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9060|回复: 25
收起左侧

[张金巍] 药品退货管理及要点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25 21: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朱小美 于 2015-12-25 21:59 编辑

本文为蒲公英“巍信智会”微信群第23期主题分享,转载请与作者联系 蒲公英ID:花魂恋叶

大家晚上好,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药品退货管理及要点”,相信这个在各企业都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难题,既要符合法规又要考虑企业的成本。在新版GMP要求更为严格,商业GSP验收入库也更为苛刻的环境下,退货无法避免。因为接触这个岗位时间也不长,今天的分享只能是抛砖引玉,有些观点可能还不够全面,欢迎大家拍砖,这样才能进步更多,谢谢!


一、 退货的背景
1、退货的定义:将药品退还给企业的活动。
2、药品生产企业常常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退货,有贮运过程破损的,有质量问题退货的,也有因为客户原因退货的,每一个案例的情况都有所不同,处理方式一刀切显然不现实。
3、这就要求针对每个退货案例进行充分、科学和审慎的评估,决定合适的处置方式。
4、退货应严格管理,以避免在退货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差错、混淆,以降低退货过程中带来的质量风险和假药风险。


二、 退货的质量风险主要来自:
1、可能会受到污染。
例如:包装破损其它外来物质的污染(油污等); 虫鼠污染;雨淋;甚至包括可能在贮运过程中遭受人为的污染、篡改等。

2、恶劣失控的贮运条件导致产品降解或变质。
例如:需要低温条件贮运的货物,退货时在长途运输时没有温度控制,导致降解杂质增加。
例如:退货曾在高湿条件下长期贮存导致结块、低温条件下长期贮存结冰,高温条件下长期贮存发黄等。


三、 退货的法规要求
1、仓储区应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存放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
2、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物料或产品应隔离存放。
3、退货记录至少包括: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单位及地址、退货原因及日期、最终处理意见。
4、同一产品同一批号不同渠道的退货应分别记录、存放和处理。
5、只有经检查、检验和调查,有证据证明退货质量未受影响,且经质量部门根据操作规程评价后,方可考虑将退货重新包装、重新发运销售。评价考虑因素至少应包括药品的性质、所需的贮存条件、药品的现状、历史,以及发运与退货之间的间隔时间等因素。不符合贮存和运输要求的退货,应在质量部门监督下予以销毁。对退货质量存有怀疑时,不得重新发运。
6、因质量原因退货和召回的产品,均应按照规定监督销毁,有证据证明退货产品质量未受影响的除外。如涉及其它批次或产品,应同样处理。


四、 退货的基本流程
退货申请、审核和批准→ 退货接收和检查 →退货储存→退货调查和评估→退货的处理决定→退货的处理执行(销毁、重新包装、重新发运销售)


五、 退货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1、退货申请
   填写退货申请单或具有同样功能的书面记录,经审核、批准。

2、退货接收和检查
   退货实物与退货申请单的内容核对、检查,尤其是对已拆箱的退货详细检查至最小包装,填写成品退货记录、库位卡,为更安全的控制退货,防止差错和混淆,退货应有明确的退货标识,在每个货位上或每个包装箱上逐个粘贴退货标签。 (每个包装清晰醒目的标志)

3、退货储存: 安全、标识
1)产品退回后隔离存放,只转为待验是不够的,应特别标识为“退货”,用物理标识或计算机化的状态标识。
2)当做出处置决定后,需及时更换状态的标识。
3)防止因标识为待验状态而安排检验。挂放黄色待检牌,但并非等待检验,库位卡上标明物料状态,如“冻结”状态。计算机化管理系统中可使用特殊符号来标识。
4)当退货涉及的批次多、数量大而导致退货区域空间不足而需使用其他储存区域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单独隔离控制。

4、退货调查和评估
1)检查退货的外观,是否已开箱?是否原始包装?原封包装是否有破损?
2)评价考虑因素至少应包括药品的性质、所需的贮存条件、药品的现状、历史,以及发运与退货之间的间隔时间等因素。
3)质疑这些退货是否适合再销售?
4)质疑储运过程中温湿度超标可能带来不利影响,比如对热敏感的产品储运过程温度可能长期超过允许的温度上限,则需要重新检验确认没有问题才能安排重新销售。
5)质量原因的退货,参照投诉管理流程进行相关调查,调查包括批生产/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设备运行记录、仓储记录、产品稳定性考察试验记录、留样观察记录等回顾,取样、检验、检查其他批次的药品是否受影响,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防止再次出现。同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需要发起召回。

5、退货的处理决定
1)原则上有风险的退货、无法确认和追溯药品的贮存条件、药品历史信息及外包装被破坏、污染严重等退货应监督销毁。
2)只有经检查、检验和调查,有证据证明退货质量未受影响,且经质量部门根据规程评价后,原始包装密封完好、储存历史清晰、剩余有效期可接受的方可考虑重新包装、重新发运销售。确定重新发运销售后,对于有包装破损情况的产品,应进行重新包装,重新包装应有相应的方案和包装记录,此时应注意药品监管码的注销和重新关联。必要的话,可以给再上市销售的产品一个新的批号,以便于追溯。
3)不了解贮存运输过程有没有其它负面因素时,如质疑贮运中可能有风险则应取样进行适当的检验(针对可能变化项目)合格后才考虑重新销售。同时还可以通过运输两地及之间的温度情况和运输温度记录(如有)来评价产品的质量,并结合检验数据和历史稳定性数据来进行评估。
4)不一定需要全检,但至少应针对产品特性、贮运中可能变化的项目进行检验。比如:颜色、澄清度等不稳定项目。对不会因贮运而变化的项目如残留溶剂、重金属等可不重复检验,可说明情况后引用出厂检验结果。

最后,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宁可销售价格稍低也不接受退货,存在风险实在太大。重新发运销售前最好做一个风险评估,评估再次销售剩余效期内产品的质量风险、顾客用药安全等,在可接受范围才可考虑再次销售。


   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巍信智会,实行会员制,入会会费,人民币99元,继续仍然坚持每周五20:00进行主题分享,也可以关注巍信公众账号,一个只分享原创的微信号。
   每次分享内容,会在蒲公英论坛首发以及巍信(waytrust)同步发布,欢迎愿意分享,志同道合的朋友加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2-26 00: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2-26 00: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2-26 00: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26 08: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12-26 08: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26 08: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6 11: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分享!只是涉及到包装破损(运输车祸翻车导致)更换包装时,监管码挺麻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9 12: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syhorchid 发表于 2015-12-26 00:22
支持原创

三连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10 10: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积聚人气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13 10: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粗不错很全面,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15 13: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23 11: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2 09: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0-8 10: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12 13: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2 21: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非常有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14 15: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5-26 2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8-25 14: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1 13:4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