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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 进口原辅料现不再要求口岸检验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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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4-5 09: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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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早上好!关于进口原辅料需要口岸检验报告书的好像有出了规定,以后不再强硬要求需要口岸检验报告书,不知各位蒲友有没有见过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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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4-5 09: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也没有要求呀
只有进口药品需要
辅料不是药品
当然不需要
辅料进口海关也不看这个
跟化工品进口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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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4-5 09: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是需要的,现在不知道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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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7-4-5 10: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药品的本来就不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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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4-5 10: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辅料很早就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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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4-5 13: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北重楼 发表于 2017-4-5 10:15
非药品的本来就不用呀

我只看到进口药品需要口岸检验报告书,老大说有这样规定,找不到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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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5 13: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一只鱼 发表于 2017-4-5 10:55
辅料很早就不需要了

什么时候不需要的啊,有相关的规定么,麻烦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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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4-5 13: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局关于进口药品目录中药用辅料进口通关有关事宜的通告(2017年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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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02月22日 发布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34号)和《关于发布药包材药用辅料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155号)的相关规定,为方便进口药品目录中药用辅料的通关,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于进口药品目录中的药用辅料,进口单位可凭药用辅料批准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装箱单、提运单、出厂检验报告书等资料,到口岸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口岸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进口药品通关单》中注明“本品为药用辅料,非药品,无需进行口岸检验。”

  二、药用辅料批准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之一:
  (一)进口药用辅料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后,所进口的药用辅料可继续在原药品中使用;
  (二)按2016年第134号公告要求获得的药用辅料核准编号或《受理通知书》;
  (三)药用辅料一次性进口批件;
  (四)允许药用辅料进口的其他批准证明文件。

  三、进口药用辅料《进口药品注册证》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任意一家使用该药用辅料的制剂企业按2016年第155号通告要求完成研究和评估后获得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或备案公示内容。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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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4-5 14: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sara_feng 发表于 2017-4-5 13:42
什么时候不需要的啊,有相关的规定么,麻烦告知,谢谢!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局令第4号)。里面的规定只针对药品,辅料没做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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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8-27 16: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7-4-5 09:18
从来也没有要求呀
只有进口药品需要
辅料不是药品

那针对于原料药进口是否需要进口口岸检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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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8-28 08: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beiwei5du 发表于 2017-8-27 16:26
那针对于原料药进口是否需要进口口岸检测呢????

在中国
API属于“药”
只要是以“药”文进口的
必须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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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8 15:19: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进口原辅料入厂必须有中文版检验报告吗?现在辅料没有口岸检验报告了,供货商为没有进行响应检测,只提供英文版检验报告,但是我们质量上要求必须有中文版检验报告,这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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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2-7-22 18: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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