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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反思] 谁来拯救你,质量受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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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1: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看到愚公的一篇文章,《谁来赐给质量受权人坚持原则的“底气”》(https://www.ouryao.com/thread-273751-1-1.html)。

感觉是语重心长、一声叹息啊!

他文中提到的了了。写过的一篇相关的文章,顶包的亲。是以调侃轻松的语气写出对质量受权人的工作如何开展的反思。

对比来讲,其实都谈到了一个无比严峻的现实!

在当下日趋严苛的形势之下,我该拿什么来拯救你,质量受权人?




补充内容 (2015-4-16 15:45):
到目前为止,已有70位蒲公英坛友投票,第五项一直稳稳的达到50%;第三项也稳居第二位;简单分析:当今现状,尊重现实,放飞理想!

补充内容 (2015-4-20 15:11):
到目前为止,共有114人参与投票。第五项稳步提升,目前有62人,占54.39%,显然,大部分同志还是对现实认识的比较清晰,按我国目前现状,这是一项理性的选择,虽然,可能不是最优的选择。

补充内容 (2015-4-24 16:26):
到目前为止,共有133人参与投票。第五项有70人投票,占52.63%。此项选项一直移居第一。第三项也稳居30%以上。可见。我们是既尊重现实,又心怀梦想的一群人!
单选投票, 共有 133 人参与投票 查看投票参与人

投票已经结束

4.51% (6)
7.52% (10)
32.33% (43)
3.01% (4)
52.63%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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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1: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问我个人意见,调侃一下,会选一,真要认真选,就直接选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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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选5,谁做的决定谁承担责任,不能让别人背黑锅。  发表于 2015-4-20 09:04
我也就选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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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5-4-14 11: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娘不好,舍卒保车,会改写板娘地。直接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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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的确如此……  发表于 2015-4-1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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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1: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娘做受权人
这个做老板的肯定赞成
万一进去了,乘机换人, 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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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明显选一啦……  发表于 2015-4-1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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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1: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调侃的话我也不会选1,可能很多老板都想着换老板娘呢吧
我会增加一个选项,由老板的儿子或老子担任,直接写到授权人管理条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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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高人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21 08:26
兄弟!你不但酒量高!水平也真是高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6:42
这个貌似也是个好想法。  发表于 2015-4-1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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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4-14 11: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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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1: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项有点类似药监局第三方驻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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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比较近似  发表于 2015-4-1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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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11: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5,企业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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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认为,加个质量受权人,其实也是属于那个啥……  发表于 2015-4-14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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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1: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选1,这是郑重老板下怀……
妥妥的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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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有……  发表于 2015-4-1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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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1:4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在无赖情况下,加了一个岗位(质量受权人)管质量就得管老板,但老板要听话的,要给你发工资。不过有了产品质量有所提高,对老板有一定警戒作用,如果效果好,估计国家还得再加别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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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加岗位,加要求就行了,做不到就关门……  发表于 2015-4-1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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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shsh 发表于 2015-4-14 11:27
老板娘做受权人
这个做老板的肯定赞成
万一进去了,乘机换人, 一举两得

小三上位了,所以要儿子或者女儿做授权人,家业无法继承,对于大多数的私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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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2: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山月照人 发表于 2015-4-14 11:29
调侃的话我也不会选1,可能很多老板都想着换老板娘呢吧
我会增加一个选项,由老板的儿子或老子担任,直 ...

我们想一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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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其实,你们是不是有点想差了,要进去是一起进去,怎么会老板没事,单单受权人有事?  发表于 2015-4-1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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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2: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似乎有明确的说法是企业负责人是质量第一责任人
有了质量受权人以后,顶包的似乎就是质量授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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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企业负责人就是第一责任人,一直都是,只是,加个受权人以后,变成顶包的亲了。所以,取消受权人,会比较好  发表于 2015-4-1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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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2: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心中要有一把尺,也要有底线,就像愚公的尽责,宁愿离开也不愿妥协,尤其是超越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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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愚公令我十分敬佩  发表于 2015-4-1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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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3: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娘也会是顶包的,果断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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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有……  发表于 2015-4-1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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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4: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笑笑       我当质量受权人那会    老板更多把我当成了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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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也可以有。  发表于 2015-4-1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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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4: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成大事 至亲亦可杀   
所以  还是老板自己干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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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只有老板自己确实负起责任,才能真正做好。当然,碰到三无人员,谁也没辙。  发表于 2015-4-14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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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5: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受权人引进本来是有积极意义的,所以取消可能性不大。我觉得大家联合起来争取第三项或类似第三项从长远来说还是利于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发展的。众人拾材火焰高,后面就靠各位共同努力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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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国家有采取类似的方案。在我国,不好说。其实,老板自己做,真的是可以的。  发表于 2015-4-1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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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6: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选了5 是因为生气,但如果质量受权人制度在未来的中国能有所改善的话,我猜想会是3,当然 这个组织能否做到秉持信念,不随大环境而随波逐流是关键~~~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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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部分国家有这样的制度,不过,也要看执行的情况如何。再者说了,许多在国外很好的东西,拿到国内来执行行不通。所以,我认为,要结合国人的实际情况考虑,哪一种制度是最合适的。  发表于 2015-4-1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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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6: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左司马 发表于 2015-4-14 11:14
如果是问我个人意见,调侃一下,会选一,真要认真选,就直接选五了。

我也就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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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考虑到国情,感觉五是最可行的方法。  发表于 2015-4-1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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