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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石头968 于 2014-12-25 22:27 编辑
《顶包的亲,老板娘任质量受权人如何?》 一般的药企,按照公司结构治理,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降低代理成本,使“所有者”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同时又保证“经营者”能以股东利益和公司利润最大化为目标。 当然,大部分企业还做不到“所有者”和“经营者”权力分离,很多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角色,即使董事长不兼总经理,大部分董事长也会现场指挥总经理做事,即使董事长不参与经营管理,总经理也会是公司的主要“所有者”角色。 所以,利益攸关,我们就不难看出企业“质量管理”的难度!到底是质量第一还是效益第一呢? 当然,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效益是企业的灵魂,没有了生命,也就成了孤魂野鬼,没有了灵魂,也就成了行尸走肉! 那么,公司除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的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哪一个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呢?很多药企,营业执照上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那么总经理有可能是外聘的职业经理人,并不持有公司股票或者并不具有公司股份,当然就更不是公司董事会成员,说白了只是一个高级打工仔而已,那么这时候,谁是企业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呢? 我想,总裁或者总经理受“公司所有者”的委托作为企业直接“经营者代表”,肯定是企业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这个毋庸置疑,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又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代表公司”行为,这时候如果出了质量问题形成“诉讼”,那么非“法定代表人”的总裁或者总经理是不是不能代表公司出现在法庭上的,当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还是可以的。 当然,一个公司,除了总经理日理万机,还要有常务副总经理,还要有生产副总、质量副总、工程副总、财务副总、研发副总……等等等等,质量副总,理所应当是代表总经理来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的,我们把他叫做“质量负责人”,比较恰当。 话说某年某月,世界上出了一个新的职位——“质量受权人”,质量受权人的来龙去脉、历史渊源、欧美地位……我不想赘述,从字面上解释,“质量受权人”应该是企业“所有者”或“经营者”“授”权给质量“受”权人,行使企业质量管理职能的角色,那么实际上按照这种解释,“质量受权人”就应该是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可偏偏很多企业既有“质量负责人”又有“质量受权人”,到底谁是企业质量的“责任人”,追究责任的时候,只能……哈哈。 对了,中国 2010版GMP规定了质量受权人的诸多权利和义务,某省局的网站上更是长篇大论了“质量受权人”和“质量负责人”的区别: “二者有相近之处,主要不同是:(1)职责不同;GMP中强调的是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责任,没有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具体职责。受权人的职责既包括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职责,也包括了质量管理部门的部分质量管理职责,特别要求行使产品放行这一核心职能,这一职能几乎贯穿整个GMP系统。(2)任职条件不同;受权人的资质要求更高。(3)确定方式不同;质量负责人需要企业任命即可,而受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并经监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备案,授权更加正式和严格。” 关于“质量受权人”和“质量负责人”,大家理解清楚了吗?谁该干嘛? 话说,谁该干嘛干嘛去吧,所以,“质量负责人”还是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却变成了“看门的”——放行人! 且慢,放行,主要方式是审核各种记录尤其是批生产记录、审核检验报告、审核各种文件、审核各种某某某某……都是审核纸上的东西,审核与注册工艺无误、与质量标准无误、与SOP无误、与GMP文件无误,签字放行。 但是,各种记录尤其是批生产记录、各种检验报告、各种某某某……怎么来的?是否与实际相符?有没有弄虚作假?应该只有“质量负责人”才知道,“质量受权人”只要一切看起来很美好,就可以签字放行了。 万一,一旦,生产过程出了质量问题,“质量负责人”负责,与“质量受权人”无关。 万万一,一旦,出厂后的产品出了质量问题,“质量受权人”负责,与“质量负责人”无关。 这才叫内外有别、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但是,大家常说,质量是设计出来的,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质量不是检验出来的,质量也不是记录出来,这时候,“质量受权人”作为产品放行人,对于产品质量,实际上是没有负任何责任的,只是在需要追责的时候才有责任而已。 再说的通俗一点,就是一个顶包的,亲! 中国引入质量受权人管理理念,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了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但是受权人不是负责人,反而弱化了全面质量管理的职能。 回头再说很多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集于一身,这回没得推脱质量责任了吧?但是在企业所有者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在“所有者”利益驱动之下,质量受权人是否能够真正“独立”“公正”不受干扰地行使质量管理权利?这完全取决于“所有者”对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 如果企业所有者不重视质量管理,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正常情况下,一般,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当经济利益和产品质量发生冲突时,那么,质量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集于一身的“质量受权人”,仍然只会是一个顶包的,亲! 除非,企业所有者自己做质量受权人,这样,“质量受权人”才将不再是一个顶包的,所有的质量管理意志,都将取决于企业所有者的意志。 再除非,企业所有者真正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把患者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时候,无论谁做质量受权人,都是一种无比幸福的事情。 或者,老板娘做质量受权人,将是一种比较明智的选择! 1、自己有权 2、自己可以管有权的人 3、如果不重视质量,自己将为老板顶包 4、老板娘,通常相当于是老板,所以,自己不希望为自己顶包 5、只有质量不出问题,或者出了问题不被发现,自己才有不去顶包的可能 6、所以,老板娘做质量受权人,企业的质量管理相对别人做质量受权人,必将前进一大步!
老板娘做质量受权人,这只是一个比喻,只要能够管得住老板,或者改变得了老板的意志,或者能够影响到老板,让老板去注重质量,这样的人做质量受权人,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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