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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13年认证核查中心问题回复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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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2-15 15: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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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1013年是无菌产品新版GMP实施大限年,也是问题提出最多的一年,特别是对于厂房搬迁、扩建改建及共线生产等,今年是非无菌产品认证的大限,也许大家会面临同样的问题,2013年认证核查中心问题回复汇总也许能帮助你解决疑惑。
标题:关于排水管存水弯的问题           [2013-12-31]
[内容] 专家好,请问制药厂房的地漏(洁净区及非洁净区)下面连接的排水管道上是否必须加存水弯?洁净区专用地漏上已经有水封了,如果地漏下面连接的排水管上再加存水弯,不是构成了双水封?这个在建筑给排水规范上不是不允许使用的吗?请专家指导,谢谢!
[回复] 你好,地漏下面连接的排水管道上加存水弯是建筑上的基本要求,是为了防异物、异味。而制药车间地漏上的水封(尤其是控制区的)一般是加消毒液,是为了防止微生物。

标题:企业检查品种信息登记              [2013-12-29]
[内容] GMP认证申报前,企业是否需要填报“企业检查品种信息登记”
[回复] “企业检查品种信息登记”在检查组进行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期间由被检查企业填写。

标题:中药材,中药饮片需要做首营品种审批吗            [2013-12-27]
[内容] 我公司经营有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我想咨询一下,需要做首营审批吗?或者是哪种情况做首营审批?
[回复] 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相关事项请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要求,或咨询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50ml是大容量注射剂还是小容量注射剂         [2013-12-26]
[内容] 我公司新建车间生产产品有50ml注射液,是按大容量注射剂认证,还是小容量注射剂。
另是否可与5ml的注射液公用一个车间,两个产品均为可最终灭菌产品。
[回复] 1、根据药典相关要求来看,50ml注射液可以纳入小容量注射剂管理。
250ml是否可与5ml的注射液公用一个车间,如两个规格品种的原辅料、内包材料及中间产品、半成品控制基本一致,经评估不会产生交叉污染,则可以共用一个车间。

标题:现场检查后何时可以开始生产?             [2013-12-25]
[内容] 因市场压力很大,有以下问题不甚明了,多次咨询也是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恳请专家解答。
GMP现场检查后,已经公示结束,此时可否组织生产?另外,在获知批准但GMP证书尚未邮寄到企业时,此时可否组织生产?
[回复] 国家总局2013年第53号公告“关于无菌药品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的公告”已明确。

标题:委托检验         [2013-12-25]
[内容] 医用氧可否委托检验
[回复] 你好,医用氧生产没有明确有关委托检验事宜,但企业应根据检验设备的使用频次,检验的及时性、适用性来做出自己的规定,但应保证检验结果准确、真实、可信。

标题:委托         [2013-12-25]
[内容] 老师:请问医用氧检验用标准滴定液可否委托其它有GMP认证的企业或市药检所配制和标定。
[回复] 你好,医用氧检验用标准滴定液是否可以委托,企业应综合考虑,如使用量很少且使用时间较长的情况,可以考虑委托或外购,但必须保证标准滴定液的数据完整。

标题:关于食品包装企业的GMP认证咨询              [2013-12-25]
[内容]我司是一家专业做食品包装材料的企业,现因企业发展需要咨询一下关于食品包装行业的GMP认证详情:
1.GMP认证对食品包装企业的要求标准是什么?
2.认证的程序是怎样的?需提供什么资料?认证所需的周期是多长?
3.认证的收费标准
[回复] 我中心目前没有食品认证的职能。

标题:更衣确认         [2013-12-25]
[内容] 您好,我们将要生产的是大输液(最终灭菌),用不用做更衣确认?
[回复] 你好,更衣确认主要是针对无菌更衣后的无菌性进行确认。但大输液(最终灭菌)的更衣也需经严格培训,并进行必要的穿戴方式、效果的确认。

标题:委托生产的品种可以用于GMP认证么           [2013-12-23]
[内容]请教一下,我公司小容量生产线已取得生产许可,公司没有小容量的品种,也没进行GMP认证,现有另一公司的小容量品种委托我们生产,我们可以接受委托并可以用这个品种进行GMP认证申请吗?请老师给予指导,谢谢
[回复] 现有法规要求必须企业具有相应品种生产批件之后才能申请GMP认证。

标题:中间体生产线是否进行GMP认证           [2013-12-23]
[内容] 公司一条新建冻干生产线已经通过了新版GMP认证,但现公司有一个新的冻干品种,其中工艺中有一步原料合成工序,该工序在现有生产线无法进行生产,公司拟对该中间体新建一条生产线,请问该生产线是否需进行GMP认证。如进行认证,则按原料药还是按照制剂剂型进行认证。
[回复] 应重新申请认证,如是原料药应向省级药监部门申请。

标题:新建中间体厂房是否需进行GMP认证           [2013-12-23]
[内容] 老师你好!我公司有一条冻干生产线通过了GMP认证,公司准备生产一个新品种,因其工艺中有一个中间体需进行合成处理,公司拟对该中间体新建生产线,请问是否需要进行GMP认证,是按剂型还是按中间体或原料药进行验证。
[回复]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第八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改建、扩建车间或生产线的,应按本办法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企业应按照要求重新申请GMP认证。

标题:查询新药证书号              [2013-12-21]
[内容] 近几年网上宣传称:首都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糖尿病药物研究所研究的治疗糖尿病新药,叫《新糖道组方》,取得了国家《新药证书》,并附有证书照片。我是山东鲁中职业学院副教授,糖尿病20余年,想在网上购买此药,不知证书是否真实。特咨询。谢谢!
[回复] 药品批准文号等信息,可登陆国家总局网站:www.cfda.gov.cn中的“数据查询”栏目查询。

标题:关于原料药生产中的混批问题          [2013-12-21]
[内容]我公司生产一种原料药,正常来说单批产量(同一个结晶罐)只有500kg,可是出口的产品一定要1000kg,为了不增加检验成本,我们想在中间体时,如离心后将其合并在一个双锥中干燥,对于离心后的湿品我们只检测水分(干燥失重),只要合格就共同投入到双锥中。这样检察官能不能接受?如果不能接受,在合并湿品进行干燥前,应该进行哪些检测?
[回复] 这种生产方式是被认可的,但应对此种生产方式进行相应工艺验证。对于离心后湿品的检测,应由企业根据品种和生产情况科学制定。

标题:关于铝盖灭菌的问题           [2013-12-20]
[内容] 非最终灭菌生产线;轧盖设在B级区,请问;铝盖用干热烘箱121度,灭2小时,可行吗?
[回复] 您好,灭菌参数的设置需通过相关验证数据支持。

标题:库房的物料,是不是每件都要粘贴合格证?         [2013-12-20]
[内容] 库房的物料,每批物料检验合格时发放一个合格证,不合格时发放一个不合格证,合格证与货位卡放在一起,这样也能知道物料是不是检验合格,发放物料时检查如果没有合格证就不准领料,而不是每件物料都粘贴合格状态标识,这样行不行?
[回复] 在包装上粘贴合格证、不合格证应根据实际操作需求来决定。
对于合格物料,如果每次领用都是以大箱为单位,不把包装拆开,可以贴在大箱上,如果不是以大箱为单位水用发放的话,则应该对每一个小包装加贴合格标签。
对于不合格物料,可以统计好包装内的数量和明细,在封闭的最外包装上面加贴不合格标签,主要目的是防止不合格品被随意取走。

标题:中药材种植GAP认证          [2013-12-20]
[内容] 我想知道中药材种植GAP认证对中药种植的面积大小以及是否需要集中成片种植有没要求?还有整个论证费用要多少?烦请回复。
[回复] 目前规定种植面积要有一定规模,具体数字要看品种、种植方式、占市场份额等。选地时尽量成片种植。
目前认证暂不收费,以后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复了具体收费办法后再补。
              
标题:电子版的GMP整改报告上传到哪?              [2013-12-20]
[内容] 当贵中心老师完成GMP现场检查后:
1.整改报告电子版的怎么上传呢?是在贵中心的系统内么?还是以发送到指定邮箱的形式?
2.整改报告的纸质版是邮寄给贵中心么?
[回复] 邮寄给我中心。
      
标题:关于GMP认证试生产过程模拟包装中标签和说明书的使用问题           [2013-12-19]
[内容] 老师,你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GMP认证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食药监药化监〔2013224号》中提及“对药品GMP改造过程中药品品种生产地址即将发生变更,但药品批准文号归属没有改变的新建车间,可受理企业药品GMP认证申请,并进行认证现场检查”。我想请教的就是:我公司在这种情况进行GMP现场检查试生产过程中,因为没有取得<改变国内药品生产地址批件>,所以不能进行相应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变更备案,那么我公司进行模拟包装时,能使用“印刷有新建车间生产地址”的标签和说明书吗,说明书上的修改日期或修订日期能相应模拟打印上吗?或者还是只能使用白盒和没有文字内容的说明书(因为认证剂型达6个,11个品种,使用白盒的话成本过大)急切盼复!谢谢!
[回复] 你好,针对你公司的情况,在未取得生产地址变更的补充申请批件前不能使用印刷有新建车间生产地址”的标签和说明书。
              
标题:环氧乙烷灭菌滴眼剂瓶可以委托其他有资质单位不?        [2013-12-19]
[内容] 我公司购进的低密底聚乙烯滴眼瓶的厂家没有环氧乙烷灭菌能力,我公司也未设有环氧乙烷灭菌设备,可否委托其他有环氧乙烷灭菌资质的单位灭菌,另外如果可以的话,是否需要向药监部门备案
[回复] GMP没有规定包装材料不可以委托灭菌。
是否需要备案,请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如果进行委托环氧乙烷灭菌,企业应根据被灭菌物料情况完成相应灭菌验证工作。
              
