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上元
收起左侧

生产部门要求多发一套受控文件做培训用,你们觉得可以同意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0 11: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言师 发表于 2024-4-10 11:07
偏差是指任何对批准的程序、指令或规定标准的偏离。器械规范中说“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问题是什么?对 ...

出现了问题并不一定是偏离了程序或标准,所以不一定就符合偏差的定义,从而不走偏差流程。纠正预防措施和偏差虽然有相互关联,但是是两个流程,从目的、适用范围来说都是有明显区别的。所以我也说了, 如果你建立偏差流程没有问题,但是不建立,从法规层面,也是没有问题的。

点评

我来假设一下,如果医疗器械出现了偏离程序或标准的情况,你把这个问题当成什么?这个本质上是什么?你怎么处理?把它纳入到纠正预防措施里处理?那这样,是不是和你认可的“偏差和纠正预防措施是两个流程”这个相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4-10 16: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0 11: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元 发表于 2024-4-7 16:53
工作经验不足了。不够圆滑哈。
培训后不会将文件交回的,因为人家会说,还会招新员工。我表示他们可以另 ...

只要理由正要就发,反正有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0 13: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0 16: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wamy425724 发表于 2024-4-10 11:45
出现了问题并不一定是偏离了程序或标准,所以不一定就符合偏差的定义,从而不走偏差流程。纠正预防措施和 ...

我来假设一下,如果医疗器械出现了偏离程序或标准的情况,你把这个问题当成什么?这个本质上是什么?你怎么处理?把它纳入到纠正预防措施里处理?那这样,是不是和你认可的“偏差和纠正预防措施是两个流程”这个相矛盾。不违法是最低的要求,我们讨论的是规范,对规范理解产生分歧,得到的结果是程序不规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0 16: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my425724 于 2024-4-10 17:02 编辑
言师 发表于 2024-4-10 16:13
我来假设一下,如果医疗器械出现了偏离程序或标准的情况,你把这个问题当成什么?这个本质上是什么?你怎 ...

好好,你说得对。我觉得我说的已经够明白。
如果非要争论,那你说得对,我不想这么无意义的讨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1 10: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兔兔酱 发表于 2024-4-9 09:21
就我个人工作来说,其他部门需要一套与他们相关文件作为培训用教材也不算什么离谱的要求,这个没有对错之分 ...

不是他们做好台账噢 ,这个发放台账应该是你这边出的,他们内部的台账不应该由你来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1 11: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发一份干嘛,另一份藏起来?只发一份,剩下的让他们自己去复印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1 12: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元 发表于 2024-4-8 08:48
学习,有钉钉,但是这公司基本不用钉钉的功能,可以考虑建议上传钉钉电子版,这样每个人都方便看。

钉钉还有知识库功能,在线预览那种,贼方便,放知识库也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1 13: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高薪聘请的生产工程师,都敢自己印制生产记录。较真都没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4-12 14: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增发流程走,让他们自己申请,只要批准,多发多少我都无所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31 01:1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