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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立新(愚公)] 谁来赐给质量受权人坚持原则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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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0: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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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愚公想改行 于 2015-4-14 10:51 编辑

    在蒲公英制药技术论坛看到超级版主了了于2015年3月25日发的《广东省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第19号)》一贴。其中谈到:广东药监局将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广州同康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药品GMP证书》收回。
    当发现质量受权人竟然与法人代表的名字一同公布了出来后,我不由心头一紧,差点潸然泪下…
    其实所有人都明白:制药企业的质量受权人只是一个职业,而且还得制药企业的资产拥有者—法人代表“恩赐”才能得到这个借以谋生的机会。
    在职场上,这些人真是“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
     企业赢利了,得利的是老板,分红的是股东,若遇上大方的企业者,或许也能给点可数的年终奖。而一旦出了事,他们所担负的后果竟然大至在行业内不能立足,甚至入狱坐牢的地步。是不是社会让这些质量受权人承担了太多与所得利益大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为了保障患者安全用药,国家与社会是需要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来为药品质量与“放行”把关。但社会是否帮助这些人解除了后顾之忧?赢造了一个敢于坚持原则的“大环境”?质量受权人也是“弱势群体”,至少属于需要依靠个人收入来养家糊口的工薪阶层啊!   
    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质量受权人拿着老板给的工资,不站在企业的立场上做事,合适吗?“吃里爬外”也属于有违传统道德,让人“唾弃”的不义之举啊   
    我不否认有些质量受权人因为能力不够,或者为了保住朝不保夕的“泥饭碗”而不讲职业道德地自已做出,或默认企业做出一些违规的事来。但即使这样,依照“利责等同”的常有必要把质量受权人公布出来,断了他们今后在制药行业谋生的后路吗?罪不致此吧?
    中国制药企业的质量受权人在现有的运行“模式”之下,做一个符合中国传统标准的“人”都难。
    古人言:为父母、夫/妻和儿女的温饱安康而尽力,谓之有“情义”;为朋友、同事和上司着想,谓之讲“忠义”;为国家、社会与人民着想,谓之秉“仁义”。
    而肩负着养家糊口义务,为企业出力职守,以及为患者用药把关重任的质量受权人,在现有“模式”下根本上不可能作到“情义、忠义、仁义” 三者的兼顾,简直就不是“人”啊!
    像“质量受权人”这样一个“里外都不是人”的职位,谁来做最合适?谁又能做得好?!
    ……
    我曾写过一篇名为《献给2012年的一声叹息》的文章,为那些在制药企业做质量负责人或质量受权人的同行说过几句话。
    看到蒲公英论坛超级版主发的贴子,忍不住还是想为他们再说上几句,虽然本人现在不再从事这个岗位的工作了,但我也曾在这个位置上因为坚持则“丢”过工作,但没有那一方对我伸出过援助之手,我只能自已带着妻儿四处“颠泊”,那种身心上的疲惫是没有经历过的人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请理解体谅一下制药企业的质量负责人与质量受权人,给他们“营造”一个好的工作前提条件吧,我相信他们绝大多数是有良知的,是一群愿意为患者用药安全负责任的人……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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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0: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监管部门才能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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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10: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精辟了,说出了质量人的心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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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0: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了心坎上。可以这个论坛没有药监部门的领导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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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0: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很多企业法人也是摆设。或许换几代老板,他们思维变了会好点,就目前我感觉老板他爹干这个最合适

补充内容 (2015-4-14 11:58):
问题的关键就是在于质量授权人无法独立行使其职权,做不到这一点,这个职位就是个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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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0: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每次的文章都是发人深省的,的确,每个负责人都是有良知的,但是在那些老板的眼里,你们就是过来给我挣钱的,出了事儿,公司固然会倒霉,但是像广东局这种曝光情况真的对个人造成了极大影响,错的是负责人,但又不是负责人,一切都是有原因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造假,出了事,这个人自然要挨批评,但是像这种上榜的行为似乎给个人下了个很不好的污点,一辈子也点不去了吧,老板们挣钱固然没错,但是的确应该考虑帮你挣钱之人的身前身后,他们也是为了工作忙的各种不顾家的普通人,他们也是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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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0: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了了是略带调侃和理性的分析,愚公是言真意切的切身体会和深深的叹息,可见,确实难做。此前也有过一些下面的讨论。忽然之间想做一个调查,谁来拯救你,质量受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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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0: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无奈还是无奈,想走人,又得考虑生活压力,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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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10: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公,又让我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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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1: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身叹息
做质量做的越来越胆小,越来越没用,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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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11: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多了都是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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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1: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良知要达到一定高度,不要因丢一次工作而气馁;若人人都流于形式,药品将成为毒品。要勇于揭发不良企业,让社会回归“以人为本”。要用实际行为去感化身边的人(质量意识);在招人的时候,要严把政治关、学历关。做药就是和无数生命打交道。一个人的生计(或一家人的生计)在生命面前都是很渺小很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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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知易行难啊  发表于 2015-4-1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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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4 11: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断的反思,出现的违反GMP的行为,是质量授权人的责任,还是企业的责任。
如果说,质量授权人应该受到点名惩罚,那么监管部门为这些人做了什么?
