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1424|回复: 15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二类无菌医疗器械需要检测微粒污染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12 10: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们公司生产的产品是粉状的,不溶于水,溶于1%氢氧化钠溶液,最终灭菌。用于外伤止血。请教各位,这个产品有必要测微粒污染水平吗?怎么测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2 10: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相关标准规定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2 11: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检测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2 14: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检测的[/quote]
请问有什么相关标准规定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4 11: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楼主找到解决办法了吗?我也想知道内包材需要检微粒污染吗?怎样检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 15: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种产品得检,标准就得自己摸索啦,目前我也没找到适合的标准;但是国家有个国标GB8368(9)-2005,或许可以参照一下吧,具体的,我想得根据公司自己的产品情况来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23 10: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自己琢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9 15: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类的无菌产品初包装有没有微粒污染检查要求,请问在哪个标准或规定有说明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9-5 17: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微粒污染是在灭菌前还是灭菌后做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3 15: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目前这在搜集相关信息,试验方法也可以参考YY0451。
不知道各位同仁还有没有其他信息,比如微粒污染控制的适用范围、限制设定(何为安全范围呢)等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3 15: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1831 发表于 2016-1-12 15:55
你这种产品得检,标准就得自己摸索啦,目前我也没找到适合的标准;但是国家有个国标GB8368(9)-2005,或许可 ...

“你这种产品得检” 您回复的这个是什么意思呢?  关于微粒污染控制的不需要适用于所有的产品吗?那微粒污染控制的适用范围哪里有参考信息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0-18 15: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colorfullife 发表于 2016-10-13 15:42
“你这种产品得检” 您回复的这个是什么意思呢?  关于微粒污染控制的不需要适用于所有的产品吗?那微粒 ...

一类的,就不用了吧?二类以上的,估计大多都要控制的,微粒进入血液,是无法被代谢出来的,控制它还是有必要的,但目前,只是提出这个理念,要求生产企业进行控制,具体标准,可参考的不多,我想可以参考一下注射剂药品的微粒控制情况,其他的,我也有待于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7-12 12: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1831 发表于 2016-10-18 15:16
一类的,就不用了吧?二类以上的,估计大多都要控制的,微粒进入血液,是无法被代谢出来的,控制它还是有 ...

谢谢各位的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13 16: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包装什么的都要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12-27 10: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卿慕兰 发表于 2016-7-9 15:20
二类的无菌产品初包装有没有微粒污染检查要求,请问在哪个标准或规定有说明呢?

GMP里面有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2-27 10: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没有明确的法规要求所有无菌产品都需要微粒控制,但是要从风险的角度来考虑,在使用这个产品的过程中,这些微粒会不会对使用者有影响,就像植入、介入的产品,要是微粒过多,可能会对使用者有过敏反应,甚至有生命危险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2 16:08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