标题:磅秤、电子称的校验           [2013-12-19]
[内容] 我们是原料药厂,请问磅秤或电子称需要每天检验一次吗?在指南上只是提到电子天平需要每天校验,但没提到磅秤和电子称。
[回复] 磅秤或电子称均需要在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进行校准。
              
标题:关于有品种改变生产地址并进行GMP认证的问题             [2013-12-18]
[内容]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药品GMP认证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对药品GMP改造过程中药品品种生产地址即将发生变更,但药品批准文号归属没有改变的新建车间,可受理企业药品GMP认证申请,并进行认证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待药品品种注册补充申请生产地址变更后发给《药品GMP证书》。
 请问,以上情况GMP认证后,企业的药品品种注册补充申请生产地址变更批件下来后,是寄到国家局药品认证中心还是寄到国家安监司或是寄到哪里?还要写什么书面申请发给GMP证书吗?
[回复] 我中心在接到注册补充批件后方能进行公示。
标题:关于原料前提取认证的问题              [2013-12-18]
[内容]我公司属于异地搬迁的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药品生产企业,公司已通过了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的新版GMP认证。公司已有批准文号的产品中的注射用胸腺肽再注册批件中的生产地址仍为异地搬迁前的地址。请问,我们在建成生化原料前提取车间,并完成产品生产地址变更补充申请后,是否仍需要进行冻干粉针剂的GMP认证申请?谢谢!
[回复] 应该重新认证。
              
标题:GMP认证审查公示后可否生产,待公告后再销售?          [2013-12-18]
[内容]您好。请问注射剂原GMP证书有效期至2016年,新版GMP认证审查公示后,能否开始组织生产,等GMP认证公告后再销售?谢谢!
[回复] 总局53号公告已明确。
              
标题:关于一次性疫苗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规定        [2013-12-17]
[内容]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关于新出的《一次性疫苗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规定》法规,我们企业打算在原先的临床试验(2010年开展)的基础上做一个免疫持久性研究,将之前接种的人群召回抽血,进行一项免疫持久性研究。请问临床基地是否同样需要申请一次性疫苗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谢谢!
[回复] 如果负责机构和所有的试验现场均为具有有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包括机构和专业),则可不申请一次性疫苗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标题:关于工艺验证的            [2013-12-13]
[内容] 新建厂房生产注射用头孢类无菌药品,工艺验证的时候,是每个品种都要做三批工艺验证呢,还是只做一个品种的三批工艺验证,然后就可以申请认证检查了?谢谢
        [回复] 所有品种都应进行工艺验证,品种超过三个的应完成至少三个品种的工艺验证后可以申请认证检查。
      
标题:低温操作室的隔离和防污染措施             [2013-12-13]
[内容] 按新版GMP附录3《生物制品》第二十九条规定:洁净区内设置的冷库和恒温室,应当采取有效的隔离和防污染的措施,避免对生产区域造成污染。
我公司C级洁净厂房内设置有个2-8度的低温操作室,采取的洁净措施是操作室内FFU循环\冷凝排水采用S弯设置,请问这样措施是否符合规定,有没有其它必需的隔离和防污染要求。谢谢!
[回复]你的问题在不了解产品工艺、厂房设计、设备状况和工序具体操作的情况下,不好给予明确判断是否符合规定。
首先,洁净区内设置的低温操作室不同于低温储存室,低温操作室必须符合常态生产时的药品GMP相关要求;其次,低温操作室因与其他区域存在明显温差,因此两区域的相邻缓冲间必须保证人员、物料进出时不受干扰。
标题:关于小容量注射剂间产品FO值的咨询          [2013-12-13]
[内容]想问一下,目前小容量注射剂产品是否允许F0小于8(采用终端灭菌工艺的产品)?谢谢.
[回复] 请咨询总局或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标题:关于生产时间的问题           [2013-12-13]
[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已经通过GMP现场检查,请问什么时候可以生产?在公示后是否可以生产?
[回复] 总局53号公告有规定。
      
标题:洁净区冷室的隔离措施              [2013-12-11]
[内容] 按新版GMP附录3《生物制品》第二十九条规定:洁净区内设置的冷库和恒温室,应当采取有效的隔离和防污染的措施,避免对生产区域造成污染。
我公司C级洁净厂房内有个2-8度的低温操作室,操作室内FFU内循环,冷凝排水采用S弯设置,请问是否符合规定,有没有其它必需的隔离和防污染措施。谢谢
[回复] 企业如果能证明采用现在的方式能够有效的隔离和防止污染,就是符合规定的。冷凝水的排放因注意防止倒灌。
              
标题:洁净区里冷库设置        [2013-12-11]
[内容]您好,按新版GMP附录3生物制品的第二十九条规定,洁净区内设置的冷库和恒温室,应当采取有效的隔离和防污染措施,避免对生产区造成污染。
我公司在C级区内设置了2-8度的低温操作室,内部风循环,冷凝排水处设置S弯装置,请问是否符合规定,有没有其它必需的隔离或防污染措施。谢谢。
[回复] 企业如果能证明采用现在的方式能够有效的隔离和防止污染,就是符合规定的。冷凝水的排放因注意防止倒灌。
标题:常用眼药水什么时间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         [2013-12-11]
[内容] 眼用制剂是否存在两个时间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
[回复] 国家局有明确规定,具体时间请咨询当地药监部门。
标题:年底停产产品处置        [2013-12-10]
[内容] 老师您好,在20131231之后,老的注射剂生产车间未再进行认证,而是新建厂房并已通过新版GMP认证,那么老车间生产的待包装产品应该在老车间包装还是在新车间包装,如果是在新车间进行包装,那么包装记录是用新车间的还是用老车间的?
[回复] 在哪个车间操作就应使用那个车间的记录。
      
标题:非最终灭菌产品铝盖是否需要灭菌?             [2013-12-10]
[内容] 老师您好,非最终灭菌产品轧盖设置在C/A级,已对A级送风环境进行了静态确认,对轧盖机进行了剔废成功率、轧盖合格率、轧盖挤瓶破损率、定向失误率、自动加盖成功率等确认,请问所使用的铝盖是否需要灭菌,其转运有什么要求,如果灭菌的话需要使用无菌袋进行无菌转运吗?谢谢
[回复] 你好,
非最终灭菌产品轧盖设置在C级区,因此,所使用的铝盖是不需要灭菌的,且对C级区物料转运方式无特殊要求。
标题:小容量注射剂的无菌分装与F0小于8的品种可以共线生产吗?            [2013-12-10]
[内容] 老师,我公司现有的小容量注射剂为F0小于8和无菌分装工艺,按照B+A设计了灌装与稀配,一条联动线可以申请非最终灭菌和F0小于8的品种作为认证范围吗?谢谢。
[回复] 还应当考虑品种本身的其他特性能够共线生产并进行验证,同时应按照无菌操作工艺组织生产。
              
标题:只申请配液和灌装车间的认证,检查内容包括哪些?        [2013-12-09]
[内容] 公司在现注射剂生产线的基础上,拟增加配液车间和灌装车间,制水、灭菌生产区域和设备按阶段式生产方式,由两条生产线共用。现生产线已在2013年通过了新版GMP认证,新增配液车间和灌装车间拟在2014年下半年申请GMP认证。
1、请问车间认证时,是检查公司全面的GMP运行,还是仅针对有变化的影响部份进行检查,对于不受车间改造影响的物料采购、仓库、供应商质量审计、产品质检等,还需要进行检查吗?
2、申报资料还是按办事指南的要求全部进行准备吗?
[回复] 都应进行检查。
      
标题:请问(七)条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是指每批生产操作结束都要监测吗?我们缺陷下的是因为没有每批检测?          [2013-12-07]
[内容] 条款:无菌附录第10条第七项如下:
(七)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出生产现场并经1520分钟(指导值)自净后,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应当达到表中的“静态”标准。
缺陷问题描述:未对动态生产结束后的洁净区自净以后的悬浮粒子进行监测,确认其是否达到洁净区“静态”规定标准。(无菌附录第10条(七))
[回复]无菌附录第10条第七项如下:(七)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出生产现场并经1520分钟(指导值)自净后,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应当达到表中的“静态”标准。
上述要求的“自净时间”:首先,厂房和空气净化系统确认时必须完成;其次,企业应结合厂房运行情况和生产产品特点进行关键参数的定期确认;“自净时间”的确认不需要每天进行。
              
                     
标题:用来做工艺验证的品种,可以销售吗             [2013-12-07]
[内容] 新建无菌生产车间,目前是按照剂型提交药品GMP申请,品种多于三个的,提交申请前,应根据所有产品的风险情况至少完成三个品种的工艺验证工作。那我们用来做工艺员验证的品种可以上市销售吗?
[回复] 此问题超出了我中心职责范围,认证之前工艺验证生产的产品能否销售,请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监管司。
              
标题:关于产品是否可共线生产问题          [2013-12-05]
[内容]我公司小容量注射剂车间已通过新版GMP认证。该生产线上品种为可灭菌品种(F0值大于8),我公司在做产品调研时,有一个国外的吸入溶液剂产品,其溶液部分为2ml溶液,溶液生产工艺为配制、灌装(2ml安瓿熔封)、灭菌(F0值大于8);生产工艺与我们的小容量注射剂生产工艺基本一致,请问,我公司小容量注射剂车间是否可以与该溶液共线生产?国外的吸入溶液剂在我国药典上没有该剂型,若生产该剂型,是否需要单独建线?
[回复] 此系重复提问,回答如下:
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企业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
如果准备共线生产,则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标题:已取得新版GMP证书的车间填报网上认证信息,已不记得当时的受理号如何处理?             [2013-12-04]
[内容]我厂已有两条线,四个车间在12年已取得了新版的GMP认证证书,现在在中心网站上填报GMP申报信息,当时的申请受理号已不记得了,因没有填写此栏将无法提交,请教老师改如何处理?谢谢!
[回复] 在中心网站的“公众服务”栏目中,选择“数据查询”--“认证进度”查询,在“企业名称”处输入名称点击查询,可显示所查询企业申请认证的受理编号。
              
