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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ontif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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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及其他] 现在做药真心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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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08:4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种情况属于偶然事件,小概率事件,走偏差,第二个事件公司确实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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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08: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下学习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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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08: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第二种问题,需指派专人对药监各系统网站时时关注,关注动态,根据相关动态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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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08: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二师姐 发表于 2015-4-28 08:26
万一是缓释的呢?万一是肠吸收的呢?万一是和胃酸反应的呢?巧克力和牛奶片不能有这些功效吧~

可能是我说的不清,也可以是你还没理解明白。我说的是人接受半片的一种心态。药品发现半片了。你还会吃吗?反正我是不会吃,但是人们会难以接受有半片这种情况。吃的就不一样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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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08: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做药实在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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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09: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什么事是容易的?如今是连畅快呼吸都成了奢求的年代,还想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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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09: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药确实难,只有官方不找茬还差不多,不然即便你做的很不错依然百密一疏还是会被他们抓到问题来小题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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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4-28 09: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liushuangyue999 发表于 2015-4-28 08:37
呵呵,同感,有些地方的药监的稽查大队 太牛了,专门找这种小问题。前些年很多注射剂生产企业都碰到过“可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国家局接到部分省局请示和企业投诉,反映部分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说明书与国家局网站上公布的说明书不一致,以及个别民间组织针对上述情况对企业进行高额索赔等问题。对此,国家局组织有关司室进行了认真研究。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局网站上公布的药品说明书和《中国药典》中刊载的药品说明书样本不能作为执法和处罚依据,应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审核登记的药品说明书为执法和处罚依据。
  二、各地对涉及药品说明书不规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案件协助调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247号)要求进行协查。如在查处过程中发生与备案省局意见不一致时,报国家局裁定。国家局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对上报的请示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药监部门的执法监督,严厉禁止以罚款为目的、以罚代法现象发生。如发现与上述规定不相符的,要立即纠正,严肃处理。必要时,国家局将进行专项检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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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09: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啊。药不但不好做。做起来还特别累。。。。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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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8 09: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骗子也很多,注意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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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10: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问题俺家也遇见过,患者投诉要让给赔5000元钱,俺给拒绝了,后来他投诉到药监局,但是我把造成该现象的情况给当地药监局同志说清楚了后,然后又从法规上面来说既靠不上劣药,更靠不上假药,作为药厂来说是一个小小的失误,我们愿意用药去调换。最主要是说了对方想敲诈我们5000元钱的事情,药监局的同志一下就站在我们这一方了,最后对方连调换都没有了。
第二个问题就要说企业管理没有跟上了,作为质量管理人员应时时关注新的标准颁布情况。
但是作为药监局的人想敲诈的话,咱们也有法规文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说明书处罚行为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5]491号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5/10452.html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药监部门的执法监督,严厉禁止以罚款为目的、以罚代法现象发生。如发现与上述规定不相符的,要立即纠正,严肃处理。必要时,国家局将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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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4-28 11: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后面的情况我遇到过类似的
过去塞点钱了事
据说该局是专业干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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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11: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不易呀。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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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12: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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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4-28 12: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心里无私天地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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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4-28 12: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容易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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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12: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pontifex 发表于 2015-4-28 09: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国家局接到部分省局请示和企业 ...

是的,往往高层的意图是好的,比如要严格控制药品质量,但到下面一些地方就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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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14: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啊,确实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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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17: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拿着鸡毛当令箭找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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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4-28 18: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华丽 发表于 2015-4-28 08:42
第一种情况属于偶然事件,小概率事件,走偏差,第二个事件公司确实有责任

公司有过错,质量部门失职。
但是说标准不对,按照“(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一项定义为劣药也太过分了吧,不靠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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