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787|回复: 20
收起左侧

[质量控制QC] 没有对照品怎么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4 11: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GMP要求对购进的原辅料进行全检无可厚非,但是中检所却提供不了部分对照品还如何是好?SB药监局还硬要求全检,不知其他兄弟单位如何做的?在我国是否承认第三方提供的对照品或对照药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4 11: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GMP没有要求对辅料进行全检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1: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andyouandme 发表于 2012-9-4 11:31
GMP没有要求对辅料进行全检啊

2013年2月就开始了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4 11: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对照品(药材)这是个普遍的现象。如果真要做,自制对照品或对照药材,按GMP文件规定去标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1: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咕咕 发表于 2012-9-4 11:48
没对照品(药材)这是个普遍的现象。如果真要做,自制对照品或对照药材,按GMP文件规定去标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4 13: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你这边需要什么对照品,我们可以交流下吗?

点评

是啊联系赵啊。没有是不行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9-4 13: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2-9-4 13: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检所dzp 发表于 2012-9-4 13:03
不知你这边需要什么对照品,我们可以交流下吗?

是啊联系赵啊。没有是不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4 13: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一些对照品是从国外公司买的,研发开始就这么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4 13: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没有买不到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4 13: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骂药监局啊,你胆子好大哟,不怕人肉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4 14: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leezheng725 发表于 2012-9-4 11:34
2013年2月就开始了呀!

求出处 求真相。。新版GMP规定的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4 16: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2月就开始了呀!

哪个规定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6 17: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在药监局开会,会上有领导已讲,吸取毒胶囊事件的教训,以后凡是发现辅料没有检或不合格的,所生产的成品一律以不合格论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6 17: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购买原辅料是就要考虑,可以叫原辅料厂家提供!否则,不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08: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zustjojo 发表于 2012-9-4 14:50
求出处 求真相。。新版GMP规定的么?

国食药监办[2012]212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2-9-7 09: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文件了,但是没规定必须全项检验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7 09: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七)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应按注册批准的或与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每批产品进行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销售。对已颁布国家药品标准的药用辅料,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有关要求。产品放行前,所有生产文件和记录,包括检验数据均应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并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不得放行出厂。
全检是指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而不是指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7 14: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leezheng725 发表于 2012-9-7 08:18
国食药监办[2012]212号

学习了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13 09:5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承认第三方提供的对照品或对照药材;包括自制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13 10: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对照品,可以自制,但是须得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可方可应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3 11:1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