标题:关于尘埃粒子监测问题              [2013-12-03]
[内容] 我公司有一套28.3L/分钟的在线监测系统,想用该系统除进行动态监测外,还进行静态监测。实际使用时发现,在监测B级背景时,偶尔会出现一个5μm粒子为1个,如果按照每分钟换算成1立方米的粒子数时,就不符合B级静态标准。如果随意挑取连续的36分钟(1立方米吸气量),环境完全符合B级标准要求。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回复] 你好,B级区出现上述情况是正常的,因此应评估1分钟取样的合理性。根据数据积累,日常监测悬浮粒子取样可考虑适当延长时间,以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稳定性。
标题:关于产品是否可共线生产           [2013-12-02]
[内容] 老师,您好!
我公司用于小容量注射剂新版GMP的生产企业,常规生产的产品为F0值大于8的产品。公司在做产品调研时,国外有一个治疗哮喘的吸入溶液剂产品,其溶液部分为2ml溶液,生产工艺为配制、灌装、灭菌(F0值大于8)。生产工艺与我公司小容量注射剂基本相符,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我公司小容量注射剂车间作为该溶液剂溶液部分的生产线?国外剂型为吸入溶液剂,我国药典中没有该剂型,生产该类产品需要怎样车间?              
[回复] 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企业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
如果准备共线生产,则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标题:GMP认证检查员          [2013-11-30]
[内容] 企业技术人员可以应考GMP认证检查员吗?
[回复] 根据现行的《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员聘任及考评暂行规定》相关要求,检查员应该为现从事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
              
标题:氨曲南共线生产            [2013-11-29]
[内容] 公司打算上一条氨曲南生产线,这是单环β-内酰胺类抗生素,请问一下能不能和别的药品共线生产?还是按青类单独生产线?谢谢老师
[回复] 关于碳青霉烯药品生产管理的情形,请参考《关于加强碳青霉烯类药品生产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7108号)。
标题:关于阀门类型的选择           [2013-11-29]
[内容] 认证中心的专家好,我想请教一下,中成药生产车间的管道(物料输送、水分配)上的阀门是否可以选择卫生级球阀?还是要用隔膜阀?谢谢!
[回复] 你好,
中成药生产车间的物料输送管道及纯化水分配系统上的阀门,是选择卫生级球阀还是用隔膜阀,在GMP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从质量风险的角度考虑,在企业自身各方面条件较好的情况下,我们还是推荐优先考虑使用“隔膜阀”。
      
标题:小容量注射剂变更灭菌柜           [2013-11-28]
[内容] 小容量注射剂(安瓿)产品采用10030分钟(F0小于8)流通蒸汽灭菌柜灭菌,因考虑灭菌温度分布更均匀,想替换为10030分钟(F0小于8)过热水水浴灭菌柜灭菌,
[回复] 您好,请具体明确您的问题。
              
标题:生产许可证号如何分辨真伪?          [2013-11-27]
[内容] 生产许可证号如何分辨真伪?
[回复] 请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点击“数据查询”栏目,选择“药品”。
如果您想查询的是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编号,请选择“药品生产企业”查看里面的“编号”项进行核实。
如果您需要查询的是药品批准文号,请选择“国产药品”查看“批准文号”进行核实。
              
标题:空调机组         [2013-11-27]
[内容] 1、空调机组中初效过滤器的初阻力与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能否为同一数值?
2、空调机组运行时,初效过滤器的压差示数与中效过滤器的压差示数相差无几,是否可以?
[回复]空调机组中初效过滤器的初阻力与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数值及具体压差指示数值不是一个固定的,各企业不一样,同一企业每次更换后也不一样,GMP对该数值无具体要求。
但同一机组,由于初中效过滤器选型不同、阻力不同,中效过滤器的阻力一定会比初效过滤器大,中效过滤器一般情况下的压差数值会大些。
你公司的初效过滤器的初阻力与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若为同一数值、压差指示数相差无几,请检查机组相关部件和压差指示装置是否安装合理。
              
标题:待包装品         [2013-11-27]
[内容] 中药口服液待包装品是内包完成品,还是配料结束的药液。待包装品得出出条件是否要与成品一致?
[回复]中药口服液生产过程中待包装产品应为灌装完毕未贴签的内包装品,配料结束的药液属于中间产品。储存条件应根据相应的特点制定并建立相应的质量标准和储存时限并有相应的数据支持。
      
标题:新建生产线产品工艺变更与GMP认证之间关系          [2013-11-27]
[内容] 请问新建生产线生产老产品由于设备型号、产能等方面变化,会导致产品生产工艺参数变化,工艺验证等相关研究已经在做,准备进行GMP认证,待认证完成后是否需要进行产品变更工艺的补充申请。
[回复] 您好,具体是否需要进行补充申请,请查看《注册管理办法》中有关补充申请的具体原则,或咨询当地药监部门。
      
标题:GMP认证              [2013-11-26]
[内容] 新建大容量注射剂车间,2个品种3个规格,两条线,请问认证费用需要多少?
[回复] 收费基数每个剂型每条生产线30000元,增加一条线一个剂型加收3000元。
标题:中药饮片需要进行稳定性考察吗?          [2013-11-26]
[内容] 我们生产中药饮片,那么中药饮片需要进行稳定性考察吗?
[回复] 新版GMP第二百三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九条有关于药品稳定性考察的规定,稳定性考察是为了使上市药品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附录5中药制剂第三十九条“应当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间产品的特性和包装方式以及稳定性考察结果,确定其贮存条件和贮存期限。”根据以上条目,中药饮片应做稳定性考察。
              
标题:咨询         [2013-11-24]
[内容] 老师您好,在20131231之后,未通过GMP认证的注射剂生产企业还能否进行待包品的包装,这些待包品是在201312月前生产并全检合格的。因这些产品要在2014年销售,外包装规格要随销售订单需求,包装指令的下达能否在20131231之后,恳请老师赐教!
[回复] 类似问题已有过回答,参见问题:关于年底停产产品处置问题
该答案如下:
药品GMP是一个整体过程,包括生产、包装和产品放行等全过程,如果证书到期后企业不准备申请新的认证检查的话,那就应该确保在证书的有效期内完成所有的药品GMP的相关工作流程,而不能简单的去以生产日期来计算。
公司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老车间不通过GMP认证,而包装属于生产的一个环节,该车间未包装的产品不能放行上市。因此,库存的待包装品不能在2014年新的GMP证书拿到后继续完成后面的工作。
              
标题: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和包材相容性试验的装量选择           [2013-11-22]
[内容] 最近推出的灭菌无菌工艺验证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的应当注意有足够数量的培养基与容器的内表面充分接触,灌装培养基时,每个容器的灌装体积一般为1/3-1/2之间,最多不能超过容器的85%。而我公司产品的实际装量可能已经超过容器的85%
请问1、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的最佳装量以哪个更佳?
2、产品与包材相容性试验是不是同样选择容器的1/3-1/2,而不是实际装量?
[回复] 你好,1.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时每个容器灌装培养基的量并不需要和实际生产是完全一样。企业可以根据容器大小来确定灌装量,但必须保证灌装后将容器来回翻转,培养基可以完全接触到容器和密封件内表面。
2.产品与包材相容性试验建议按实际装量进行。
              
标题:药品GMP认证申报系统填报            [2013-11-21]
[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系统》“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这部分的填写,文本文档要求在600字之内,如果上传附件,附件内容也必需限制在600字之内吗?
[回复] 已经在国家局受理中心提交过申请资料的企业,电子提交的申请资料需要与已受理的申请资料保持一致,不用按照600字的要求;新申请的药品GMP认证企业,希望能按照申请资料的格式要求简述填报内容,尽量控制在600字以内。
标题:认证申请         [2013-11-21]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企业在异地新建生产车间,但药品批准文号的归属地没有改变,目前我们企业有几十个批准文号的产品,由于时间原因不能一次全部在新厂址注册,我想要咨询的是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只要每个车间都具备一个取得注册受理通知的品种即可申请GMP认证,麻烦老师能够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给与解答,多谢。
[回复]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在20131029发了《关于药品GMP认证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224号)已有明确规定。
      
标题:最终灭菌产品和非最终灭菌产品共线问题            [2013-11-21]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新建了一个水针车间,我们现有的产品中既有最终灭菌的产品也有非最终灭菌的产品,我们在设计车间的时候,考虑的将最终灭菌的产品也按照非最终灭菌的产品法规要求进行生产。请问我们在申请GMP认证的时候,能否提出最终灭菌产品和非最终灭菌产品均在这个车间内进行认证?谢谢老师!
[回复] 可以提出,但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设计为共线生产。
此前共线生产的问题已回复国多次,请参阅之前有关共线生产问题的问答。
      
标题:最终灭菌和非最终灭菌产品共线生产的问题         [2013-11-21]
[内容] 老师您好!我公司正在新建车间,设计时考虑所有产品(包括F08F08的产品)均按照F08的产品进行控制和处理,均采用除菌过滤的形式过滤至B级,在B+A级别下进行灌封。
我们采用这种方式,在进行GMP认证申请的时候,能否申请在这个车间内既做非最终灭菌产品又做最终灭菌产品。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回答我的问题。
[回复] 此问题已重复过多次,请参阅之前的问答。
参见共线生产;F0>8F0<8的产品共线,等多个问题
以下是该问题的回答:
F0大于8F0小于8的小容量注射剂产品如果均按照非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如果简单的描述提高了最终灭菌产品的灌装环境,不足以证明对非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保证水平的影响。且此种情况会大幅度提高最终灭菌产品的成本,故此应当尽量避免共线生产。
如果企业在生产组织方式、物料标准、物料灭菌及其传递方式、生产工艺及包装形式、厂房设施布局、人员培训、生产组织等多个方面经过科学的评估并采用有效控制措施,并有足够的数据来证明非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保证水平可接受,并始终进行严格管理,持续确保控制措施有效,该情形也不会被绝对禁止。
              
