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298|回复: 8
收起左侧

[研发注册] 包材再注册证到期前新证下不来,有受理通知书后能否正常生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9 07: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咨询了一下,说是2010年以后得情况不能生产,国家发布了说明,但是查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相关的信息,各位老师有找到吗?请告知一下!不胜感激!
072226ro1sot5e45e66csg.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9 07: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1-19 08: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正常的再注册,这中间的一个过度还是允许的,当然是民不举,官不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19 08: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生产,到期后生产的买家不会要你的货,药品再注册也有这样的情况,注册处说,不在效期内不能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1-19 09:2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上是不能生产的,但是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制剂使用包材,包材厂家再注册没下来,提供再注册受理通知书给制剂厂家,制剂也能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9 09: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其实风险都在买家那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30 08: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开展药品再注册受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废止】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10652.html
关于做好药品再注册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 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40524.html
关于做好药品再注册审查审批工作的补充通知  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54317.html
食药监注函[2007]70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药包材注册证有效期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国家局于2007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开展药品再注册受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2007]42号)适用于药包材。即凡已正式受理的药包材再注册申请,其注册证在再注册审查期间可以继续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二OO七年五月十一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5 15: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zhjgcom 发表于 2016-3-30 08:20
关于开展药品再注册受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废止】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10652.html
关于做 ...

你这个是 当时的特殊情况,集中再注册受理,根本忙不过来才有这个函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30 16: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6 01:2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