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245|回复: 43
收起左侧

[吐槽及其它] 关于新版GMP质量受权人的规定问题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5-1-27 12: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意林枫 于 2015-1-27 20:42 编辑

昨天进行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章节的学习讨论,其中第二百三十条 产品的放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三)每批药品均应当由质量受权人签名批准放行;
  大家讨论意见不一:意见一: 每一个生产地址备案一个质量受权人;
  意见二:如下问题回复

标题:关于新版GMP质量受权人的规定问题  [2015-01-14]  
[内容我公司有4个生产地址,在同一个城市,但均相距较远,为方便产品质量管理,我公司想在每个生产地址均设置质量受权人并备案,请问新版GMP允许一个企业设置一个以上的质量权受人吗(因为多个生产地址,同一企业名称),负责产品放行。急盼回复!  
[回复你企业的质量受权人可以对产品放行进行授权,授权有资质的QA人员进行放行,签署授权书并由被授权人实施产品放行的职责。

大家怎么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7 12: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转授权备案   即一个企业,一个质量受权人,但可以多个转授权人。假如不是一个法人公司,那必须多个质量受权人

点评

转授权备案,是不是相当于备案多一个受权人呢?  发表于 2015-1-27 23:29
支持该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21:22
转授权人签就可以,受权人签也可以,建议你们这种情况,每个生产基地备一个转受权人签字就可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13:23
每批药品质量受权人如何签名批准放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12:2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2: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7 12:12
可以转授权备案   即一个企业,一个质量受权人,但可以多个转授权人。假如不是一个法人公司,那必须多个质量 ...

每批药品质量受权人如何签名批准放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2: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版GMP疑难问题解答之问题28:质量受权人备案是否可以多备几个?
答:可以。
点评:多个符合资质要求的质量受权人可以同时备案,作为企业应明确每个质量受权人的职责范围以及相互备份的关系。企业也可以对符合要求的人员转授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1-27 12: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外可以多个QP,每人根据擅长的品种放行  

点评

比较赞同这种设置,对于一个品种多的企业,这样更合理也更符合法规要求。更重要的是每一个受权人都能够履行职责,而不是流于形式签字放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23:33
这个更合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12: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2: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沙一叶 发表于 2015-1-27 12:36
国外可以多个QP,每人根据擅长的品种放行

这个更合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27 13: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授权是对的,规定好哪个企业地址有哪个人进行转授权工作,同时受权人需要对其他转授权人的职能和签字负责

点评

转授权的话,受权人如何履行职责? (三)每批药品均应当由质量受权人签名批准放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13:5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7 13: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7 12:12
可以转授权备案   即一个企业,一个质量受权人,但可以多个转授权人。假如不是一个法人公司,那必须多个质量 ...

转授权人签就可以,受权人签也可以,建议你们这种情况,每个生产基地备一个转受权人签字就可以

点评

受权人主要职责是产品放行,为什么要转授权?不能不履行职责为什么不能多备案一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13:4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7 13: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受权备案

点评

不是可以多备案几个受权人吗?  发表于 2015-1-27 13:4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7 13: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5-1-27 12:27
每批药品质量受权人如何签名批准放行?

转授权人签就可以放行,不需要QP每批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3: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7 13:23
转授权人签就可以,受权人签也可以,建议你们这种情况,每个生产基地备一个转受权人签字就可以

受权人主要职责是产品放行,为什么要转授权?不能不履行职责为什么不能多备案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3: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冰城 发表于 2015-1-27 13:03
转授权是对的,规定好哪个企业地址有哪个人进行转授权工作,同时受权人需要对其他转授权人的职能和签字负责

转授权的话,受权人如何履行职责?  (三)每批药品均应当由质量受权人签名批准放行;

点评

晕 转授权完全签字放行,授权不授责,省局备案后可以直接签字放行产品,你可以问你们的省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14: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7 14: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多个QP,文件明确每个QP负责的范围,也可以一个QP,给其他QA转授权,转授权的意思是~你把权利给他,责任留给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7 14: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5-1-27 13:52
转授权的话,受权人如何履行职责?  (三)每批药品均应当由质量受权人签名批准放行;

晕  转授权完全签字放行,授权不授责,省局备案后可以直接签字放行产品,你可以问你们的省局。

点评

(三)每批药品均应当由质量受权人签名批准放行;这个怎么理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14:5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7 14: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你公司有这个资源,每个分厂有个质量受权人,可以充分行使权力控制质量,与GMP的原则是不违背的。关于转授权,因为授权不授责,一个受权人难以担当这么多责。

点评

同意  发表于 2015-1-27 14:52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沁人绿茶. + 2 赞一个!赞成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1-27 14: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观点:企业质量授权人只有一个,每个生产地址的可由质量授权人转授权给有相应能力的人,有转授权协议,每个生产地址的产品放行由被转授权的人签字就行了。

点评

是不是与这条矛盾?(三)每批药品均应当由质量受权人签名批准放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14:5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4: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ziyiwoaini 发表于 2015-1-27 14:26
晕  转授权完全签字放行,授权不授责,省局备案后可以直接签字放行产品,你可以问你们的省局。

(三)每批药品均应当由质量受权人签名批准放行;这个怎么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7 14: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精业济群 发表于 2015-1-27 14:39
个人观点:企业质量授权人只有一个,每个生产地址的可由质量授权人转授权给有相应能力的人,有转授权协议, ...

是不是与这条矛盾?(三)每批药品均应当由质量受权人签名批准放行;

点评

可以这样理解:不矛盾,不要拘泥于条款字面的理解。既然是转授权,肯定是签被授权的名字,也是相当于签了质量授权人的名字,如果这批产品出了问题,责任是质量授权人的。即使是只有一个生产地址,你想想质量授权人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22:51
一点都不矛盾 授权不授责,形式上是转授权人,但实际责职上是受权人放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15: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7 15: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5-1-27 14:54
是不是与这条矛盾?(三)每批药品均应当由质量受权人签名批准放行;

一点都不矛盾   授权不授责,形式上是转授权人,但实际责职上是受权人放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7 15: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生产场地一个受权人是可以的,当然设一个受权人,然后再设几个转受人也是可以的。
我个人认为两种思路都都没问题。

点评

赞同第一种;转授权不转责,受权人这个责如何担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7 23:3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8 18:5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