标题:老厂房执行新版GMP时如何确认与验证              [2013-11-21]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是老厂房,已通过两次GMP认证。现在执行新版GMP,老设备确认只进行运行确认和性能确认行不?
[回复] 问题所附的信息量太小。如果在改造期间有任何挪动、搬动的话,必须进行重新的安装、运行和性能确认,另外在进行性能确认时还需结合产品的工艺验证。
标题:新版GMP认证整改方案格式            [2013-11-20]
[内容] 请问老师新版GMP认证后整改方案有没有固定的格式?
[回复] 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检查组会将国家认证中心对于整改要求的一份文件给企业,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具体可以进一步咨询企业认证时的经办人员。
              
标题:关于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前后生产能力变化情况表的填写?        [2013-11-20]
[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是否把公司所有品种年产量都要上报,如果有个别产品整年没有生产,是否需要上报?
[回复] 生产能力变化情况表请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司关于对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企业生产能力进行调查分析的通知》(食药监安便函〔20138号)文件进行填报,具体内容可咨询通知中联系人。
      
标题:关天无菌制剂更衣洗手,器具清洗,洁具清洗等房间的排水          [2013-11-19]
[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关于无菌制剂D级区洗手,洁具清洗,器具清洗等房间排水,是否可以使用PVC塑料存水弯排水,排水管道防倒灌怎么处理?(2010GMP第五十一条)(无菌药品附录的第二十九条);连接管道材料使用PVC是否符合要求?或是需要使用304材质的不锈钢管道连接排水?
[回复] 1D级区洗手等排水管道防倒灌的处理,首先应在工程设计时考虑,地漏下方均应设防水U型弯,地上部分安装清洗池必要时也应安装U型弯。若是除菌过滤器滤芯清洗池的排水管,还应考虑空气阻断装置。
2、饮用水或纯化水的连接管道材料,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但应保证长期浸泡不向水中释放有关物质,并易于清洁、消毒或灭菌。
      
标题:关于无菌制剂D级区洗手,洁具清洗,器具清洗等排水问题?关于无菌制剂D级区洗手,洁具清洗,器具清洗等排        [2013-11-19]
[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关于无菌制剂D级区洗手,洁具清洗,器具清洗等房间排水,是否可以使用PVC塑料存水弯排水,排水管道防倒灌怎么处理?(2010GMP第五十一条)(无菌药品附录的第二十九条);连接管道材料使用PVC是否符合要求?或是需要使用304材质的不锈钢管道连接排水?
[回复] 1D级区洗手等排水管道防倒灌的处理,首先应在工程设计时考虑,地漏下方均应设防水U型弯,地上部分安装清洗池必要时也应安装U型弯。若是除菌过滤器滤芯清洗池的排水管,还应考虑空气阻断装置。
2、饮用水或纯化水的连接管道材料,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但应保证长期浸泡不向水中释放有关物质,并易于清洁、消毒或灭菌。
      
标题:GMP认证受理之后的查询         [2013-11-19]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是118受理的GMP认证申请,三个工作日后完成的网上申报提交,费用也缴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GMP认证进度查询那里查不到任何信息。?
        [回复] 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递交国家局受理中心受理后,需要由受理中心处理后转交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在我中心登记后才能在认证进度处查询相关信息。
      
标题:GMP证书期限              [2013-11-19]
[内容] 您好,老师:请问一个妇科外用洗剂,检验项目中有无菌项,GMP证书期限是到何时,是和无菌的滴眼剂一样到20151231吗?
[回复] GMP证书期限具体请依据《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眼用制剂等产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期限的规定》(国食药监安[2012]106号)相关规定。如不明确可咨询当地省局或国家总局。
              
标题:关于培养基模拟灌装问题           [2013-11-19]
[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在培养基模拟灌装培养到期后,对到期的安瓿内培养基有作灵敏度试验标准的明确规定吗?
[回复] 必须考虑经过一系列的操作和处理后,培养基的灵敏度是否受到影响。
标题:无菌工艺         [2013-11-19]
[内容] 我公司小容量注射剂无菌线产品工艺灭菌前是做无菌检查还是微生物限度检查
[回复]你公司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生产的小容量注射剂,灭菌前药液应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
      
标题:关于培养基模拟灌装结果要求问题:             [2013-11-19]
[内容] 关于培养基模拟灌装结果要求问题:
作培养基模拟灌装前,已对培养基进行灵敏度试验,符合要求,14天培养结束,1万支以上,没有长菌的。但对培养结束的安瓿瓶中的培养基进行灵敏度试验时,应该执行什么标准?多少支管长菌认可?
[回复] 具体培养基的灵敏度标准可参照《中国药典》进行。
      
标题:医用氧GMP认证问题         [2013-11-18]
[内容] 1今年想申报医用氧GMP认证,申报资料按照新版GMP药品申报资料要求吗?98版要求的消防、环保要求现在不用报了是吧?
2液氧需要检验乙炔是按照什么标准检验的?
3消防检查合格证明细则要求省级的,市级的是否可以?
4检查细则是按98版的还是按照2010年版的征求意见稿呢?
[回复] 现在申报认证不需要消防和环保证明;目前检查是按照GMP2010年修订)正文和原医用氧附录进行。
标题:关于红豆杉申请GAP认证的事宜            [2013-11-18]
[内容] 请问老师,红豆杉作为原料药是不是不做GAP认证?我们咨询地方药监局答复该品种不作认证,随后通过互联网查询资料看到浙江富阳南方红豆杉,福建明溪,浙江宁波等几家企业都在走红豆杉GAP申报程序?还请老师明示《谢谢
[回复] 目前GAP认证只针对传统中药范畴,用于提取的原料暂不受理。
              
标题:关于新版GMP中药提取认证            [2013-11-16]
[内容] 老师你好:我公司有中药制剂品种但没有中药提取车间,生产该品种时委托其他企业进行中药清膏提取,这种情况我公司申请新版GMP认证时是否对受托中药提取车间进行认证检查。
[回复] 请先确定你们的中药提取委托是否合法。原则上委托生产和检验是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由检查组决定是否到委托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标题:在原料药的中间工序物料平衡的应用?         [2013-11-16]
[内容] 非无菌原料药A的粗品精制工序,示意如下:
步骤1:溶解、脱色、过滤过程
粗品A+溶解水+活性炭=料液+洗炭水
步骤2:溶媒结晶过程
料液+溶媒=半成品A+母液(包含溶媒和投料水)
步骤3:干燥、分筛过程
半成品A=筛上粗粉A+粉尘收集A+成品A(纯品)
在工艺规程中规定此工序的物料平衡计算为:
平衡率(%)=(成品A+洗炭水×洗炭水中A含量+母液×母液中A含量+筛上粗粉A+粉尘收集A)/投料粗品A(折纯)×100%
平衡率范围规定为95%99%
请问:
1.是否可以使用“平衡率”的说法,“物料平衡”是否可以使用百分比值的计算形式?
2.在以上计算方法中,仅是进行产品A的衡算,并没有考虑其他物质(溶解水、活性炭、溶媒等),这是否符合新版GMP中的“物料平衡”的定义?
3.如果不符合新版GMP中的“物料平衡”的定义,以上计算似乎也不是“收率”或“总收率”?
请认证管理中心的专家老师对“物料平衡”在类似工序中的应用进行解析。非常感谢!
[回复] 物料平衡是指产品或物料实际产量或实际用量及收集到的损耗之和与理论产量或理论用量之间的比较,并考虑可允许的偏差范围。
物料平衡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表示,百分值的方式是常见的一种。物料平衡是用来观察和判断产品生产过程中是否出现偏差或差错的一个重要内容。单纯从粗品精制工序来看,只考虑产品A是可以的。
              
标题:关于中药提取认证        [2013-11-16]
[内容] 老师你好:我公司有中药制剂品种,但没有中药提取车间,生产该品种时中药清膏委托其他企业提取。这种情况我们申报新版GMP认证时需要认证委托提取车间吗?
[回复] 请先确定你们的中药提取委托是否合法。原则上委托生产和检验是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由检查组决定是否到委托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标题:化药制剂折干折纯问题              [2013-11-15]
[内容] 咨询一个问题:对于化药制剂投料是否一定要折干折纯?国家局在这方面是否有什么特别规定?
[回复] 此问题在《药典》(2010年版)凡例有规定。
      
标题:药物临床试验核查        [2013-11-15]
[内容] 临床核查时抽取的病例数比例是多少
[回复] 一般是25份以下全部检查,超过时适当增加抽查比例。
标题:GCP证书丢了怎么办          [2013-11-14]
[内容]我的GCP证书拿到单位与科里同事一同保存,但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已找不着证书原件,请问如何处理为好?可以补证书吗?请您百忙中尽快回复,谢谢!
[回复] 1、咨询原培训单位一下,看能否补办;
2GCP培训不能仅培训一次就万事大吉,需要不断培训。
              
标题:质量副总与质量负责人不是一人             [2013-11-14]
[内容] 质量副总到公司前,质量负责人就已经备案,请问质量到底谁来负责
[回复] 企业的质量保证不仅是依靠质量部门的职责,也是质量保证系统中其他所有部门的共同职责。
对于企业关键人员的资质、职责等相关要求,新修订药品GMP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有规定,其中明确了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质量副总和质量负责人谁来负责质量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流程,明确规定各管理者的职责,从而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的建立和实施。
      
