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37
|
[质量控制QC] 再次讨论关于取样的职责、分样的职责 |
| ||
| |
点评
借楼,不是让大家争论谁对谁不对,解读这东西没有1就是1,2就是2,GMP和药监不明说肯定有道理,但是如何执行更科学,更合理,更可行,更符合逻辑和实际,才是大家应该关心的重点。
| ||
点评 | ||
点评
你是觉得扯这些东西没意义,如果不形成文件谁执行?强行推?有理有据,科学合理才是可取,取样的工作量可不小,产品线这么多,人员不足,又有几个掌握风险,知道评估的人愿意从事这样的岗位?不断地换人?难道人不行
| ||
| ||
| |
点评 | ||
| ||
| |
点评
如果是成熟的企业,QA团队应该是很丰富的,但是很多企业,QA就两三个,QC少说双倍的人(当然产品线多了,人员基数也大),毕竟检验的工作不能漏,QA的人员可以省,这就是现状。
| ||
| |
| |
点评
应该是取样QA,现场QA只能取车间样品,来回洁净区出入不现实,产品线多,原料库、包材库工作量可不小,建议还是设立单独的QA取样专员进行非洁净区取样,洁净区由现场QA取样为佳。
| ||
| ||
| ||
点评 | ||
| ||
| ||
点评 | ||
|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18 01:5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