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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国家医保局 编辑:水晶 12月20日晚间,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对个别药企虚开发票制造“两套价格”问题进行关注的函》,文中指出,调查发现,“一些药品存在两套价格,即‘底价’和‘开票价’”“药企先把药品按‘开票价’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医疗机构,交易完成后药企再把‘开票价’与‘底价’之间的差价返还给经销商”“巨大的价格差通过虚开发票手段‘洗白’并‘提现’,成为不法经销商牟利和商业贿赂的资金来源,导致部分药品价格从源头就虚高”。 国家医保局高度关注上述问题,坚决反对虚高药价加重患者负担,坚决反对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条,坚决反对“一药双价”“带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所谓“两套价格”,即在销售药品时,对普通消费者或医疗机构报高价并开具相应发票,而内部财务或与关联方交易时用低价发票。 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头孢唑肟钠注射液、水解蛋白口服溶液等曾被曝光,通过虚构交易流程、伪造业务单据等手段,大肆开具不实发票。 面对如此严峻的情况,相关监管部门已被呼吁加强执法力度,借助大数据等技术精准锁定嫌疑药企,一旦查实严惩不贷,包括高额罚款与法律追责。立法部门也需完善法规,明确违法界定与处罚标准。税务、市场监管、药监等多部门应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开展联合行动打击乱象。行业协会同样要发挥作用,加强自律教育,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引导药企诚信经营。 医药行业关乎民生福祉,个别药企的“两套价格”行为绝不能被容忍。各方必须携手,共同为净化医药市场、保障大众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而努力,让医药行业重回正轨,重拾公众信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近日经济参考报《经参调查:一些药企经销商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报道,2022年、2024年,公安部门先后侦破两起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调查发现,“一些药品存在两套价格,即‘底价’和‘开票价’”,“药企先把药品按‘开票价’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医疗机构,交易完成后药企再把‘开票价’与‘底价’之间的差价返还给经销商”,“巨大的价格差通过虚开发票手段‘洗白’并‘提现’,成为不法经销商牟利和商业贿赂的资金来源,导致部分药品价格从源头就虚高”。报道指出,“一款名为‘银杏叶’的药品,底价每支8.5元,售价每支25.28元,医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4元;一款名为‘头孢唑肟钠’的药品,底价每支6.5元,售价每支16.5元,医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2.5元。经测算,药品提成金额普遍占药品开票价与底价差额的两成以上”。 国家医保局高度关注上述问题,坚决反对虚高药价加重患者负担,坚决反对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条,坚决反对“一药双价”“带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高度重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认真排查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头孢唑肟钠注射液、水解蛋白口服溶液等涉案产品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尽快摸清挂网价格底数。 二是请案件查处地医保局代表有关药品挂网省份,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详细了解具体案情,掌握“一药双价”问题线索,尽快依规约谈督促涉事医药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对既不反映医药生产企业实际收入,又额外增加患者费用负担的代理商加价部分,要坚决挤出药品虚高价格水分。根据案件查实的虚开发票、行贿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给予相关企业失信评级和相应处置措施。 三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及时跟进落实处置结果,坚决举一反三,对同通用名其他厂牌类似药品价格虚高的,督促相关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合理下调挂网价格,促进患者购药价格更多与医药生产企业实际价格相协同,重点关注经销商或代理商刻意做高价格用于不当营销行为。持续加大医药价格风险处置力度,保障群众用上质优价宜的药品。 相关药品核查处置情况请于12月25日前报告国家医保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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