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药仙
收起左侧

近期与SFDA官员座谈,有困惑的问题贴到回帖里,我可以转达。

  [复制链接]
药师
发表于 2013-8-29 20: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uiofer 发表于 2013-8-29 15:42
我有个问题想药仙帮忙问问,就是直接接触产品的内包材,制剂生产企业是否必须每批进行全检,还是每年定期送 ...

无菌类干嘛要全检,检无菌就行了呗。
全检的意义是什么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8-29 22: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3-8-29 20:09
无菌类干嘛要全检,检无菌就行了呗。
全检的意义是什么呢?

不捡不行呀,我们是全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30 08: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星光 发表于 2013-8-29 16:51
可我听说,有的检查员不认,说不是法定标准。

别提了,当时给那个领导气的,回去就把指南给撕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30 08: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彩虹 发表于 2013-8-29 17:38
固体制剂车间的地面,特别是旧车间改造的车间地面,大都是水磨石地面,按GMP要求不能用水麿石地面,能祥细解 ...

有这个要求吗,以前单位就是水磨石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3-8-30 08: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药仙 发表于 2013-8-29 22:04
不捡不行呀,我们是全检

抗生素瓶、安瓿瓶……你们能够批批全检?不太可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30 09: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好,学习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30 10: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药仙 发表于 2013-8-29 16:12
可以

《药品GMP指南》只是指导性质的,不是法定,可以参考,但不是非得按照它来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30 10: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星光 发表于 2013-8-29 16:51
可我听说,有的检查员不认,说不是法定标准。

《药品生产管理质量规范2010》就是法定,指南不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30 11: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hywq29 发表于 2013-8-30 10:19
《药品生产管理质量规范2010》就是法定,指南不是

可GMP写的太模糊啊,具体实施还得看指南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30 11: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struggle 发表于 2013-8-25 23:16
新版GMP对消毒清洁的方式方法跟以前有什么变化没有?
既然我们的新版GMP是以欧美为参考,向他们靠拢,那在 ...

PDA的老外来讲课,说,高剂量的消毒剂对于少量的微生物是有强的杀灭作用,对于微生物很少的洁净区(AB)可不用更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30 15: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yyylggglll 发表于 2013-8-25 15:03
希望取消GMP认证,你给他说是搞国那外的那一套是劳财伤命,能不能搞一个真正的有中国特色的东西。

中国特色?还没害死我们这么多年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15: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B+A区粒子在线监控,如果联动线出现炸瓶等问题,粒子肯定会超标出现报警,一天下来,报警的次数不会是一次两次,是否都得写偏差?这个是否有什么更好的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8-30 16: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星光 发表于 2013-8-30 08:41
别提了,当时给那个领导气的,回去就把指南给撕了。

指南确实不是法定标准,只是参考!而且,指南中间有些内容是值得商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30 16: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uiofer 发表于 2013-8-30 16:17
指南确实不是法定标准,只是参考!而且,指南中间有些内容是值得商榷的!

那应该参考什么去做,拿那个做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30 16: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星光 发表于 2013-8-30 08:41
别提了,当时给那个领导气的,回去就把指南给撕了。

指南都参考了,那依据什么标准比较好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8-30 17: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星光 发表于 2013-8-30 16:37
那应该参考什么去做,拿那个做标准。

基于法规和参考资料、再加上风险评估,自行判断。说实在的,你们单纯说参考资料是怎么做的,确实很难叫检查官信服,你们需要说出为什么这么做的理由。如果是验证,建议你看制药工艺的验证,里面的原理讲的很清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30 20:25: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培训效果的定期评估,现在都是应付,形式,没具体意义!国家是什么态度!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23: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GMP真的是劳民伤财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31 09: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局不仅组织专家起草了6本GMP实施指南,而且还出版了在国家局组织GMP全国巡回培训时大家提出的问题解答,好像是《GMP实施问答》,我i们省局安监处的领导也是编写成员,还发通知要求企业购买,这本解答有些回答确实不合适,咨询地方局,地方局回答《GMP实施问答》是参考,不是法律?
既然不是法律,国家局干吗要出?不是浪费吗?我们习主席最痛恨浪费吗?国家局是不是要学习?
以上全当是国家局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活动,一个群众的呼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8-31 10: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龙腾仙山 发表于 2013-8-30 20:25
对培训效果的定期评估,现在都是应付,形式,没具体意义!国家是什么态度!

培训效果的好坏很好发现,只要到个岗位问问操作工就行,检察官也是这样检查的,造假是过不了GMP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2 21:2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