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愚公想改行
收起左侧

[时立新(愚公)] 新版GMP明确指出的需“批准”的工作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2-9-12 13: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发生不合格情况时,该由质量负责人批准处理,还是质量受权人批准处理?”
还是质量负责人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12 14: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愚公老师,很有用{:soso_e16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12 14: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潜心拜读愚公大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12 15: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12 15: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12 16: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版GMP学习到家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9-12 16: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ptq518 发表于 2012-9-12 11:20
与质量有关的变更到底由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还是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按照你公司的变更分类(如主要、次要变更),由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开批准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9-12 17: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愚公想改行 于 2012-9-12 17:02 编辑
andyouandme 发表于 2012-9-12 11:45
支持一下。。。。。。。。。。。


能得到你的认可真得不容易!我很开心!
只有我为人人,人人才有可能为我(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12 17: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啦{:soso_e16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12 18:2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的总结,有总结整理的人才是真的思路清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9-12 19: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1714099771 发表于 2012-9-12 18:27
谢谢您的总结,有总结整理的人才是真的思路清晰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2-9-12 20: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体会:学习是要经过总结来提高的
像愚公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12 20: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9-12 22: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 发表于 2012-9-12 20:21
很好,体会:学习是要经过总结来提高的
像愚公学习。。。


谢领导夸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12 22: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愚公先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9-13 08: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脸妖 发表于 2012-9-12 11:02
这页直接打印了 愚公老哥 爱死你了


你小子就会忽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9-13 08: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hemigua 发表于 2012-9-12 16:05
新版GMP学习到家了。。。。。。。


学无止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9-13 09: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nmwang66 发表于 2012-9-12 11:41
愚公是我的良师益友。受益匪浅,谢谢愚公


老弟过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13 09: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整理得很全面、很实用,谢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13 10: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1 17:3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