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xcq_2007
收起左侧

[医药领域] 成品未经检验即放行,违法违规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8-3-16 14: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待检发货啊,就是取样完成后,将药品通过物流发往该经销商,在到经销商处时等产品报告单合格放行后再传真报告单放行售卖

点评

同意,我之前做原料药时公司就是这么做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9 19: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16 14: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16 15: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来搞笑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16 15: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胆子真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16 15: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狂公子 发表于 2018-3-16 12:46
GMP第十一条:质量控制包括相应的组织结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 ...

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16 15: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般都是客户拿回去自己检验放行的吧,还得看你们做的是什么,CRO还是CMO

点评

代工?  发表于 2018-3-17 15:3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16 15: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能一般是先发货到客户,但不销售,等检验结束合格后通知可以销售。货运时间和检验时间同步。

点评

同意,我之前做原料药时公司就是这么做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9 19:46
都发货到客户了,还说不是销售。真有本事!  发表于 2018-3-17 15:3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3-16 16: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找法规出处?随便哪个国家GMP,各种指南,搜一个放行,你就会发现,你这问题问的是多么胆大~~~

点评

看药品管理法就成。这就是假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3-21 11: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3-16 16: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  胆真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16 16: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爱明天 发表于 2018-3-16 14:26
不检验就放行,设立检验部门干神魔

难道你不知道在有些领导眼里,利益高于质量麽!  

点评

让那些领导签字,然后找下家吧。我特么的做生产的,都觉得这是在送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3-20 08:30
让“有些领导”签字放行就OK  发表于 2018-3-17 15:3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3-16 17: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这样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8-3-17 12: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反GMP条款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8-3-17 15: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让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去问当地药监局或市场监管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3-17 15: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胆子很大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17 15: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质量授权人牛啊,公司更牛!多看法规以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19 09: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内部的SOP就应该有这样的规定,自己公司的都不能满足,还要说别的法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19 13: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过GMP吧太恐怖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19 15: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公司叫什么名字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19 15: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要关门大吉啊,你们的客户是卧底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3-19 16: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要是被逮到,感觉授权人得抓去吃牢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9 03:2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