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417|回复: 38
收起左侧

请问液相不合格图谱应如何处理?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3-22 11: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单位领导说,在做液相时,如果发现有不正常的图谱(计算结果或分离度等不符合规定),必须要走偏差,说明这针为什么废掉了(哪怕是气泡没排空),为什么不要了,然后一起存档。气相原吸也是如此。请问,这个规定合理吗?有这个相关的规定吗?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大家都是怎么处理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3-22 11: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的,这个是毫无疑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22 11: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要这么做以后恐怕没人做化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22 11: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这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6-3-22 11: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22 11: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数据完整性啊!OOS

点评

这个还不是OOS,这个还没有造成OOS的结果,所以,他们领导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这个是偏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22 12: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22 11: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要OOS,调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22 11: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开始这个要求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22 11: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偏差,否则审计追踪的时候没法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2 11: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要走偏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22 11: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走一针单针进样,看看出峰时间,这样的也得保存?

点评

国家局飞检列举的缺陷好像就有这种情况  发表于 2016-6-21 12:30
你这是试针,海正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得到的483!为什么你要试?出峰时间在你的方法学开发的时候,就应该确认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3-22 12: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2 11: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尔发生(比如操作不当),走偏差。如果是因为分析方法本身或者仪器系统的老问题,CAPA解决,并提交变更。
总之一句话,别删,千万别删,上报,重要的事情说3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3-22 12: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领导说的非常正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3-22 12: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1301212589 发表于 2016-3-22 11:51
先走一针单针进样,看看出峰时间,这样的也得保存?

你这是试针,海正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得到的483!为什么你要试?出峰时间在你的方法学开发的时候,就应该确认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3-22 12: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不是OOS,这个还没有造成OOS的结果,所以,他们领导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这个是偏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22 12: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化验室的OOS,必须要到位,也是数据完整性的一部分……检验不合格是要有相关的原因调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3-22 12: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方法
如果是SST未通过
说明原因和怎么处理即可
如果是结果超标则要OO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22 12: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看看数据完整性被查的案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3-22 12: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产生了不合格结果就OOS,没有就偏差
每张图谱都要保留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3-22 12: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的确如此,应该算偏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3 07:5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