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396|回复: 45
收起左侧

[招聘信息] 验证专员或验证主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22 09: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上海青浦一家原料药厂(大型医药集团下属企业)招聘验证专员或验证主管,可提供住宿,感兴趣者可以联系我。QQ号:30985906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0-22 11: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rulaichina 发表于 2015-10-22 09:39
主要负责除检验方法和设备验证外的所有验证方案起草、组织实施、验证总结以及年度回顾

这个要对你的产品足够的熟悉才可以担当责任,建议车间工艺员或者技术员转岗至QA,有能力的生产工艺技术全面的技术员工也可以,稍微培训即可上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2 09: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薪水怎么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2 09: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发待遇的,不然没吸引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2 09: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私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2 09: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薪水怎么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2 09: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资太敏感,不便发。。

点评

工资要是不敏感,就不吸引人了。没地址、薪资、待遇,这....还是不问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27 11:5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10-22 09: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2 09: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像之前看的的一样,什么一万起呀什么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2 09: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了解下工作职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2 09: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负责除检验方法和设备验证外的所有验证方案起草、组织实施、验证总结以及年度回顾

点评

这个要对你的产品足够的熟悉才可以担当责任,建议车间工艺员或者技术员转岗至QA,有能力的生产工艺技术全面的技术员工也可以,稍微培训即可上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22 11: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2 09: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敏感是多还是少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2 10: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于上海平均工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2 10: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平均月薪6774元?

点评

嗯,大家都是被平均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28 11:1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2 1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rulaichina 发表于 2015-10-22 09:39
主要负责除检验方法和设备验证外的所有验证方案起草、组织实施、验证总结以及年度回顾

本人在原料药厂负责设备验证工作,不知是否合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2 12: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1607639226 发表于 2015-10-22 11:20
本人在原料药厂负责设备验证工作,不知是否合适

如果可以的话,请发简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2 12: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1607639226 发表于 2015-10-22 11:20
本人在原料药厂负责设备验证工作,不知是否合适

我们同时也在招聘设备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2 12: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资可以发个下限嘛,上线不封顶就是了,不然没人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2 12: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底线6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2 13: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1 15:4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