户结果,如检验不合格和不放行则书面通知客户退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9 03:0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