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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QA] 细胞毒和非细胞毒的共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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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仙
发表于 2024-4-29 09: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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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学习下药品共线生产问题,真是谢谢各位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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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4-4-29 09: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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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上没有禁止,实际操作的时候,评估、验证,充不充分,就有点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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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4-29 11: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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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评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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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5-8 16: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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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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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5-8 16: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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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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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5-8 17: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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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共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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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7-4 08: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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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咨询过药监部门类似问题,给的反馈是,不同OEB等级的产品不能共线生产(如OEB1-3不能与OEB4、OEB5共线),不同省份的监管要求可能有差异,可以咨询当地药监局。另外,个人角度,除了法规明确要求独立厂房的以外,其他的均需通过充分数据证明共线可行的风险,如一楼老师说的。工艺可共线的前提下,药理毒理有无相互反应,有无配伍禁忌等本身产品角度出发,再分析残留并经过验证;OEB等级更多的是从人员防护角度出发的,按最大产尘岗位、暴露风险最大的角度分析,如果该岗位风险都很小的话,那是不是就可以共线了?等更专业的老师给些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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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7-4 09: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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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11年GMP认证时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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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7-4 09: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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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xixue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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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9 17: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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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学习下药品共线生产问题,真是谢谢各位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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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9 17: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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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很难评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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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7-20 09: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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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线生产指南里是这么规定的“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高活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设施和设备, 企业采取风险 评估的深度、正式程和文件化水平应当与企业采取风险 评估的深度、正式程和文件化水平应当与企业采取风险 评估的深度、正式程和文件化水平应当与企业采取风险级别相适应。“也就是说,共线是可以的,但是需要进行充分的评估。建议可以和省级药监局沟通,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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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7-20 09: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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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共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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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17: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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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细胞毒和非细胞毒药物共线生产存在诸多挑战和风险,需要在严格的风险评估、清洁验证、厂房设施及人员防护等措施到位的情况下,谨慎考虑是否共线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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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17: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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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见解,不建议共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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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6 10: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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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共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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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6 10: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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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看防护等级也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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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24 17: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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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24 17: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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