我不想说,但事实是,质量授权人成为了现有GMP制度的牺牲品,可以遇见的未来也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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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1: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赞,我现在虽然没有做到质量受权人这么高的职位,但我感觉作者说出了我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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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1: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权人就是形式上的替罪羊
中国人多,这个职位不缺人
如果这个职位招不到人的时候,企业和药监才会重视
客观原因毕竟是通过主观因素起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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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1: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环境所致,没有政府参与或支持的行动都是反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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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具范伟说的很正确。  发表于 2015-4-1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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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1: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记得那些年做质量部门负责人时每天那个操不完的心,躺在床上都在想公司的那摊子事,每次核算工资,质量部门人员不参与计件,工资也不多,但生产员工参与计件,变相的恶化了生产人员和质量人员的关系。还记得半夜接到市场销售员关于不良反应的通知,还记得每月基本30天上班的满满的考勤表,还记得和车间主任、物料部长吵架的每一个情景,不能算是噩梦,但终归都不愿再去重复一次,这样的日子,我想,每个质量负责人都有所感触吧,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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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有感触,您现在干啥职业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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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1: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非常好,入木三分,值得我们政府监管部门和公司的老板们反思。如果还流于形式,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估计都走不远。中国几千年处世之道在于不作为、无所为才能长久,在习大大即将严厉打击庸政,懒政的影响下,也希望我们这些小人物能打破这些俗套。这需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共同努力才能改进,否则很难,如果这一切还不能改变就让社会和市场来淘汰不求上进的企业,他们关门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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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1: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愚公的这篇帖子心情瞬间沉重了下来!昨天寻找夏雨荷的憧憬不再了,对着清茶思考人生的心绪骤然升腾。“质量授权人”多么有权柄的四个字啊!对内要保证企业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对外要保障人名群众的用药安全,对下要考虑企业员工的饭碗,对上要让监管部门放心!可是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在重大事情的处理上就要看个人的操手了,对是操手不是操守!是操作和手段的简称!现在的情况我们不能奢求有关部门替我们解决,只有自己来衡量。
个人认为“有生存才有输出”只有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再去决策,在被迫离开这个行业与离开某个企业之间选择的时候我希望大家选择离开某个企业,毕竟离开某个企业只是一阵子,而离开这个行业将会是一辈子。当在现今这个职位比较尴尬的时候我们不应听天由命,更不要怨天尤人。是狼就练好牙,是羊就练好腿,不要等着恩赐,要主动去改变现状。
可能会有人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痛,我就说下我做的一个事情:在我们这每年监管单位都会组织几次质量授权人的会议,每次会议我只提一个意见;监管单位辖区内的药企每年年初能否以保证金的形式吧质量授权人的薪金上交到一个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然后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按月下发薪金,这样可能会给质量授权人一些底气吧。虽然还没有实施,但是每次提议后效果都不一样,是相好的趋势,从第一次的无人问津到现在一起讨论法律法规的可行性,我相信如果我们都一直发出一个声音还是会有成功的一天。就以我的这个妄想结束我这个回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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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一个  发表于 2015-4-17 09:30
为你点赞!  发表于 2015-4-16 10:13
为你点个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5 18:52
为你点个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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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1: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赞一个!企业本来就不用设置质量受权人,企业的权利在老板,所有的责任全部由老板承担,那么企业一定能搞好。现在搞一个什么质量授权人,其实是顶包人才对。坚持原则,老板一句话你就无法见此原则了!明天卷铺盖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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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授权人是从欧盟GMP学来的  发表于 2015-4-1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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