标题:新建生产线与上次认证情况的关系          [2013-11-14]
[内容] 老师您好,GMP认证申报有一项资料要求“◆最近一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生产线的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缺陷及整改情况,并附相关的药品GMP证书)。如该生产线经过境外的药品GMP检查,需一并提供其检查情况。”我公司今年在同一厂区新建了一条玻璃瓶输液生产线,(上次是软袋输液生产线认证),那么我们在申报资料时就不需要把上次认证软袋输液的情况作描述了,是这样理解吗?谢谢
[回复] 您好,需要对此次申请认证的生产线此前的检查情况做相关详细的描述。
              
标题:注射剂GMP认证资料要求        [2013-11-14]
[内容] 老师,您好!我想问的是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要求里的第四点:厂房、设施和设备,其中4.1小点里有一项是:“应当标注出房间的洁净级别、相邻房间的压差”。请问相邻房间是指洁净区的所有房间还是包括非洁净区、洁净区的所有房间?
[回复] 你好,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要求里4.1小点内容应包括非洁净区、洁净区的所有房间。
标题:中心派出检查组通常提前几天通知?             [2013-11-11]
[内容] 中心派出的药品GMP检查组去企业现场检查,一般会提前几天通知企业?
[回复]企业向受理中心递交药品GMP认证检查申报材料并成功受理后,意味着企业已作好接受现场检查的准备。一般情况下会在当月检查安排好统一出发时间后,提前一周左右通知。
      
标题:持续稳定性考察问题           [2013-11-09]
[内容] 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应符合《中国药典》附录ⅩⅨC的规定,根据品种的实际情况选择25±230±2的温度条件。____如果产品的贮存条件是阴凉,即20以下。可以选择25±2作为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我们公司阴凉贮存的产品是选择20±2作为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的,现场检查会作为缺陷提出吗?
[回复] 仅仅选择20±2作为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是缺少法规依据的,是否作为缺陷要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判定。
      
标题:GMP认证后产品工艺验证         [2013-11-08]
[内容] 2013年9月4日[回复]目前是按照剂型提交药品GMP申请,品种多于三个的,提交申请前,应根据所有产品的风险情况至少完成三个品种的工艺验证工作。取得证书后,应当在相应品种和规格的验证工作完成后品种方能进行上市。
是否要待产品加速稳定性考察结束后才能上市?谢谢!
[回复] 应当根据实际的风险来进行判断,原则上可不需要等待稳定性考察结束,但一旦在考察期间发现问题则需要考虑启动品种相关的召回等一系列工作。
标题: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成品的质量评价            [2013-11-08]
[内容] 老师,您好!新版GMP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外购或外销的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有质量标准;如果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成品的质量评价,则应当制定与成品质量标准相对应的中间产品质量标准。我想问的是:象颗粒剂待封装颗粒、液体制剂调整好总量后的待灌装药液、胶囊剂待填充粉、片剂待压片颗料这些中间品,如果制定了含量测定项目,成品是不是可以不再检测含量了,如果成品规定的是每袋或每支含量,则直接乘以平均装量,这样做是不是符合GMP要求?谢谢。
[回复] 成品的检测应按你公司制定的内部标准进行全项检测,具体在那个步骤取样完成应该有明确的规程规定,且具有代表性。
      
标题:关于物料在车间贮存72小时后退库与否的问题           [2013-11-08]
[内容] 老师你好,我公司文件规定,物料在车间存贮时限不能超过72小时,如有一物料25公斤一桶,车间每天生产一批用量1.5公斤,要连续生产10批,车间连续生产到3天后,物料是否还要退库,然后再领出使用。
[回复] 请根据实际情况以及该操作可能造成的影响来分析评估,可考虑重新制定或修订现有文件,文件修改前应严格按照已有文件操作。
      
标题:吸入用糖皮质激素溶液剂相关生产设施疑问         [2013-11-07]
[内容] 认证中心的老师:
你好
最近公司计划开发吸入用糖皮质激素溶液剂,针对开发此产品的生产设施与生产线提出疑问,请老师赐教
1.吸入用糖皮质激素溶液剂的GMP要求,是否需要独立的车间或厂房
2.吸入用糖皮质激素溶液剂能否与滴眼剂共线生产?
[回复] 你好,如是新剂型车间引入的新产品,建议设计为独立的生产车间,不建议与其他剂型共线进行生产。
标题:工艺验证产品销售        [2013-11-07]
[内容] 请问搬迁新车间认证前做的三批工艺验证产品在取得GMP证书后是否可以销售?谢谢!
[回复] 此问题已重复过多次,请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标题:认证检查问题整改报告邮寄和上报的地址            [2013-11-06]
[内容] 老师:
请问认证检查问题整改报告纸质版上报邮寄到中心的何部门?
电子稿上传的地址?
[回复] 药品GMP认证检查整改报告请邮寄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小区11号楼三层,100061
联系电话: 010-87559009
              
      
标题:上次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更情况              [2013-11-05]
[内容] 老师:您好,我要咨询的问题是,在GMP认证申请资料中要求填写“上次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更情况”,由于我公司进行新址迁建,生产设备全部为新购进,在填报设备、设施变更时除填写设备较上次认证后发生的变更外,是否需要将设备在新址安装后申请认证前发生的变更一并填报?对于人员的变更,是否只填写关键人员如法人、企业负责人等的变更?
[回复] 你好,1.对于“上次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更情况”,除填写设备较上次认证后发生的变更外,也应将设备在新址安装后申请认证前发生的变更一并填报。2.对于人员的变更,应当至少填写关键人员的变更及备案情况。
      
标题:201414GSP到时期了,             [2013-11-05]
[内容] 明年14GSP证书到期了,我们什么时间报申报材料,如何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回复]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在我中心的职能范围内,有关GSP相关问题请咨询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药品认证授权        [2013-11-04]
[内容] 请问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否获得国内药品GMP认证授权?如果可以,该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获得该授权,谢谢!
[回复] 药品GMP认证是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GMP情况的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认证证书的监督管理过程。不针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药品GMP认证。
              
题:关于国家局网站中GMP认证和延期情况更新              [2013-11-04]
[内容] 我公司于201212月份通过GMP延期认证检查,已经取得江苏省局的批件,但是国家局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却没有更新。我公司产品到部分商业公司时不得入库,说国家局网站上没有数据证明我公司已通过延期认证检查。请问,这个问题是省局管还是国家局管?
[回复] 国家总局网站上的信息发布事宜,需联系总局信息中心政务信息处。
标题:有关GMP剂型             [2013-10-31]
[内容]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在GMP认证时如果是“眼用乳膏剂”,证书上会写“眼用乳膏剂”还是“乳膏剂”?是不是看到“乳膏剂”就包含了“眼膏”这个剂型?
[回复] 应该为眼用乳膏剂。
                           
标题:上次药品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更情况              [2013-10-30]
[内容] 老师您好,上次药品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更情况中“上次认证”是指公司全部车间最近一次认证还是本次申请认证车间的最近一次认证。
[回复] 你好,药品GM认证申请材料中“上次认证”是指公司全部车间最近一次认证。
                     
标题:关于物料鉴别抽样问题              [2013-10-30]
[内容] 我公司主要生产冻干粉针剂和非无菌制剂,针对冻干产品,按照GMP及指南要求,对每个包装物料要进行鉴别或确认,是否意味着没有必要必须对每个包装物料进行鉴别试验?如果每个包装都取样进行鉴别试验,将带来物料受到污染的风险,是否可以对其包装和标签进行复核即可?谢谢
[回复] 根据你厂的供应商审计结果来确定对每个包装定性鉴别或复核标签。可参考采用下列原则:
1)如果供应商是生产厂商,且有很长时间的供货历史和很好的信誉,没有交叉污染或贴错标签的风险,可以每个包装复核标签。2)如果供应商是中间商,进行了分包装操作,那么每个包装定性鉴别。3)如果供应商与使用方是同一集团,并采用同一质量体系,或自产原料,可以每个包装复核标签。4)无菌原料药,企业需要考虑进行每个包装取样进行鉴别试验所带来物料受到污染的风险,可采取不破坏外包装的近红外扫描或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小包装鉴别。
5)逐包装定性鉴别不可用混合样品后做鉴别实验。
              
标题:B/A区用无菌服清洗等        [2013-10-30]
[内容] 请教老师三个问题:
1注射用水总回水管路必须加在线TOC检测装置吗?
2C级区清洗B/A区所用无菌服,最后漂洗必须用注射用水吗?
3C级区整理B/A区所用无菌服,必须在层流罩下面整理吗?
[回复] 1、对注射用水应监测TOC,但是否在总回水管路加在线TOC检测装置,没有明确的硬性要求。
2、在C级区清洗B/A区所用无菌服,最后漂洗选用纯化水或注射用水企业可自行制定,无必须使用注射用水漂洗的明确要求。
3、在C级区整理B/A区所用无菌服,应采用局部层流保护为宜。
                           
标题:请问艾滋病专业机构问题           [2013-10-29]
[内容]我想咨询一下,为什么我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名单中查询到的艾滋病专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都是过期的,有没有最新的艾滋病专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目录可查询?谢谢!
[回复] 你好!根据法规规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每三年复核一次。请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网站,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公告”中相关艾滋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标题:关于水系统设备改造的有关问题             [2013-10-29]
[内容] 老师,我公司现有一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共三层楼,共用一套水处理设备,现第三层要按新版GMP进行改造,水处理系统也一起改造,改造完成后进行整个系统的水系统验证,验证合格后,一、二两层可否按老版GMP继续生产,第三层进行设备和工艺验证,通过新版GMP后再生产,可行吗?
[回复]根据你所述认为,公用工程改造后按照新版GMP要求运行,但管路和使用点同时涉及到按新版GMP改造的车间和老车间,这种做法应是可行的,但必须保证水系统的清洁、清洗、消毒灭菌等维护工作,以及各使用点的取样要求均应符合新版GMP的要求。
      
