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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iao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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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GMP法规及其指南] 前任质量负责人时期出现的问题需不需要继任质量负责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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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7-24 16: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任有责任整改以前的缺陷项,所以认为应该现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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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7-24 16: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江湖中,不能不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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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7-24 22:44: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备案中写的谁的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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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7-27 11: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可以不干现任就没你啥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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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7 12: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是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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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7-27 13: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布的都是现任,如果出现事情追责应该是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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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7-27 15: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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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7-27 16: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前任跑到哪里都一样给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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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7-27 16: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是现任的,不会溯及过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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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7-28 08: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是现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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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7-28 09: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前人的责任,但不一定是前任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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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7-28 09: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刀劈大脑 发表于 2016-7-23 11:44
前任药品有效期出问题内都归前任,法院一张传票的事

真的假的?要是这样追究就安逸了!

点评

不是人命关天,不会搞这么大动作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7-28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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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7-28 09: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ravenhigh 发表于 2016-7-23 11:19
这几年我到过两家厂区负责质量,都是干了几个月就跑路,所以大名还没见公告。

识时务,你是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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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7-28 09: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Jason 发表于 2016-7-23 13:20
聪明及果断。呵呵,

这么NB啊,实在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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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7-28 09: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sunshuju 发表于 2016-7-28 09:23
真的假的?要是这样追究就安逸了!

不是人命关天,不会搞这么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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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7-28 09:3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捷伦 发表于 2016-7-23 14:16
因此入职前,也要做个调查。否则说不清。

这个可行性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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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7-28 11: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捷伦 发表于 2016-7-23 14:16
因此入职前,也要做个调查。否则说不清。

不强,入职前还能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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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7-28 12: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前任跑的很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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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7-28 15: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harbour 发表于 2016-7-23 14:26
追究现任的责任,谁让他交接的时候不熟悉情况就敢接受了啊,质量受权人通常是要在该企业工作一段时间至少 ...

赞同你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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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7-28 16: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重要的岗位,前期不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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