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010|回复: 17
收起左侧

[检验及监测] 无菌原料药无菌取样及无菌检测调查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6 15: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c3205 于 2015-8-26 15:40 编辑

同志们,你们在无菌分装制剂的生产过程中,肯定接触过无菌原料药取样和无菌检测,下述2种方式应该是大家在工作过程中常见的取样方式和无菌检测方式,大家是采用哪种方式进行的呢?大家有没有考虑过这两种方式的不同之处么?哪种方式是最好的也是最合理的呢?Why? 如果有更好的方式请贡献下,方便大家共同进步,谢谢!
背景如下:
名称:注射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生产工艺:无菌分装;原料药:无菌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55件,5kg/件
方式1:按照GMP附件 取样规定,无菌取样件数需符合中国药典无菌检查的规定,取样6件,每件取样2g至6个不同的无菌袋中。每一无菌袋取样0.5g用适量的无菌溶液溶解后,安薄膜过滤法进行无菌检测。
方式2:按照GMP附件 取样规定,无菌取样件数需符合中国药典无菌检查的规定,取样6件,每件取样适量至同一的无菌袋中,总计10g。从无菌袋取样3.0g用适量的无菌溶液溶解后,安薄膜过滤法进行无菌检测。
@巴西木


单选投票, 共有 10 人参与投票 查看投票参与人

投票已经结束

30.00% (3)
40.00% (4)
30.00% (3)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8-26 16: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自己顶,我选择方式1是合理的取样及无菌检测方式,但公司使用的方式2。假如说所取的6件样品中有1件样品是污染了的,方式1检测出有菌的概率是100%,而方式2检出有菌的概率为3/10(假若6件样品,每件的取样量均一致的情况下)。

点评

同一批检出菌,就不行的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6 20: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8-26 16: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6 16: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接触过无菌制剂@意林枫@四叶花  请枫姐、花姐给解答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26 20: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不太明白,但我选择后者。还有你有55件取样件数怎么是6??你每件做一次无菌检测,你的检验量太大?

点评

按照GMP附件取样的规定,无菌取样需符合药典规定,药典里的取样量就是6件。每一件取样不是说每一件分别做无菌检测。比方说你成品取20瓶无菌检测,这20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样品均在一个薄膜过滤器中过滤进行无菌检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7 09:4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8-26 20: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zc3205 发表于 2015-8-26 16:06
没人自己顶,我选择方式1是合理的取样及无菌检测方式,但公司使用的方式2。假如说所取的6件样品中有1件样品 ...

同一批检出菌,就不行的吧

点评

那是肯定的,但没有检出菌也可能是假阴性导致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7 09:42
那是肯定的,但没有检出菌也可能是假阴性导致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7 09:42
那是肯定的,但没有检出菌也可能是假阴性导致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7 09: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8-27 09: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z344294209 发表于 2015-8-26 20:16
虽然不太明白,但我选择后者。还有你有55件取样件数怎么是6??你每件做一次无菌检测,你的检验量太大?

按照GMP附件取样的规定,无菌取样需符合药典规定,药典里的取样量就是6件。每一件取样不是说每一件分别做无菌检测。比方说你成品取20瓶无菌检测,这20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样品均在一个薄膜过滤器中过滤进行无菌检测,无菌检测只进行了一次。

点评

按照这个解释,无菌取样需符合药典规定,药典里的取样量就是6件。 那么,其它项目的话,是不是也不需要执行根号n+1的原则呢,也取6件呢? 对于无菌原料药,我们现在是能少取就少取,毕竟风险太大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8 10: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8-27 09: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joshua 发表于 2015-8-26 20:37
同一批检出菌,就不行的吧

那是肯定的,但没有检出菌也可能是假阴性导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8-27 09: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joshua 发表于 2015-8-26 20:37
同一批检出菌,就不行的吧

那是肯定的,但没有检出菌也可能是假阴性导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8-27 09: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joshua 发表于 2015-8-26 20:37
同一批检出菌,就不行的吧

那是肯定的,但没有检出菌也可能是假阴性导致的!

点评

方法学验证,Ch.P要求放行检查时做一个阳性都是为了避免假阴性 跟单包检还是合并检没关系吧,同一批的话个人认为 合并检OK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27 17:5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8-27 17: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zc3205 发表于 2015-8-27 09:42
那是肯定的,但没有检出菌也可能是假阴性导致的!

方法学验证,Ch.P要求放行检查时做一个阳性都是为了避免假阴性

跟单包检还是合并检没关系吧,同一批的话个人认为 合并检O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27 22: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按2做就行了!如果你怕假阴性,那就是你方法学没做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5-8-30 17: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按第二种办法取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31 09: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表三注2上桶装 固体原料最少检验数量不是4个包装吗,

点评

抗生素是6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31 09: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8-31 09: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bax193532 发表于 2015-8-31 09:18
表三注2上桶装 固体原料最少检验数量不是4个包装吗,

抗生素是6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8-31 11: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file:///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Application Data\Tencent\Users\273260719\QQ\WinTemp\RichOle\7$C`~1{D70ZYDO8R]VU7V69.pngfile:///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Application Data\Tencent\Users\273260719\QQ\WinTemp\RichOle\7$C`~1{D70ZYDO8R]VU7V69.png我们公司生产的拉氧头孢无菌原料,25KG的桶装。检验数量跟中检所那边确认的,老师说的满足最少4个包装就可以。
为什么你这边的是6个包装,表一的6个包装指的是支的小包装吧。

QQ图片20150831093511.png
QQ图片20150831093450.png

点评

对这里我也有疑问。从药典的排列来看目前我们的意见是取6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8-31 13:2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8-31 13: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bax193532 发表于 2015-8-31 11:32
我们公司生产的拉氧头孢无菌原料,25KG的桶装。检验数量跟中检所那边确认的,老师说的满足最少4个包装就可 ...

对这里我也有疑问。从药典的排列来看目前我们的意见是取6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8 10: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zc3205 发表于 2015-8-27 09:40
按照GMP附件取样的规定,无菌取样需符合药典规定,药典里的取样量就是6件。每一件取样不是说每一件分别做 ...

按照这个解释,无菌取样需符合药典规定,药典里的取样量就是6件。
那么,其它项目的话,是不是也不需要执行根号n+1的原则呢,也取6件呢?

对于无菌原料药,我们现在是能少取就少取,毕竟风险太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2 13:2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