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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容量] 受托生产企业需要建立不良反应和药品召回体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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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6 17: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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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生产企业需要建立不良反应和药品召回体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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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6 18: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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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1-6 19:00: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瀚霜 发表于 2021-01-06 18:49
要               

为什么要建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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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6 19: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着药事法规考试 好像 是说 持有人和生产企业都有召回职责的,不管是哪方接到通知,都要发起调查和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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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1-6 19:25: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瀚霜 发表于 2021-01-06 19:14
我记着药事法规考试 好像 是说 持有人和生产企业都有召回职责的,不管是哪方接到通知,都要发起调查和召回

还能找到哪个法规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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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1-1-6 21: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需要的。

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药品生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五)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召回和不良反应监测是GMP条款之一,所以应当有相应的制度。

在国家药监局新发布《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指南(2020年版)》中规定: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召回体系,制定药品召回管理程序,需要进行药品召回时,由持有人负责召回工作,受托方应当配合。

我觉得就受托企业本身而言,最主要的是建立与持有人的沟通处理机制。

比如持有人没有仓库,召回的产品需要回收到受托企业仓库,受托企业如何接收,存放,配合销毁;不良反应涉及的品种如何开展原因调查等等。

所以受托企业要有相应的制度和人,反过来说,才不会被持有人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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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6 22: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符合GMP规范,拥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你来问有没有建立药物警戒和召回管理?你委托的时候不审计一下,他的证都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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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7 08: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药物警戒应该是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工作,委托生产企业应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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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1-1-7 08: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持有人的责任和义务,被委托企业需要协助持有人进行调查,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内容可以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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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1-7 08: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565131851 发表于 2021-1-6 22:12
符合GMP规范,拥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你来问有没有建立药物警戒和召回管理?你委托的时候不审计一下, ...

纯纯的委托企业,其并不持有任何药品的上市许可,也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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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7 08: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委托方和受托方都需要有,组织架构的要求都是一样的。药品的包装上面,都印刷了双方的联系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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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1-20 13: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规说明的,如委托给受托单位的话,主责还是上市许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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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神
发表于 2023-4-23 19: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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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7-31 16: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也有类似的疑惑,感谢各位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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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9-10 20: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药品生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五)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召回和不良反应监测是GMP条款之一,所以应当有相应的制度。中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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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12: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classicboy 发表于 2021-1-6 21:57
应该是需要的。

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从事药品生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五)有保证药 ...

感谢分享,学习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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