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456|回复: 24
收起左侧

MAH有自己的GSP库房,GMP管理是否可以不覆盖。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3-5-24 17: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们公司是B证的MAH,产品全部交给受托企业生产。但是我们公司又有GSP证书和GSP库房。生产的药品会进入GSP库房,GSP体系已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记录。那么GMP体系(比如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记录)是否可以不涵盖这个库房,两面的关系应该怎么理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5-24 17: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的药品不允许直接进入GSP库房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3-5-24 19: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你们几个质量负责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3-5-25 08: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GSP怎么验收入库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5-25 09: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GMP  第二百九十五条每批产品均应当有发运记录。根据发运记录,应当能够追查每批产品的销售情况。  
链接 药品追溯的管理,保证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完整性,如果你们药品是有特殊储存条件的,产品使用周期内至使用结束的储存数据也是需要可追溯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5-25 11: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生产的药品要放GMP仓库或专用的临时仓库--生产车间,待收到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上市放行单后,才被允许转入GSP库房进行上市流通。
B证的MAH质量负责人和药品经营的质量负责人,一般不会是同一人,那是两套管理体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5-25 11: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GSP仓库为什么不能纳入GMP管理?两者有冲突么?按照高的那个要求走,适用GMP和GSP不可以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5-26 13: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纳入MAH的B证质量管理体系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5-26 14: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草之光辉 发表于 2023-5-25 11:36
刚生产的药品要放GMP仓库或专用的临时仓库--生产车间,待收到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上市放行单后,才被允许转入G ...

刚生产出来肯定在受托生产企业的库房,完成上市放行才会离开受托生产企业。这时候持有人自己卖,就会进入我们自己的GSP库房。只是目前作为MAH的GMP体系和GSP体系是分开的,是两套系统,GMP体系里面没有库房的管理文件和记录,不好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5-26 14: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3-5-24 19:39
所以,你们几个质量负责人?

GMP一个,GSP一个。各管各的,各有各的业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5-26 14: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某某 发表于 2023-5-25 11:39
GSP仓库为什么不能纳入GMP管理?两者有冲突么?按照高的那个要求走,适用GMP和GSP不可以么

目前是分开的,而且各有各的业务,比如GSP那边会走其他公司的货。合并不好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5-26 14: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u510222 于 2023-5-26 14:53 编辑
小金库 发表于 2023-5-25 08:57
GSP怎么验收入库呢?

上市放行完成,自己卖就按出货流程发到GSP库房咯,GSP库房建有自己的一套文件,出入手续都有。目前烦恼的是GMP这块,没有库房管理的制度和记录,建的话又和GSP库房的重复,而且不可能两套账吧。如果是子公司什么的到好处理,签委托销售协议即可,GMP体系就可以不建库房的文件记录了。把GSP合并入GMP体系也有问题,GSP那面会走其他公司的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5-26 16: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3-5-24 19:39
所以,你们几个质量负责人?

而且,我网上查了下。北京是要求MAH的质量负责人不能兼任GSP的质量负责人。
药品经营企业申请MAH,MAH的质量负责人能不能兼任原GSP体系的质量负责人?来信人:bj***41时间:2021-05-12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原来是药品经营企业,目前在申请成为MAH,请问原来GSP体系的质量负责人是不是可以兼任MAH体系的质量负责人?如果他能够满足所有的任职资格和业务能力的话。
市药监局答复时间:2021-05-13您好!来信收悉。2021年5月13日我局工作人员已邮件回复咨询人,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GMP的要求,MAH的质量负责人不能兼职。感谢您致信我局,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6-1 09: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直接入GSP的库房吧,应该入受委托企业的GMP成品库房,等产品检验合格审核放行后才能出库转入GSP库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6-1 12: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电水壶 发表于 2023-6-1 09:45
不能直接入GSP的库房吧,应该入受委托企业的GMP成品库房,等产品检验合格审核放行后才能出库转入GSP库房。

这是肯定的,我纠结的问题是上市放行后,进入GSP库房的管理。详情见前面有提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6-1 13: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yu510222 发表于 2023-6-1 12:11
这是肯定的,我纠结的问题是上市放行后,进入GSP库房的管理。详情见前面有提到。

上市放行后,可以以成品出库的方式从受托厂家的库房转移到委托公司GSP库房,这个只要在相应的文件里面规定好,我想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6-1 17: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电水壶 发表于 2023-6-1 13:53
上市放行后,可以以成品出库的方式从受托厂家的库房转移到委托公司GSP库房,这个只要在相应的文件里面规 ...

老铁,你可能没明白我纠结的核心。我们自己就有GSP的许可,自己有GSP库房,所以重点是我们不委托。这就存在不委托的情况库房是不是应该纳入GMP文件体系,那就和已建的GSP体系文件重复了。如果两个系统统一到GMP体系,我们的GSP库房还要走其他公司的货,GMP好像是不允许的吧。这就是为难的地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6-2 11: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yu510222 发表于 2023-6-1 17:38
老铁,你可能没明白我纠结的核心。我们自己就有GSP的许可,自己有GSP库房,所以重点是我们不委托。这就存 ...

你的意思是你们只委托生产,不委托仓储保存是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6-2 13: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电水壶 发表于 2023-6-2 11:06
你的意思是你们只委托生产,不委托仓储保存是吗?

准确的说是委托生产,不委托经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6-2 13: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电水壶 发表于 2023-6-2 11:06
你的意思是你们只委托生产,不委托仓储保存是吗?

经你这么一提。我可能有点钻牛角尖了。常规的库房管理就在受托生产方,至于上市放行后到了我们的GSP库房,管他呢,那是GSP的事,不是GMP的事。至于自己公司不存在委托经营的协议,那就还是定期现场审核,应该就算有监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1 18:3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