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earthworm22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研发和qc公用实验室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3-7-31 09: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的好,研发崩溃,做的不好,QC崩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31 10: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不建议这样弄,除非把研发纳入GMP体系,否则两边都得崩溃。当然老板非得这样弄就这样弄,配合他。落缺陷整改就完事儿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31 10: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个实验室里,做好区分吧,分别管理人员、仪器、对照品,试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3-7-31 10: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23-7-31 09:25
是可以的,我们就是这样。可以从文件方面进行规范

希望给点具体的建议,比如人员,仪器,风险方面,当真一头雾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7-31 17: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最严的来管理,做好数据完整性控制,方法QC和AD共同参与验证,老板省了设备和人员的钱,其实会花更多流程复杂的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9 00:4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