标题:关于空调设备改造的有关问题          [2013-10-29]
[内容] 老师,我公司有一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现要按新版GMP进行空调系统改造,改造完成后,经三个月的验证,合格后,可否在没通过新版认证前在这个车间生产产品?
[回复] 此问题请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标题:GMP认证电子申报中关于产能变化问题咨询              [2013-10-29]
[内容] 老师:您好!在GMP电子申报“申请表认证范围品种信息填写”中需要填写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前后生产能力变化情况”,由于我公司GMP认证范围为大容量注射剂,分为多层共挤输液袋和玻璃输液瓶两条生产线,比如我公司“葡萄糖注射液”有两种包装形式,分别为多层共挤输液袋和玻璃输液瓶,而该表设计为按生产线进行统计,产能数据中仅能填写一次该品种(如先填写多层共挤输液袋),若需要填写第二条生产线(玻璃输液瓶)则将前条生产线信息覆盖。此时是否可将两条生产线合并?还是有其他方法可以区分?谢谢老师百忙之中给予指导!
[回复] 可以按照品种将两条或多条生产线上的产能合并填写。
标题:印刷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保管,专人是什么意思?           [2013-10-28]
[内容] “印刷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保管”这里的专人保管是什么意思?是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人
还是同一项工作不能由两个人来管?
[回复] 专人是指经授权的受过相应培训的人,不得随意更换。专人不指单人。
              
标题:GCP认证培训        [2013-10-28]
[内容] 我院将进行首次GCP认证,参与认证人员是否只能参加GCP的专项培训班?谢谢!
[回复] 是的,参加资格认证所有人员要经过GCP培训。
标题:关于认证资料中企业名称不一致的问题         [2013-10-28]
[内容]无菌生物制药企业有两个问题想咨询:
1A公司为药厂,B公司不是药厂,A公司是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A公司目前想申报GMP认证,但在前期设计图纸及购买设备的是B公司,请问在受理资料时,是否存在异议?需要企业另提供哪些资料?
2、药厂的环评报告及消防验收报告等资料是否还需在申报资料时提交?严格按照“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中关于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提供资料就可以吗?
[回复] 你好,药品GMP认证申请的受理属总局受理中心,除按照“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中关于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外,是否还有其他的一些具体要求,建议与受理中心联系咨询。
              
标题:GCP培训证书丢失              [2013-10-24]
[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如果GCP培训证书丢失,是否可以补办?相关的流程网站上是否有呢?谢谢您!
[回复] 请和培训单位联系,认证中心没有颁发过GCP培训证书。
                           
标题:中药注射剂生产日期问题           [2013-10-24]
[内容]对于中药注射剂中的部分品种,在浓配后进行冷藏(2448小时),然后进行二次浓配、稀配或直接进行稀配。对于GMP关于生产日期的原则,此种情况如何确定生产日期?
[回复]根据“规范”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除另有法定要求外,生产日期不得迟于产品成型或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操作开始日期,不得以产品包装日期作为生产日期。”因此,你公司确定产品的生产日期应不迟于稀配的开始日期。
              
标题:关于咨询吸入用溶液剂与小容量注射剂能否共用生产线的问题              [2013-10-24]
[内容]我公司现有一条小容量注射剂的生产线,且已取得GMP证书,现在想在此生产线上生产吸入用溶液剂,该吸入用溶液剂为终端灭菌工艺,包装为安瓿瓶,请问是否可以?因为我公司已取得小容量注射剂的GMP证书,如果可以生产,那我公司申报的吸入用溶液剂获得生产批件后,该条生产线该如何认证(即一条生产线既生产小容量注射剂,也生产吸入用溶液剂)?
[回复] 两种剂型是否可以共线需企业自行评估,不仅考虑剂型、给药途径,还需考虑药品的性质、生产工艺等多方面。认证按照《药品认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标题:关于备用冷库的验证           [2013-10-24]
[内容]最近我公司按照新版GSP的要求要进行冷链设施设备的验证,我公司设有两个冷库,由于我公司经营的冷藏药品数量、品种较少,所以只有一个冷库在使用(我公司不经营疫苗)。我想问的是另外的没有使用的冷库需要验证么?谢谢。
[回复] 请找GSP的专家解答。
              
标题:从事药品直接生产的员工的健康体检             [2013-10-23]
[内容] 按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制药企业员工体检是否要求查性病,梅毒?谢谢!
[回复] 对于人员健康检查,新修订药品GMP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对人员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健康检查,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企业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体表有伤口、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对于员工应当进行的体检项目,企业应当根据按照上述规定并结合从业人员所在具体岗位等因素来制定。
      
标题:B级区房门问题            [2013-10-23]
[内容] 现在我公司改造,由于空间限制,在设计时想B级区消毒液接受房间不安装门,真接面对灌装区,不知这个设计是否可行。
[回复] 厂房的设计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企业应跟据产品特性和工艺等因素,评估厂房设计的合理性。
标题:天平校准         [2013-10-22]
[内容] 检验或生产用的电子天平,每年经过计量部门的检定,使用时每日进行校准,采用电子天平自带的砝码(每年检定),做一点校准可以吗?还有的天平是内部砝码,按程序进行校准,无论是内部砝码还外部砝码,按天平的使用说明书中要求的校准方式是否可以?有的单位做法是每年计量部门检定,然后使用时每天进行三点校准,每季度进行五点校准,是否必须采用这种方式?请老师在百忙中答复,谢谢!
[回复] 你的一点、三点、五点校准应该指的是位置,那么日常校准至少应放在称量位置,可考虑定期按校准的标准操作规程的规定定期做四角平衡校准。
              
标题: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            [2013-10-22]
[内容] 老师您好!我要咨询的问题是:药品GMP认证填报系统中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的第6项主要技术人员、关键人员包括质量、生产系统含大专以上的操作工和采购员吗?
[回复] 新修订药品GMP第二十条“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企业应结合自己的实际管理情况对关键人员进行描述。
              
标题:产品的批号划分            [2013-10-22]
[内容] 老师你好:我家是大容量注射液,按规定应按灭菌批次设定产品批号,由于诸多原因目前我家只能按调剂批次划分产品批号,即:同一调剂罐的药液分多罐灭菌时,产品均为同一生产批号,但是产品检验时按灭菌批次管理,保证出厂前的质量问题能够按照灭菌批次追溯,出厂后如出现质量问题时则整批召回。此种情况希望老师给个建议,谢谢!
[回复] GMP规定了批的定义: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为完成某些生产操作步骤,可能有必要将一批产品分成若干亚批,最终合并成为一个均一的批。
附录1中又规定了无菌药品批次划分的原则:大(小)容量注射剂以同一配液罐最终一次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同一批产品如用不同的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备分次灭菌的,应当可以追溯。
                     
标题:尘埃粒子检测数据打印时间问题?          [2013-10-22]
[内容] 1.由于采用大功率的28.3L/min的尘埃粒子计数器,对于检测数据需要每个点测试完就马上打印数据?是否可以将采样完数据先存储,最后面统一打印?
2.对于打印方式,是否需要每个点单独打印?还是可以汇总打印?
[回复] 1、尘埃粒子计数器检测数据打印的时间形式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每个点测试完马上打印或将采样完数据先存储,最后面统一打印均可。
2、对于打印方式,即使汇总打印也应体现出每个点的数据情况。
      
标题:GMP申请资料中关于认证申请书的填写        [2013-10-22]
[内容] 我公司现有迁址新建厂区,准备报认证申请资料,在《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中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值、上年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等四个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填写?
我公司原厂区上年正常生产销售,新厂区刚刚建成等待认证。
[回复] 对于像国家局申请新修订药品GMP认证检查的企业,《药品GMP认证申请书》的填写请按照申请书的“填报说明”进行。
标题:生产线的划分        [2013-10-21]
[内容] 您好!小容量注射剂一套配制系统,两套灌装设备,一套灭菌设备,这样的设计可不可行?如可行,申报药品GMP认证时按一条线还是两条线?
[回复] GMP规定:大(小)容量注射剂以同一配液罐最终一次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同一批产品如用不同的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备分次灭菌的,应当可以追溯。
上述设计必须考虑产品的均质性和可追溯性,以及两套灌装设备灌装产品之间的混淆和交叉污染等情况。
              
标题:氟维司群是否可以其他化药共线生产             [2013-10-21]
[内容] 查询ATC代码,氟维司群属于L02B激素拮抗药及其相关药物中的L02BA抗雌激素类,请问是否可以与普通化药共线生产,包括原料药生产和制剂生产。
              
[回复] 多产品如共用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需要企业进行自行评估。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可行性评估考虑因素可参考:SFDA:药品GMP问答(),http://www.sda.gov.cn/WS01/CL0897/76459.html
      
标题:非细胞毒性抗肿瘤类产品共线问题          [2013-10-21]
[内容]替尼类非细胞毒性抗肿瘤产品能否与非抗肿瘤产品共线生产?
[回复] 多产品如共用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需要企业进行自行评估。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可行性评估考虑因素可参考:SFDA:药品GMP问答(),http://www.sda.gov.cn/WS01/CL0897/76459.html
              
标题:D级要做级别的确认吗?           [2013-10-19]
[内容] 为确认A级洁净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1立方米,D级要做级别的确认吗?或只做检测符合要求就行
        [回复] 你好,D级洁净区在要厂房设施的性能确认时也应进行级别确认,只是检测频率与其他级别各不相同。
              
