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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ontif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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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界资讯] 太极集团跟食药监总局杠上了: 肉眼检验可判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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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7 15: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胡天星 发表于 2016-12-7 15:15
我是技术部的,职场新人 ,也不太清楚qc的性状检查用的什么仪器,就表达一个态度。颜色标准如果严格要求 ...

。。。。。。新人少发言多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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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7 17: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是当时标准制定的不合理造成的,你们都懂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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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2-7 20: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z17446777 发表于 2016-12-7 13:00
省局检测一切合格,现在只是和国家局杠上了而已。说明这就是个典型的地头蛇企业。还好有国家局的检查。不 ...

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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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21: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颜色的描述有没有标准,颜色太过含糊用肉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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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7 21: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颜色的描述有没有标准,颜色太过含糊用肉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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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8 08: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性状是检测标准的项目之一,那么按标准判定,药检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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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8 08: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对谁错,自己最清楚。。看表面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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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8 08: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胡天星 发表于 2016-12-7 15:15
我是技术部的,职场新人 ,也不太清楚qc的性状检查用的什么仪器,就表达一个态度。颜色标准如果严格要求 ...

请看下图中的颜色对比,一个黄棕色一个深棕色,完全按照标准潘通色来的,试问如果这么明显的颜色都区别不出来,那就是瞎子,一个人连这么直观的现象都分辨不出,你上再好的仪器也白塔,
QQ截图20161208083444.png

点评

https://www.ouryao.com/thread-347708-1-1.html  发表于 2016-12-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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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8 08: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一只鱼 发表于 2016-12-8 08:37
请看下图中的颜色对比,一个黄棕色一个深棕色,完全按照标准潘通色来的,试问如果这么明显的颜色都区别不 ...

一言不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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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8 08: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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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09: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一只鱼 发表于 2016-12-8 08:37
请看下图中的颜色对比,一个黄棕色一个深棕色,完全按照标准潘通色来的,试问如果这么明显的颜色都区别不 ...

可事实是有很多介于两者之间的颜色,如果这样严格要求的话,所有介于两者之间的颜色都要写黄棕色了,因为写了深棕色就要被判定为不合格。我觉得定标准的时候就应该写介于黄棕色前一个标准和后一个标准之间(比如黄色到棕色,我对于颜色不太敏感),不同的人对于颜色的敏感程度是不同的(男生和女生之间对于颜色的敏感程度就相差很大),实验结果的可重复性存在疑问。科学性自然也可认为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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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8 09: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胡天星 发表于 2016-12-8 09:00
可事实是有很多介于两者之间的颜色,如果这样严格要求的话,所有介于两者之间的颜色都要写黄棕色了,因为 ...

这就是太极公司的问题,制定标准没定好,既然定了,就不要怪药监局说不合格。你去看我发的帖子吧这个事情,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https://www.ouryao.com/thread-34770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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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8 09: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么样,我觉得如果仅从性状这一项就判定产品不合格,是不合理的。如果其它指标都合格,性状这一项的颜色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看法,比如很多产品都有类白色这一项,可能不同的人对类白的看法就不一定相同。还有黄色、黄棕色、棕黄色这些本来就是比较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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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12-8 09: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胡天星 发表于 2016-12-8 09:00
可事实是有很多介于两者之间的颜色,如果这样严格要求的话,所有介于两者之间的颜色都要写黄棕色了,因为 ...

检验员应有要求,对颜色不敏感的人不能做此项检测。
就好像灯检人员对视力有要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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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0: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pontifex 发表于 2016-12-8 09:25
检验员应有要求,对颜色不敏感的人不能做此项检测。
就好像灯检人员对视力有要求一样。

灯检人员视力也不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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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8 12: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一只鱼 发表于 2016-12-2 10:13
确实,性状问题可能是国家药监局避重就轻的一个方式,至于到底有什么问题,可能不是表面这么简单,
吸潮 ...

做过中药都清楚,每批都会有差异。提取物制成的颗粒有色差是非常正常的,中药不是化学,每批药材中的成份谁能像化学一样,保证各组分含量是多少范围,药材的组分都不可能完全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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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8 12: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法规来说没问题   按情理来讲有些抠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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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8 13: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药的发展现在走的就是一条险路,从未有过的危险。卫计委副主任王国强之前说“中医有可能毁在中药上”,现在更危险的是中医药都要毁在我们这代人手上。
唯物主义没有错,但中医药的根源是阴阳五行等学说,这些基本的学说用现在西方的理论都无法解释,在它之上的中医药理论怎么就理用西方的活性成份之说来解释呢?
中药的制法对药效的影响很大,现在有谁认证了工业化生产不会改变性味呢?

三国时期,华佗要用开颅术治疗曹操头疾,曹操以为华佗要害他,而今,我们用光谱去研究生产中药,又与当时正盛的中医去看带开颅术有何区别?
天下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但这也许就是条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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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8 13: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wder1342 发表于 2016-12-8 13:01
中药的发展现在走的就是一条险路,从未有过的危险。卫计委副主任王国强之前说“中医有可能毁在中药上”,现 ...

没办法现在都是维含量、有效成分来论好坏,什么阴阳五行,温热寒凉。现在都是先抽血后化验。现代科技固然是进步,但老东西也未必就不好,或许如你所说,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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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2-8 15: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太极的回复并不专业。
偏差事项:国家的检测结果是,黄棕色和深棕色混合颗粒;
解释的原因是:
1、可能是中药材原料?
但是这并不能解释“同一批次之间”为什么有差别?
2、流通环节的环境往往还达不到标准,造成颗粒大小吸潮速度不一样,从而导致其颗粒颜色的不一样。
但是并没有说明什么样的环境,可能导致这样的问题。 另外,制药企业不是应该考虑到流通环节,进行工艺开发、包装的设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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