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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 产品的工艺规程中的各项内容都要和批生产记录保持一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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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6 13: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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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大家一个问题,产品的工艺规程中的各项内容都要和批生产记录保持一致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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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11-6 13:59:25 | 显示全部楼层
GMP 第一百七十条 制剂的工艺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一)生产处方:
  1.产品名称和产品代码;
  2.产品剂型、规格和批量;
  3.所用原辅料清单(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但不在成品中出现的物料),阐明每一物料的指定名称、代码和用量;如原辅料的用量需要折算时,还应当说明计算方法。
  (二)生产操作要求:
  1.对生产场所和所用设备的说明(如操作间的位置和编号、洁净度级别、必要的温湿度要求、设备型号和编号等);
  2.关键设备的准备(如清洗、组装、校准、灭菌等)所采用的方法或相应操作规程编号;
  3.详细的生产步骤和工艺参数说明(如物料的核对、预处理、加入物料的顺序、混合时间、温度等);
  4.所有中间控制方法及标准;
  5.预期的最终产量限度,必要时,还应当说明中间产品的产量限度,以及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和限度;
  6.待包装产品的贮存要求,包括容器、标签及特殊贮存条件;
  7.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
  (三)包装操作要求:
  1.以最终包装容器中产品的数量、重量或体积表示的包装形式;
  2.所需全部包装材料的完整清单,包括包装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类型以及与质量标准有关的每一包装材料的代码;
  3.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或复制品,并标明产品批号、有效期打印位置;
  4.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包括对生产区和设备进行的检查,在包装操作开始前,确认包装生产线的清场已经完成等;
  5.包装操作步骤的说明,包括重要的辅助性操作和所用设备的注意事项、包装材料使用前的核对;
  6.中间控制的详细操作,包括取样方法及标准;
  7.待包装产品、印刷包装材料的物料平衡计算方法和限度。

第一百七十二条 批生产记录应当依据现行批准的工艺规程的相关内容制定。记录的设计应当避免填写差错。批生产记录的每一页应当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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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1-6 14: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今年GMP检查员对这个都要求很严,建议如果没有特殊原因还是做到一致,免得到时候解释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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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1-6 14: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批记录是基于工艺规程编制的,你可以说批记录要和工艺规程保持一致,但不能说工艺规程要和批记录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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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8-11-6 15: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一套的吗?还能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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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1-6 16: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反了,产品的批生产记录应当与产品的工艺规程中的各项内容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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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1-6 16: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要一致的,生产记录是以工艺规程为基础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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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8-11-6 16: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艺规程有的流程和参数,批生产记录一个都不能少,工艺规程没有的信息批生产记录合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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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2-20 15: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然呢?肯定要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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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9 13: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肯定要一致,记录要按照规程指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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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0 09: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批记录的制定是来源于工艺规程和注册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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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1-6 16: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批生产记录是基于工艺规程编制的,肯定是需要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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