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436|回复: 12
收起左侧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3-3-16 08: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好消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GB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告(1).pdf

4.42 MB, 下载次数: 8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16 08: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 楼主好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3-16 08: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时间就是想着分享给大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16 09: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宣议 发表于 2023-3-16 08:59
第一时间就是想着分享给大家

传说中的雷锋小姐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3-16 09: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16 10: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一下,这个通告是默认在过渡期内按照2007版的9706进行生产和销售是可以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3-16 10: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 楼主好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3-16 14: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hailsiguopqioul 发表于 2023-3-16 10:39
请教一下,这个通告是默认在过渡期内按照2007版的9706进行生产和销售是可以的吗

按字面理解应该是可以的,3年缓冲期2026年5月1日之前OK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16 14: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宣议 发表于 2023-3-16 14:10
按字面理解应该是可以的,3年缓冲期2026年5月1日之前OK吧

好的,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3-16 17: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客气,这个解读更专业,供您参考~
《关于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告》解读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告》(2023年第14号,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出台的背景、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专用标准(以下简称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是我国医疗器械企业开发生产医用电气设备的重要准则,对整体提升我国有源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水平有重要意义。

GB 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已于2020年4月9日发布,其配套的并列标准已全部发布,专用标准正逐步发布。截至2023年2月,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已发布69项,除2项(可用性、闭环控制器)为推荐性标准外,其余67项均为强制性标准。

为保障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众用械安全,稳步推进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实施,国家药监局发布2023年14号通告,从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注册备案相关标准执行要求、检验相关标准执行要求、强化标准实施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对产品注册人备案人、技术审评、检验、监督管理等环节的工作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注册备案相关要求解读

(一)关于标准实施时间点

若产品有适用GB 9706.1-2020配套专用标准的(通告附表中“专用标准”),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可与最后实施的专用标准同步实施。例如,脉搏血氧设备适用专用标准中最后实施的是YY 9706.261-2023《医用电气设备 第2-61部分:脉搏血氧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对该类产品,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可与YY 9706.261-2023同步在2026年1月15日实施;康复、评定、代偿或缓解医用机器人适用专用标准的YY 9706.278《医用电气设备 第2-78部分:康复、评定、代偿或缓解医用机器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在制定中、尚未发布,对该类产品,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可待YY 9706.278标准发布公告规定的实施日期同步实施。

若产品无适用GB 9706.1-2020配套专用标准的,GB 9706.1-2020及配套并列标准自2023年5月1日实施。

(二)关于注册备案相关标准执行

一是对于产品有适用的专用标准、且专用标准发布公告规定的实施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或者产品无适用专用标准的:

对于在新标准实施之日前已获得注册证或者已办理备案的产品,考虑到2020年以来新标准检验工作受疫情影响较大,因此,对于产品为执行新标准而开展的变更注册或者变更备案的,分别给予了3年和2年的延展期。例如,对于产品有适用的专用标准的,如专用标准发布公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为2024年5月1日,则已注册产品变更注册应当在2027年5月1日前完成,已备案产品变更备案应当在2026年5月1日前完成;对于产品无适用专用标准的,或者产品适用的专用标准实施日期为2023年5月1日的,相应变更注册应当在2026年5月1日前完成,相应变更备案应当在2025年5月1日前完成。

对于在新标准实施之日后首次申请医疗器械注册或办理备案的产品,应当提交符合新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取得注册证或办理备案后,方可上市。

二是对于产品有适用的专用标准、且专用标准发布公告规定的实施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的:

考虑到标准尚有3年左右的实施过渡期,且前期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能力建设 保障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2〕87号),共同部署推动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资质认定工作;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加快做好新标准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对于在新标准实施之日前已获得注册证或者已办理备案的产品,为执行新标准而开展变更注册或者变更备案的,不再给予延展期。例如,产品适用的专用标准实施日期为2026年1月15日,已获得注册证的产品应当在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变更注册,已备案的产品应当在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变更备案。

对于在新标准实施之日后首次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的产品,应当提交符合新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取得注册证或办理备案后,方可上市。

三、关于专家咨询机制

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牵头,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相关标准归口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实施的重大技术问题。

对新版GB 9706系列标准全面实施的整体性、共性问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牵头组织起草解释性文件,以利于统一对标准的理解和认识,规范执行尺度,推进标准顺利实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17 09: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17 09: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20 14: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22 06:0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