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063|回复: 19
收起左侧

[物料管理] 无退货申请单保管员如何核对退货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4-9-19 07: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销售退货没有退货申请单,这样的事发生过多次了,给销售内勤打过电话了,至今还是没有反馈,这样的退货仓库保管员如何核对(即使有申请单名称和数量也差异很大),退货放在仓库已三天了,听说马上要来检验的了,我如何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19 08: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给你领导汇报,让你领导出面解决此事,并形成常规程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9-19 08: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简单办法,藏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9-19 08: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签字拒收呀
爱谁收谁收去
否则收错了怎么办
算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08: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拒收,销售爱放哪放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08: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规程办理。
建议拒收,除非领导书面通知,不然按规定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9-19 08: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规定拒收  并报告领导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9-19 08: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跟领导说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08: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手续不全,就不给退,非要退,找领导,后面怎么处理都好弄。也不会被批什么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19 09: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来,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不然责任跑你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09: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销售为王的环境下,你无可奈何,自己编补一张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09: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收,领导书面签批再考虑……这里面,销售与客户的龌龊太多,咬起来你就无辜受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09: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拒收,这个关系到他们的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9-19 09: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575231000 发表于 2014-9-19 08:08
最简单办法,藏起来……

哦。。。哈哈。。。我没看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9-19 09: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杯 发表于 2014-9-19 08:16
按规程办理。
建议拒收,除非领导书面通知,不然按规定处理。

上次你说的黄海,我看了,东西质量还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19 11: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鉴于这种情况,还是要按照SOP来做,质量部、销售部、物料部一同协商,拟定流程,黑纸白字落实,不按流程就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21 18: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9-19 09:23
上次你说的黄海,我看了,东西质量还行。

底子和基础是不错的,就是缺点自己开发和研究的精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9-21 19: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玻璃杯 发表于 2014-9-21 18:53
底子和基础是不错的,就是缺点自己开发和研究的精神

发动机这个不好研究啊,材料科学基础需要追一段时间了。估计在收购标志后可能会加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9-21 20: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9-21 19:19
发动机这个不好研究啊,材料科学基础需要追一段时间了。估计在收购标志后可能会加速。

确实,之前基础太差,只能奋起直追......
并购是个双刃刀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3-4-5 18: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8 21:5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