标题:GMP认证申请材料填写             [2013-10-19]
[内容]请问《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系统》“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这部分的填写,电子申请资料上传附件,点击“上传相关附件”,是必须上传要求格式的附件,还是可以直接填写文本文档?
[回复] 申请资料部分可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格式的附件,也可以直接在文本框中填写文本,但是文本框中不能为空。如果采用上传附件的形式,可在文本框中键入“参照附件”等内容。
标题:生产线条数的划分        [2013-10-19]
[内容] 您好!一套配制系统供两条生产线共用,这种情况允许吗?如果允许的话,是按一条生产线来申请GMP认证,还是按两条生产线申请GMP认证?
[回复] 一套配制系统供两条生产线使用的情况,需要根据生产组织方式和生产管理情况综合评估是否可行。原则上,企业可以从产品的均质性、可追溯性、交叉污染、混淆等多方面评估其可行性。
                     
标题:新零售药店申请药品经营许可及认证存在的问题        [2013-10-17]
[内容] 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对零售企业先认证后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但新开店在无证情况下无法进购药品,也就无法申请认证,致使申请递交后无法满足药监局提出的药品上架条件,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诚请回复
[回复] 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主要职能为:对依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GAP认证的企业(单位)GCP认定的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药品研究机构组织实施GLP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
有关药品经营许可及认证的问题,请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湿热灭菌工艺残存概率法 F0范围           [2013-10-17]
[内容]按新的灭菌工艺验证指导原则标识残存概率法湿热灭菌要求F0范围为8-12.
想咨询您是否必须保证产品冷点的F0在这个范围内?对热点的F0是否有要求?
[回复] 待灭菌物品或产品放入灭菌柜内任何位置都应满足相应的灭菌参数要求。
              
标题:种子库的GMP审查             [2013-10-16]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的产品是用酵母工程菌生产的蛋白质生物制品,我们采用的管理是两级管理,即主种子库和工作种子库,已通过CDE老师审批通过,并已拿到生产批件。对于两级的种子库管理,能符合GMP的审查要求吗?有没一定要求需要三级管理?
[回复] 对于生产过程中使用到菌毒种的生物制品,其对种子批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局批准的制造检定规程和2010版药典“生物制品生产鉴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标题:药包材取样            [2013-10-16]
[内容] 请问各位专家,药包材的取样量和取样规则有相关规定吗?
[回复] 目前可参考GB2828-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或ZBC10001-89来制定你企业自己的取样规程。国家局即将发布实施《新版GMP附录取样》,请关注国家局网站。
              
标题:文件签名           [2013-10-16]
[内容] 请问:文件起草、审核、批准人只签名没有体现职务可不可以?
[回复] 最好体现出部门和职务
              
标题:D级洁净区内清洗用要求           [2013-10-16]
[内容]请问:在生产非无菌原料药的D级洁净区内清洁用水是否可以设置饮用水管?
本公司在2005建成的某精烘包内的一更洗手用水、洗衣用水(包括洁净服清洗)、容器具初洗用水都设置了饮用水管;容器具清洗间和洗衣间同时设置了纯化水,清洗在线设备都使用纯化水。我们的洁净区和工艺验证结果都显示能符合要求。我们是否需要在申请新版GMP认证前拆除饮用水管道。
[回复] 可以设置饮用水管道,但需对其进行管理。
标题:采用这几类抗生素作为原料生产产品时,需要单独的厂房和设施吗?         [2013-10-15]
[内容] 采用这几类抗生素作为原料生产产品时,需要单独的厂房和设施吗?
其中有:硫酸新霉素(属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硫酸多粘菌素B和杆菌肽(后两者属于多肽类抗生素)
它们属于下述各类吗?
1.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
2.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
3.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
[回复] 企业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企业应根据上述品种的结构、毒性、活性、致敏性等判断产品属于哪类产品。
              
标题:请问级洁净区内饮用水使用的规定            [2013-10-15]
[内容] 老师,您好!
本公司2005年建成的D级洁净厂房(非无菌原料药精烘包)内,其一更洗手用水、洁具清洗用水、洗衣间(包括洁净服清洗)用水、容器具初洗用水都设置了饮用水管道,并在洁具清洗间、洗衣间、容器具清洗间同时设置了纯化水管道;饮用水主要用于洗手、清洁墙面、地面及洗鞋和洁净服初洗等,设备和容器具清洗用水都规定规定使用纯化水,在设备安装点只设置清洗用的纯化水管道。请问:这种设置是否符合2010年版药品GMP要求,是否需要在申请2010年版药品GMP认证前拆除饮用水管道?
[回复] 你好,你公司的饮用水设置情况不违背GMP,不需拆除饮用水管道。饮用水可用于一更洗手、容器具初洗用水、洁具清洗用水、清洁墙面、地面及洗鞋和洁净服初洗等。
              
标题:请问级洁净区内饮用水使用的规定            [2013-10-14]
[内容]本公司2005年建成的D级洁净厂房(非无菌原料药精烘包)内,其一更洗手用水、洁具清洗用水、洗衣间(包括洁净服清洗)用水、容器具初洗用水都设置了饮用水管道,并在洁具清洗间、洗衣间、容器具清洗间同时设置了纯化水管道;饮用水主要用于洗手、清洁墙面、地面及洗鞋和洁净服初洗等,设备和容器具清洗用水都规定规定使用纯化水,在设备安装点只设置清洗用的纯化水管道。请问:这种设置是否符合2010年版药品GMP要求,是否需要在申请2010年版药品GMP认证前拆除饮用水管道?
[回复]根据上述描述,你公司饮用水的设置应不违反药品GMP原则,D级洁净区可引入饮用水,但必须保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器具等,其最终淋洗水应为纯化水。
              
标题:中药饮片异地新建问题              [2013-10-12]
[内容] 老师:我公司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因企业发展需要,已在本地征地,准备异地新建一个中药饮片车间,请问目前法规规定需要履行那些程序?比如:省局预先核准通知书---当地办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还是有新规定?
[回复] 饮片企业许可证及GMP认证均由当地省局办理,请咨询当地省局。
              
标题:微生物限度实验室的空调系统PQ           [2013-10-11]
[内容] 老师你好,目前工厂在建立阶段,微生物限度实验室的空调系统尚在进行PQ,但是限度室内部的层流台已经完成PQ并符合要求,请问此时是否可以开展微生物限度方法学的验证工作? [回复]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开展方法学的验证工作前,应对实验室和隔离系统进行洁净度验证。
              
标题:中药注射剂提取物醇沉使用食用酒精符合要求吗?           [2013-10-11]
[内容] 中药注射剂提取物醇沉使用食用酒精符合要求吗?
[回复] 你好,中药注射剂提取物醇沉使用食用酒精是否符合要求,应根据你的产品注册标准而定。产品研发注册时若使用的是食用酒精,则批准后还应继续使用食用酒精生产;产品研发注册时若使用的是药用酒精,则批准后生产就应使用药用酒精。
标题:申请书电子文档            [2013-10-08]
[内容] 老师您好,国家局新发布的申请书与老的申请系统中的申请书内容不一样,我们是不是新、老申请书都要填写并提供2套吗?申请书电子档还是老系统的吗?
[回复] 您是否指药品GMP认证?申请药品GMP认证请按受理单位的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请咨询受理单位。认证受理后,在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网站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系统中填报有关信息。
              
标题:请问国家药监局认证化妆品吗、?          [2013-10-06]
[内容] 请问请问国家药监局认证化妆品?有些商家用醒目的标题做宣传说他们的祛斑产品经过国家药监局的认证?请问有没有这回事?如果有?怎么查询那些化妆品经过认证?
[回复] 化妆品的技术审查和审评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负责。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进入公众查询,可查询化妆品批准文号等信息。
              
标题:小容量注射剂产品批号编制问题             [2013-10-02]
[内容]我公司有三个非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车间,1车间有4条洗灌封联动线,2个水浴式灭菌柜;2车间有4条洗灌封联动线,2台水浴式灭菌柜;3车间有4条洗灌封联动线,3台水浴式灭菌柜。
新版GMP附录1第六十条除另有规定外,无菌药品批次划分的原则:
(一)大(小)容量注射剂以同一配液罐最终一次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同一批产品如用不同的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备分次灭菌的,应当可以追溯;
请问:1、产品批号编制时,是否需要体现联动线代号?2、是否需要体现灭菌柜代号?同一灭菌柜,灭菌2锅以次时,是否需要体现灭菌柜次代号?
[回复] 对于批号的编制,要能够完全追述出配液罐、灌装线、灭菌柜次编号。具体的批号编制方式应能通过文件和实物进行关联和追述,以便上市前后出现问题时可调查、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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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2-15 15: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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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化验室设备验证                [2013-09-30]
[内容] 化验室所用的湿热灭菌柜、干热灭菌柜、培养箱、高效液相,每年都由省计量部门进行定期校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公司是否还需要对上述设备进行验证。
[回复] 实验室设备的确认、校验和维护的程度应由实验室根据设备的使用需求确定。例如,灭菌柜的验证应包括热分布、热穿透试验和微生物挑战试验等,每年的再验证还应包括监控运行数据的资料回顾等;高效液相的校准周期一般为六个月,也可由实验室校准人员按照公司的标准操作规程执行内部校准。
               
标题:关于GMP电子申报的问题                [2013-09-29]
[内容] 请问,我在填好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后,上传,提示要填写认证前后产能变化情况信息表。这该如何填写?如何上报?
[回复] 在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栏目的1.3“GMP认证申请的范围”,点击“选择品种”,按照提示要求选择或者填写所生产的品种后,会显示品种名称和填写产能变化情况的按钮。
               
标题:GMP认证网上上报问题                [2013-09-29]
[内容] 省局认证的固体制剂企业还需要填报国家GMP认证系统吗?
[回复] 省局负责的药品GMP认证不需要在中心网站填报药品GMP认证信息。
               
