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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 1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一纸来自医药企业的诉状,令人意外的是,诉状的被告竟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
1月26日,湖南养天和大药房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兼董事长李能在京高调召开新闻发布会,讲述其之所以起诉CFDA的原因是,认为CFDA强制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属于行政违法,要求立即停止这一违法行为。
【养天和介绍】 养天和企业是集医药零售连锁经营、药品保健品批发零售、健康产业开发推广等业务于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养天和得名于明末清初年间创立于湖南长沙的一家百年药店“养天和药局”。该集团下设:长沙时代阳光养天和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和盛医药有限公司、 湖南时代阳光养天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浙江养天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海南养天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河北养天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京养天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湖南养天和现有门店600家,年销售额5亿元,市场已覆盖长沙、岳阳、株洲、湘潭,在2008年中国药店百强排行榜上,门店数量全国排名第 25 位,销售额全国排名第28位,已成为湖南省最大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之一,同时也是省、市医保定点药店,特殊病种门诊定点药店。海南养天和成立于2005年,现有门店70家,已成为海南省最具规模的连锁药房。浙江养天和成立于2006年3月,现有门店近40家,争取通过三年的努力,跻身浙江连锁药店的第一梯队。河北养天和于2008年1月落户石家庄,北京养天和也于2010年正式启动。如今全国养天和已形成湘、琼、浙、冀、京五地联动,南北呼应的格局。
【核心诉求】
国家食药监总局在未向公众公开标准和程序的情况下,将药品电子监管网经营业务交由阿里健康独家运营,不仅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还涉嫌行政垄断。允许阿里健康一方面经营网上售药,一方面代表国家权力运营全行业数据,药监总局的行为属于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和排除竞争,是对所有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极大不公平。 药品电子监管码主要作用是建立药品的可追溯系统,而此前药品包装上已经有条形码、产品批号、批准文号等用于药品真伪识别和追溯,再搞一个电子监管码,完全属于重复建设,最终这些增加的成本无疑都将转嫁给患者。 【关注】
CFDA期望药品电子监管的作用表现在:首先,可以有效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冒牌货”是无法获得电子监管码的,同时也无法进入正规的销售渠道;其次,对一些“问题药品”,可以从生产、批发到流通,实施有效的追溯;另外,对于所有药品,都可以通过电子监管网,实行实时监控。 在药品电子监管推行之初,制药企业反对者甚众,原因是:CFDA用行政命令要求企业上交所有药品信息的合法性,是当时药企大佬们不满的焦点。 但是,随着药品电子监管码的逐渐推进,制药企业一定程度上认可了依托电子监管码建立的药品追溯体系,可以解决药品流通过程中的窜货等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取得共识的是:“对药品进行电子扫码监管是必要的,但关键取决于这件事情由谁来做。” 这或者才是这一桩“诉讼CFDA”事件的核心矛盾:为什么由阿里健康这样一家有医药业务的企业来做这一个平台,掌握药企的所有药品信息?作为本身参与药品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阿里健康同时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的运营,这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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