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7989|回复: 25
收起左侧

[日常管理] 清场合格证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6 10: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GMP中,只有201条对清场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未提及“清场合格证”,本人参加工作以来,工作过的或审计过的企业中,都有纸质清场合格证(归档在批生产记录中),这是普遍现象,但这并不是GMP强制要求的。有没有哪家企业没有纸质的清场合格证(或其它由指定人员签发的,代表清场合格的凭证)呢?

第二百零一条 每批药品的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必须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清场记录内容包括:操作间编号、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工序、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清场负责人及复核人签名。清场记录应当纳入批生产记录。

单选投票, 共有 58 人参与投票

投票已经结束

79.31% (46)
10.34% (6)
10.34% (6)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6 10: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行为就得有记录。感觉这个还挺关键的,需要签发清场合格证。个人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2-26 10: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企业取消了清场合格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2-26 10: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幻剑雨888 发表于 2017-2-26 10:11
有行为就得有记录。感觉这个还挺关键的,需要签发清场合格证。个人理解

清场及检查行为,GMP要求的清场记录中就已经记录,合格证是否多余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2-26 10: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2-26 10:17
很多企业取消了清场合格证

取消了,清场状态如何标识,能否分享一下。

点评

对于非无菌药品及高风险的药品与制剂,清场检查工作应该交由生产部门自己负责(车间主任、主管等),在批记录中做好清场记录和检查记录,质量部门不定期检查即可。 不过,这需要公司管理比较正规,车间管理者业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2-26 10:52
对于非无菌药品及高风险的药品与制剂,清场检查工作应该交由生产部门自己负责(车间主任、主管等),在批记录中做好清场记录和检查记录,质量部门不定期检查即可。 不过,这需要公司管理比较正规,车间管理者业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2-26 10:52
对于非无菌药品及高风险的药品与制剂,清场检查工作应该交由生产部门自己负责(车间主任、主管等),在批记录中做好清场记录和检查记录,质量部门不定期检查即可。 不过,这需要公司管理比较正规,车间管理者业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2-26 10:5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6 10: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记录即可,什么形式都无所谓。只要清场清洁了,检查合格了,记录了,就OK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2-26 10: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wder1342 发表于 2017-2-26 10:21
取消了,清场状态如何标识,能否分享一下。

对于非无菌药品及高风险的药品与制剂,清场检查工作应该交由生产部门自己负责(车间主任、主管等),在批记录中做好清场记录和检查记录,质量部门不定期检查即可。

不过,这需要公司管理比较正规,车间管理者业务能力比较强,质量管理部门比较强势等,有了这样的前提,GMP质量体系才能保证随时应对飞检。

一般化药生产(普通合成区),清场后做好定置定位、标识正确/准确、现场保持清洁或关闭,就差不多了。

清场合格证比较适合那种操作房间(隔起来)比较多,但生产时不是所有房间都用到的,这样对每个房间清洁后可以在门口贴清场合格证。如中药饮片的生产,化药洁净区的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2-26 10: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wder1342 发表于 2017-2-26 10:21
取消了,清场状态如何标识,能否分享一下。

对于非无菌药品及高风险的药品与制剂,清场检查工作应该交由生产部门自己负责(车间主任、主管等),在批记录中做好清场记录和检查记录,质量部门不定期检查即可。

不过,这需要公司管理比较正规,车间管理者业务能力比较强,质量管理部门比较强势等,有了这样的前提,GMP质量体系才能保证随时应对飞检。

一般化药生产(普通合成区),清场后做好定置定位、标识正确/准确、现场保持清洁或关闭,就差不多了。

清场合格证比较适合那种操作房间(隔起来)比较多,但生产时不是所有房间都用到的,这样对每个房间清洁后可以在门口贴清场合格证。如中药饮片的生产,化药洁净区的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2-26 10: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wder1342 发表于 2017-2-26 10:21
取消了,清场状态如何标识,能否分享一下。

对于非无菌药品及高风险的药品与制剂,清场检查工作应该交由生产部门自己负责(车间主任、主管等),在批记录中做好清场记录和检查记录,质量部门不定期检查即可。

不过,这需要公司管理比较正规,车间管理者业务能力比较强,质量管理部门比较强势等,有了这样的前提,GMP质量体系才能保证随时应对飞检。

一般化药生产(普通合成区),清场后做好定置定位、标识正确/准确、现场保持清洁或关闭,就差不多了。

清场合格证比较适合那种操作房间(隔起来)比较多,但生产时不是所有房间都用到的,这样对每个房间清洁后可以在门口贴清场合格证。如中药饮片的生产,化药洁净区的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6 12: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倒也很好理解。
就像我们产品包装中常见的“合格证”,没有规定要求必须要有,只是一种习惯的说明产品合格状态的一张小纸片,真正说明问题的是报告单。
清场合格证也只是说明清场的状态,真正要查的是清场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7-2-26 12: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只是管理方式问题,能达到目的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6 13: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批间清洁和相应记录就是o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7-2-26 16: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合格证相当于对一种状态的认可性或放行的证明,有还是比较好的,形式自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2-26 22: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明确合格证是老版的内容,新版很多时候借鉴老版,新版更多的是让企业自主选择更合适的管理模式,在没有更好的模式前,沿用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手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6 23: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记录就等于没有做,201已经非常清楚了,清场也是预防差错、污染的关键活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2-27 09: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清场记录,纸质清场合格证可以不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7 09: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场记录与批记录是一体的,现场有可以擦除的标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27 09: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2-26 10:52
对于非无菌药品及高风险的药品与制剂,清场检查工作应该交由生产部门自己负责(车间主任、主管等),在批 ...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2-27 12: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201的规定有瑕疵,我们清场合格证是QA签发的,分为正副本,正本放在生产现场,用于下一批次或产品的产前确认内容,副本附在本批生产记录中(清场记录作为单独的记录保存),已经证明清场行为符合要求了,为什么非要把清场记录纳入批生产记录呢?求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2-27 12: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FKYJC 发表于 2017-2-27 12:47
个人认为201的规定有瑕疵,我们清场合格证是QA签发的,分为正副本,正本放在生产现场,用于下一批次或产品 ...

清场记录是清场过程及清场检查的原始记录,清场合格证只能证明清场合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4 16:4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