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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管理] 成品库的物料过有效期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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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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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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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经常发现成品库的物料过了有效期,仓库负责人也经常邮件给项目负责人处理,但均无效果,想问问大家,这个问题该如何处理?由于库房较小,只区分了,待验,合格,和不合格区(暂存),如果作为不合格品处理放置不合格区,但客户在需要是,不合格物品是无法寄出的(客户不愿意再复测或者变更有效期),那么这些物料的存放位置就显得尴尬了,可否在外包装上贴一个警示标牌(如过有效期)以作区分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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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沙发
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过有效期了,你说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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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板凳
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肯定是凉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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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地板
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问就报废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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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5#
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等药监部门给你来处理也是蛮好的

点评

嗯嗯嗯嗯  发表于 前天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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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6#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xkdlzg 发表于 2025-5-5 16:19
过有效期了,你说咋办呢

按照GMP要求,不合格物料是要清出成品库的,但属于GMP物料,客户不同意,小公司没办法,才引出这些问题,就想看看你们公司有没有啥好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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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7#
发表于 前天 08:26 | 只看该作者
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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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8#
发表于 前天 08:29 | 只看该作者
没看明白:1、物料为何放在成品库?2、物料不是你们公司买的么?为何还涉及到客户?3、直接在邮件中说清楚,设定截止日期:项目负责人不来领取,直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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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前天 08:36 | 只看该作者
拙见:经常发现物料过有效期的话 说明管理也有问题 请问贵公司物料预警 做的如何 邮件处理 可以在物料近效期前1-3个月 邮件提醒 不回复默认销毁 很常规化的流程 为啥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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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0#
发表于 前天 09:01 | 只看该作者
过效期报废处理就是了,还区分个锤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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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1#
发表于 前天 09:04 | 只看该作者
看起来你们是CMO公司?一般提前和客户沟通,决定物料的处置。到期前就应该寄回客户由客户自行处置了,除非客户让你们直接销毁。不然超期的再退,人家自己那的流程也没法走,他们的仓库也不好接收超期的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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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12#
发表于 前天 09:04 | 只看该作者
“成品库的物料”,是指成品吗?

过期了只能报废处理了。至于是否销毁,还是回收再利用,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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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13#
发表于 前天 09:19 | 只看该作者
你们的是什么物料?要存放那么久,不是生产检验结果出来就安排发货的吗,而且有效期那么短?那是管理制度的问题了,得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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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14#
发表于 前天 09:19 | 只看该作者
针对成品库物料过期问题,建议依据《药品管理法》及GMP/GSP相关条款处理。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三条,过期药品应明确标识并隔离存放,不得销售或使用。结合企业现状,可采取以下措施:

1. **物理隔离与标识管理**  
   在现有库房分区基础上,增设“过期物料专区”或专用货架,与合格区保持显著区分。外包装张贴“过期物料”警示标识(需包含过期日期、批次号等关键信息),符合《药品标识管理制度》要求。

2. **流程规范化与责任追溯**  
   依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建立过期物料处理SOP,明确仓库、质量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的职责。过期物料需经质量部门评估,发起销毁或降级申请,留存书面记录备查。

3. **客户沟通与风险提示**  
   若客户坚持使用过期物料,需签署风险知情协议,并附物料检测报告(如适用)。参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在寄送时附加过期警示说明,规避合规风险。

4. **根源性改进**  
   定期盘点库存,优化采购与生产计划(参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一条),减少过期积压。对频繁过期的物料,需复盘效期管理流程,而非仅依赖事后处理。

综上,标识隔离仅为应急措施,合规处置需结合质量评估与流程管控,避免因存放不当导致监管风险。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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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5#
发表于 前天 10:23 | 只看该作者
是否有复验期,能否暂时放在待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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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6#
发表于 前天 10:49 | 只看该作者
GMP = give money please
从能够获得的信息,楼主家是个小公司,翻译成白话,就是没有什么钱啦,没有话语权。由此可猜,物料不是自已的,或者是B证公司的,也不能做主。特别是不能销毁,但又不能给药监局看到。公司条件不够,藏也没地方藏,仓库还小。 此外, 还,项目负责任人不回复,不管理,不负责。
那还搞个毛线啊
弱弱地问一句,楼主担当何种职位,俸禄如何?

做药是有门槛的,不是随便可以玩的。
楼主最好是换家公司打工吧。估计躺平是不太可能,公司不会给你机会,因为你都来论坛上开问了。“ 随它去吧”这个选项不存在的。  搞不好,锅是你要背的。
跳槽吧。这是个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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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7#
发表于 前天 16:08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不合格物品不能寄出呢?快递还看你合不合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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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8#
发表于 昨天 08:3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最好是换家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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