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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n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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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界资讯] 面试因为这样一个问题说我不懂GMP,可笑,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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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8 12: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是不能设置副总同时管质量和生产的,在欧盟倒可以这么做啊,风险控制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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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改为常务副总,主管全面,就可以说得过去了 中国人的等级观念很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8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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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8 12: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路人 发表于 2014-3-8 12:08
二部门都管,实际运行起来生产和质量发生矛盾时有时就会有问题了。

就是两个副总分别管,实际运行起来当生产和质量发生矛盾时,难道就不会有问题?

两个副总都得听老总或老板的吧,关键得看老总(或老板的)!

关键问题是目前法规还不键全!

之前与欧洲客户交流过,人家的质量受权人确实能做到不受别人左右,有法律支持的。

我们的质量受权人在GMP上实际上就是产品放行人,在质量受权人制度里权力又很大;如果出现质量负责人与质量受权人不是同一人,就不知道按照哪个来行使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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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8 12: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是挑你没有认识到 质量负责人 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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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8 13: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版GMP疑难问题解答,2012年11月,这书里的确有个问题是一样的:


GMP问题解答-问题2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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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8 13: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GMP这么规定,就是让企业多设几个当官的,多有几个总,多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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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设副总,总经理下设QA经理、生产经理,分别负责质量和生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8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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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8 13: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情况还真是说不清,你这种情况在很多小企业都存在。可能是存在就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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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8 13: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不妥   如果是集团企业   你作为执行副总  在这个公司 你最大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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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8 14: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d:\我的文档\图片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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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8 14: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XRM2003 发表于 2014-3-8 11:07
质量受权人你管不?

质量授权人还能管啊?要管也得药监部门管理.出现矛盾了,质量授权人是企业发工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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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8 14: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3-8 11:31
如果你是法人代表就木有问题。如果你不是,就是有问题。

什么意思?还有这么多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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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8 14: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副厂长履行生产管理负责人的职责,质量副厂长履行质量负责人的职责,厂长(不是许可证上面的企业负责人)经过书面委托,可以管理生产副厂长和质量副厂长。楼主所说的情况,只要把生产管理负责人叫生产副厂长(而不叫生产部经理),把质量管理负责人叫质量副厂长(而不叫质量部经理),楼主叫厂长(而不叫副总),只要楼主有企业负责人的书面委托,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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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8 14: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比你即能管理交警管理部门,也能管理搞运输的物流公司.地位应该到政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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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8 14: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情多了,另找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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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8 16: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zjlshsh 发表于 2014-3-8 11:47
你还狡辩什么,本来你就不懂GMP的基本理念,生产和质量是矛盾的对立面,你一个人管是不是有降低质量控制之嫌 ...

你过于狂妄,不与你争之,到底你懂GMP理念还是我懂GMP理念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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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8 16: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shuo101 发表于 2014-3-8 12:05
同意,楼主理念有待加强

你确定我是错的?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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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行使企业负责人质量职责就没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10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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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8 16: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cgc717 发表于 2014-3-8 12:39
你这种情况在药监司的那本GMP疑难问题解答中好像有,是允许的。

你还算支持我的一个,还有那么多网友回复也说我不懂GMP基本理念,16年的从业生涯,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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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4-3-8 18: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zdlxcb 发表于 2014-3-8 12:48
在中国是不能设置副总同时管质量和生产的,在欧盟倒可以这么做啊,风险控制有待加强。

名字改为常务副总,主管全面,就可以说得过去了
中国人的等级观念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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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4-3-8 18: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棋找高手 发表于 2014-3-8 13:14
GMP这么规定,就是让企业多设几个当官的,多有几个总,多酷啊

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设副总,总经理下设QA经理、生产经理,分别负责质量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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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8 21: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novo 发表于 2014-3-8 16:45
你还算支持我的一个,还有那么多网友回复也说我不懂GMP基本理念,16年的从业生涯,白过了

平常心!!!

像你这种情况,要做到万全,就得要有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你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行,而且要明确生产部经理为生产负责人,质量部经理为质量负责人。

这样就名正言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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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8 21: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cgc717 发表于 2014-3-8 21:04
平常心!!!

像你这种情况,要做到万全,就得要有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你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行,而且 ...

vvvvvvvvvv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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