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270|回复: 3
收起左侧

[内外部检查] 讨论一下无菌制剂亚批的划分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2-7-25 19: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问题:
大家讨论一下无菌制剂亚批的划分,除按灭菌柜、冻干机划分亚批外,化药制剂是否需要按灌(分)机划分亚批。分别在区分和不区分灌装机亚批的情况下,质量风险、生产管理、工艺验证、检验取样、培养基模拟试验的切入点。


相关法规:
2010GMP附录一:
      第六十条:除另有规定外,无菌药品批次划分的原则:
      (一)大(小)容量注射剂以同一配液罐最终一次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同一批产品如用不同的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备分次灭菌的,应当可以追溯;
     (二)粉针剂以一批无菌原料药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均  质产品为一批;
      (三)冻干产品以同一批配制的药液使用同一台冻干设备在同一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四)眼用制剂、软膏剂、乳剂和混悬剂等以同一配制罐最终一次配制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批: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为完成某些生产操作步骤,可能有必要将一批产品分成若干亚批,最终合并成为一个均一的批。在连续生产情况下,批必须与生产中具有预期均一特性的确定数量的产品相对应,批量可以是固定数量或固定时间段内生产的产品量。
  例如:口服或外用的固体、半固体制剂在成型或分装前使用同一台混合设备一次混合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口服或外用的液体制剂以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2010CPh3部凡例:
      生物制品分批规程
      单一批号的亚批编制应仅限于以下允许制定亚批的一种情况:
     半成品配制后,在分装至终容器之前,如须分装至中间容器,应按中间容器划分为不同批或亚批
     半成品配制后,如采用不同滤器过滤,应按滤器划分为不同批 或亚批
     半成品配制后直接分装至终容器时,如采用不同分装机进行分装,应按分装机划分为不同批 或亚批
     半成品配制后经同一台分装机分装至终容器,采用不同冻干机进行冻干,应按冻干机划分为不同亚批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7-25 19: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还没有按灌装机划分亚批的要求,当然划分了,没有问题,现在在工艺设计时即主张一个配液罐对应一个灌装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2-7-25 21: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觉得不分亚批没有什么风险就不分
分亚批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将问题缩小影响的范围,使问题更有追溯性,可以防止问题扩大化,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25 17: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谢谢楼主,知识以后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7-24 13:1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