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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系统] 二(1)有QC主管,无化验室负责人,这条算缺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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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 13: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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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组织GMP跟踪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不符合药品GMP的缺陷,情况如下:
一、检验记录不真实:(1)涉嫌套用图谱和检验数据,如不同批次蔗糖(批号分别为:130709、150301、150801)红外光谱图谱一致;不同批次地巴唑原料(批号分别为131201、150401)检验数据完全一致;(2)涉嫌编造检验数据,如批号为130308的地巴唑样品检验报告书有3个电子版,如130308.doc、130308甲1.doc、130308甲.doc),报告内容除成品数量不同外,其它数据完全一致;(3)涉嫌编造记录,如《原、辅、包材货位卡》显示2013年-2016年公司购进地巴唑原料6批,2000kg,《取样记录》显示共购进7批,2500kg,批次、数量不一致;《取样记录》显示2014年1月27日从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100kg地巴唑原料进行了取样,《原、辅、包材货位卡》、《原辅材料检验记录》中无相应购进、检验记录。
二、质量保证体系不能有效运行,存在较大缺陷:(1)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架构不合理,质量负责人下设QA主管和QC主管,无化验室负责人;(2)职责不清晰,验证工作未明确相关责任人;(3)QA和QC人员职责交叉或缺失,检查期间部分QC人员不在岗;(4)文件的批准、复制、分发、销毁未按规程进行管理,无复制、分发、替换或销毁记录,《原辅料供货商代号表》无文件编号、未经质量部门批准,生产部门提供了两个版本的《地巴唑片工艺规程》,其中旧版(STP-GY-016-R00)已失效,现行版(STP-GY-016-R01)未受控;(5)2013年、2014年、2015年未按规定开展地巴唑片的质量回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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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8-3 13: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该公司设了QA和QC主管,可是QC主管离职没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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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8-3 13: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tuky 发表于 2016-8-3 13:07
请各位大侠,看看二(1)这一条,是不是可以不算缺陷项?

不是
没有任何法规有这样的要求
除非你自己文件有要求
有部门和岗位职责
且能够覆盖实验室整个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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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3 13: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给你写上了难道不算吗,关键是你们QC主管的职责是不是涵盖化验室主任的范围,如果是整改可以跟当地药监部门沟通后再视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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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8-3 13: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QC负责人,本身是一条可有可无的缺陷项,或者说,是你们文件规定不祥,比如,只经过QC主管审核,未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直接转质量负责人签批,但是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职责混乱或叠加,实在是惹火了检查老师,实在是混乱,所以,种种不满,最后定性成了关键项,估计,你们被检查成这样,下条款的时候也没有颜面在讨价还价了吧,人为刀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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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3: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各位大侠,看看二(1)这一条,是不是可以不算缺陷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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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没有任何法规有这样的要求 除非你自己文件有要求 有部门和岗位职责 且能够覆盖实验室整个要求即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3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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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8-3 13: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很清楚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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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3: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This is the flight check of the YUNGANG pharmaceutical CO.from the cFDA.
I think this is not a deficiency.
What do you think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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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句是不是"元芳你怎么看"的意思?  发表于 2016-8-3 13:50
我感觉这英文我看懂了  发表于 2016-8-3 13:45
不分场合 秀英文 有时候容易被喷! 况且这英文.....  发表于 2016-8-3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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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3: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sfda.gov.cn/WS01/CL1760/155187.html
This is the web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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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3 13: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tuky 发表于 2016-8-3 13:15
http://www.sfda.gov.cn/WS01/CL1760/155187.html
This is the website.

这条有争议,我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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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3 13: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字面上看不算缺陷,不知道实际情况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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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8-3 13: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应该算缺陷,部门负责人应该有,主管可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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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3 14: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6-8-3 13:37
不是
没有任何法规有这样的要求
除非你自己文件有要求

说的很对,还是要看岗位职责QC主管是不是负责整个实验室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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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3 15: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的意见很统一啊,就是QC主管的职责是否能涵盖化验室负责人。字面上理解,QC是质量控制,应大于化验室负责人的。但具体看你们自己的文件是否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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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8-3 15: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冷血无情 发表于 2016-8-3 13:50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QC负责人,本身是一条可有可无的缺陷项,或者说,是你们文件规定不祥,比如,只经过QC主 ...

相当同意您的观点,看着缺陷项,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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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 15: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QC就两个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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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 15: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可能是你们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架构不合理,职责不够明确。质量负责人下既然已经设了QA主管和QC主管,实验室负责人应例行的职责,都可以在QC主管的职责中包含进去。如果在你们的文件中,QC主管的职责只是实验室的日常行政管理,那实验室的技术、检验结果有效性判断等方面确实就是缺的一块儿,那就得设这个实验室负责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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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5: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This is not my company ,
And this is from the web of the c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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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 16: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比起其它条那都不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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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8-3 16: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是因为QA主管职责与实验室负责人职责有工作漏洞处。说明某些质量控制工作没有管理人员。
各位怎么看?

点评

why not say yingyu again?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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