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243|回复: 11
收起左侧

[原料药] 原料药中间产品稳定性试验有必要做吗?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3-11-17 17: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在进行某个品种的稳定性试验时,有关物质忽高忽低,趋势无法分析;领导说生产工艺不稳定,可生产说检测不准,比如0月4.6%,3个月1.2%,6个月5.3%,9个月3.5%,遇见这种情况如何处理?产品冷处保存(0-10度),大领导做中间产品稳定性试验?有必要做吗?中间产品是不存放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1-18 09: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让实验室确认这个产品有关物质的分析方法有没有经过验证,验证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如果该检验方法的验证结果合格的话,生产上说检验不准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就是确认该分析方法的在实验室的适用性;其次是综合查看这个产品的加速稳定性试验的结果和影响因素试验结果,确认这个杂质是否容易发生改变(是否耐酸碱或者高温等);个人认为做中间产品的稳定性考察主要是为其存储有效期做数据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1-18 10: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杂质的限度是多少?可以先做OOT的调查,从实验室检验过程、检验方法、试液、试剂、检验用器具,稳定性试验箱是否正常工作等等影响因素进行调查,排除这些因素的话,再看这个产品本身杂质的稳定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1-18 10: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回顾一下趋势,在分析实际问题  中间产品没有贮存  稳定性个人觉得没必要去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1-18 10: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间产品没有贮存  稳定性个人觉得没必要去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8 11: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sly 发表于 2013-11-18 10:45
中间产品没有贮存  稳定性个人觉得没必要去做

OOS与OOT的本质区别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1-18 12: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间体不存放没必要做稳定性。杂质不稳如果不是QC检测的误差,那么可能是中间体不均匀,但是你这有5个点的杂质,是不是太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18 12: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法是否经过验证,尤其是自身对照法,
即使经过验证,同一人不同时间的结果也会相差很大。
前几天我们一个实验员,手动时候低浓度数据偏差过大,导致最终结果偏差太大,打乱了趋势
即使工艺再不稳定,稳定性批次确定后,随着放置,有关物质也不会出现往复的现象吧,
个人觉得还是方法和人员操作上有问题,终点查看原始数据和记录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9: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家奔奔 发表于 2013-11-18 09:55
首先让实验室确认这个产品有关物质的分析方法有没有经过验证,验证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如果该检验方法的验证 ...

谢谢指导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9: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家奔奔 发表于 2013-11-18 10:08
这个杂质的限度是多少?可以先做OOT的调查,从实验室检验过程、检验方法、试液、试剂、检验用器具,稳定性试 ...

6.0%以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9: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abc678 发表于 2013-11-18 12:36
中间体不存放没必要做稳定性。杂质不稳如果不是QC检测的误差,那么可能是中间体不均匀,但是你这有5个点的杂 ...

是太大了,无法做趋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9: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清幽 发表于 2013-11-18 12:52
方法是否经过验证,尤其是自身对照法,
即使经过验证,同一人不同时间的结果也会相差很大。
前几天我们一 ...

分析的很到位,个人差异比较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7-24 09:2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