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雪锋
收起左侧

[行业反思] GMP认证通过,变关键人员,一律从严审批。你怎么看!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8-9-5 14: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8-8-29 18:51
挺好,以后会善待关键人员

那到未必哈!是一种理想状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9-5 14: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严审批,也能看看这人是离职了还是换了个吧。因为是关键人员就限制自由,不太好,良好的质量不是检验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9-5 15: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了,药监要是批准了关键人员的变更,那因为这个变更出现的质量问题药监是否也有一部分监管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9-5 17: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夜下独行 发表于 2018-9-5 11:23
天啊   原来公司的生产负责人还挂着an的名字,目前还没变更掉,我都离开一段时间了,咋整呀?要是他们查出 ...

也对  反正他们那也不准备换负责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9-5 18: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9-3 09: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9-3 10: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dengjianyyy 发表于 2018-8-30 08:15
这种只能是懒政---大家都老实点,别给我们搞事。
我就想知道,质量授权人辞职了退休了怎么办?关键生产 ...

他药监局讲的是从严,没有讲不让变更啊,你要退休不就退休了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9-3 15: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关键人员变更属于审批事项(起码质量负责人变更是要经过省局批复才能变更),现在新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人员变更属于登记变更,企业自变更后三十日内办理登记就行。这是不是绕了一圈又绕回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10 10:1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