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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洁 于 2015-9-28 15:59 编辑
每次看到关于吊证的公告,心里就非常不好受,为啥短短三四天时间又有两家企业被吊证呢?大概看了一下被吊的原因,不外乎和核定范围外存放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质量负责人、质量部经理不在岗)、进货销售票据、电子监管码上传有关系,自从2013年7月1日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90号令)之后,这几大问题都属于重点条款来的,按照认证标准,只要现场检查有一项严重缺陷,认证就不通过,那我想知道的就是为啥认证的时候可以顺利通过,而飞检或者平常检查的时候就做不到呢?问题出在哪里?大伙自己好好想一想?药企的领导也有必要好好想一想?虽然此次两家被吊的企业都是属于粤东地区(一直以来粤东地区药品经营企业多以挂靠、走票为主),那你敢说其它地区就没有这种情况发生吗?还是说只是没被查到而已,虽然很多人喜欢以侥幸的心态来对待GSP认证。就像我之前说过的,只要出来混的总有要还的那一天,为啥平常不好好经营,不好好按照要求来执行?而是要等到出了问题被吊证的时候才来挽救,有必要吗?也烦请领导们不要因为一点点利益而把企业致于不利状态,闲话少说啦,下面就让我们就来瞧一瞧这两家企业是因为什么原因被吊销GSP证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5年第21号)
发布时间:2015-9-28
粤食药监药通〔2015〕124号
广东金顺源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许可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 地址 | 撤销日期 | 违法事实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粤AA6631574 | A-GD-11-0193 | 广东金顺源药业有限公司 | 普宁市池尾上寮园253幢7-11号6楼 | 2015年9月23日 | 1.企业质量负责人、质管部负责人均不在岗。 2.企业的计算机系统未能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进行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管理。 3.未能提供个别供货单位的首营企业审核记录。 4.部分药品无法提供购进验收入库记录和购进发票。 5.部分药品未按规定上传采购、销售、储存等电子监管数据;未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和数据上传。 6.部分药品无法提供销售发票。 | 严重失信 | 粤AA6630067 | A-GD-14-0505 | 广东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 普宁市明华体育园西小区20幢东梯1、5层 | 2015年9月23日 | 1.企业未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在许可仓库地址以外储存药品。 2.企业质量负责人、质管部负责人均不在岗。 3.部分药品无法提供购进发票。 4.采购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5.需阴凉储存的药品未储存于相应的库房中。 | 严重失信 |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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