标题:关于停产期限问题                [2013-09-28]
[内容] (三)理性看待认证,引导结构调整。各地应引导企业理性看待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时限,对于年底前已提出申请但没有通过认证检查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到期后企业先停产,认证通过后即可正常生产销售;
——最后一句“到期后企业先停产”是指2014年1月停产,那么企业13年GMP改造后,申报认证,没有拿到证之前,13年12月31日前可以生产,对吗?
[回复] 车间改造后须通过GMP认证方可生产。
                               
标题:年底前改造的车间,改造后拿到证书前能否继续生产                [2013-09-28]
[内容] 年底前GMP改造的车间,改造后申请GMP认证,在没拿到证书前能否继续生产,该车间的原GMP证书有效期到13年12月31日
[回复] GMP改造的车间,须取得GMP证书方能生产。
               
标题:检验方法验证                [2013-10-10]
[内容] 老师你好,目前我们工厂在建立阶段,微生物限度实验室的空调系统尚在进行PQ,但是限度室内部的层流台已经完成PQ并符合要求,请问此时是否可以开展微生物限度方法学的验证工作?谢谢!
[回复]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开展方法学的验证工作前,应对实验室和隔离系统进行洁净度验证。

标题:利用非终端灭菌生产线生产终端灭菌产品的可行性问题                [2013-10-10]
[内容] F0<8的非终端灭菌生产线,生产线上有一台灭菌柜,该生产线已通过GMP认证,证书中注明:非最终灭菌生产线。请问该生产线可用于生产最终灭菌的无菌制剂吗?灭菌柜可以满足最终灭菌需要的。
[回复] 药品生产线应严格按照该生产线所获得的药品GMP认证证书标示内容进行相关生产活动。贵企业该生产线所获得的药品GMP认证有效证书已注明:非最终灭菌生产线。因此该生产线仅限于生产非最终灭菌工艺的药品,禁止生产最终灭菌工艺的无菌制剂。
               
标题:确认与验证                [2013-10-10]
[内容]化验室的湿热灭菌柜、干热灭菌柜、培养箱已经通过省计量局校验合格,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进行验证?
[回复] 计量校验与验证是不同的意义,验证是证明设备能正常运行并达到预期结果的活动。
       
标题:关于GMP现场检查生产的三批产品是否可上市销售问题                [2013-10-10]
[内容] 我公司GMP现场检查时生产了三批产品,取得GMP证书后这三批产品是否可以上市销售?针对本情况哪个法规中有规定?如可以上市销售是否有相应工作流程?
[回复] 此问题超出了我中心职能,具体请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总局药化监管司。
       
标题:GMP认证电子申报                [2013-10-09]
[内容] 认证申请资料方面
1.3的第二项,最近一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生产线的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缺陷及整改情况,并附相关的药品GMP证书),
我公司为几条生产线一起申报,各生产线都曾经过GMP认证,如何填呢。尝试了只能填一次的。此项无上传附件项,可否将附件在上一项上传。
3.3关键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信息表项,由于人员较多,可否不网上填,然后以上传附件形式填报。
[回复] 1.多条生产线一起申报,以这几条生产线中最近的一次GMP认证检查的情况进行填报,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填入文本框内,不用上传附件。
2.关键人员和技术人员信息表,如果人员较多,可以在系统中填写1-2项,其余以附件形式上传。
               
标题:关于生物制品与化学冻干制剂共线生产的问题                [2013-10-09]
[内容]我公司主要产品是一生物制品(重组产品),其主要生产工艺为大肠杆菌经发酵、纯化得到原液,原液再经配制、灌装、冻干而得成品。其中,原液生产为独立的车间,设备、设施均为专用,而其制剂生产部分,即配液、灌装、冻干等工序,在保证其配液系统、灌装组件等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器具均产品专用的前提下,是否可以与其它工艺相同的化学药品冻干制剂共用冻干生产线?
[回复] 多产品共用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情况需要企业自行评估。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可行性评估考虑因素可参考:SFDA:药品GMP问答(一),http://www.sda.gov.cn/WS01/CL0897/76459.html
               
标题: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内包材如何委托检验                [2013-10-09]
[内容] 我公司购进的内包材,按照国家标准检验时部分项目不能全检,需进行委托检验。在委托检验时是否能够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内包材生产企业进行检验。
[回复] 可以。应注意对方必须有检测的能力,工作可以委托,但责任不能委托,审核放行依然由你企业负责。
               
标题: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成品的质量评价                [2013-10-08]
[内容]新版GMP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外购或外销的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有质量标准;如果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成品的质量评价,则应当制定与成品质量标准相对应的中间产品质量标准。我想问的是:象颗粒剂待封装颗粒、液体制剂调整好总量后的待灌装药液、胶囊剂待填充粉、片剂待压片颗料这些中间品,如果制定了含量测定项目,成品是不是可以不再检测含量了,如果成品规定的是每袋或每支含量,则直接乘以平均装量,这样做是不是符合GMP要求?谢谢。
[回复] 你好!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的质量控制,是为确保产品符合有关标准,而对生产工艺过程加以监控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调节而做的各项检查。它与成品放行是有本质区别的,即便二者的检验方法相同、检验结果相近,也不能相互取代。
另外,二者的检验方法可相同,但中间控制限度通常比放行标准严格;检验方法也可能不同,例如中间控制用崩解时限,放行用溶出度。
以待包装颗粒为例,颗粒在包装前后代表不同的工艺步骤,含量也会有变化;另外包装前后的包装形式不同,取样方式也就不同。因此,不能用中间品的含量替代成品的含量(即便结果数值一样),也不能用中间品含量的结果数值来计算标示量%。
               
标题:关于加兑细料的问题                [2013-10-08]
[内容] 我们是中药生产企业,细料(指投料时是细粉,或因含挥发性成分需单独处理的物料)多年来都是在粉碎后、混合前按处方中的比例,重新计算后进行投料,但最近有人说这样不行了,原因是《药典》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制剂处方中规定的药量,系指正文(制法)项规定的切碎、破碎或粉碎后的药量”,如果按此规定理解,在混合前加入的细料数量就不需重新计算了,直接按处方量投料,但问题是处方中各组分的比例发生了改变,我们到底应怎样执行呢?
[回复] 按你企业注册时批复的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与药典冲突的以注册批文为准。
               
标题:品种更址和GMP认证                [2013-09-28]
[内容],我公司在异地新建的厂房,现新厂房的生产许可证已拿到,要进行GMP认证,但现有品种的生产地址不是新厂址的,这样是否可以认证?还是需要先品种更址再认证?
[回复] 此问题国家食药总局2013年10月29日发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GMP认证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224号)已有明确要求。
               
标题:生产车间内包材进入洁净区可以和原辅物料同一通道吗                [2013-09-27]
[内容] 生产车间内包材进入洁净区可以和原辅物料同一通道吗?内包材进入没有设专门的独立通道可不可以和原辅料通道同一个?比如PVC、铝箔等内包材可不可以通过原辅料脱外包及原辅料入口进入洁净区
[回复] 企业如果采取此种方式,应采取足够有效的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标题:中药饮片电子申报材料                [2013-09-26]
[内容] 请问:我们单位是中药饮片生产厂家,属于新车间首次认证,我们计划在九月底之前申报GMP认证,我们需要填报电子申报才来哦吗?期待回复
[回复] 由国家总局负责的药品GMP认证需要申报企业在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网站填报药品GMP认证信息;由省级局负责的药品GMP认证不用填报。
               
标题:滴眼剂产品是否需做培养基模拟试验                [2013-09-25]
[内容] 我公司滴眼剂产品为液体滴眼剂,为无菌药品,生产灌装条件设计为B级下的A级,请问老师要不要做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如果要做,有三种规格产品且用三种不同规格瓶子是否应每个规格都做吗?
[回复] 按照GMP要求,只要采用无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就需要进行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是否每个规格的瓶子都进行,企业需要跟据实际情况评估,但必须考虑最差条件。
                               
标题:GMP检查整改报告                [2013-09-25]
[内容] 请问上传电子版的GMP整改报告是只传报告正文部分还是包括附件。谢谢!
         [回复] 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包括:纸质版整改报告、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整改材料。
               
标题:如果只进行厂房,没有变更设备,是否可以不用进行产品的工艺验证?        [2013-09-25]
[内容] 如果只进行厂房,没有变更设备,是否可以不用进行产品的工艺验证?
[回复] 重新搬迁厂房,后重新安装了设备,应当重新进行相关的确认与验证工作包括工艺验证。
               
标题:关于变更安瓿灭菌柜                [2013-09-25]
[内容] 现有小容量注射剂(安瓿)产品采用115度30分钟(F0大于8)脉动蒸汽灭菌柜灭菌,因考虑灭菌温度分布更均匀,想替换为115度30分钟(F0大于8)过热水水浴灭菌柜灭菌,请问:此变更属于工艺变更,需国向家局审批,还是属于设备变更,直接向省局备案即可?
[回复] 此变更不属于工艺变更,但对灭菌性能、产品稳定性等应当在执行内部变更程序时予以分析落实。
               
标题:关于委托加工GMP认证情况                [2013-09-24]
[内容]有一家企业在委托加工中,在本地未进行生产,整个品种全部生产委托给另外省的药品企业,该品种委托外地生产,生产资料在外地。我们在本地企业认证检查中,对这个品种如何检查?检查哪些内容?检查中异地生产资料包括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设备验证记录等需要提供给现场检查组吗?这种异地生产的资料是否有效?
[回复]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新修订的药品GMP第十一章有明确规定和要求。

标题:关于药品异地设立分厂,GMP如何认证问题                [2013-09-24]
[内容] 在西藏有家企业,在西藏建立总厂,在成都建立了分厂。该企业有几个品种分段生产。具体药品的前处理在西藏生产,也就是说:在西藏总厂进行藏药的提取加工生产工作,并制成浸膏粉。之后浸膏粉送到内地分厂进行药品的后期全部工艺加工及包装工作,在内地成形最终产品。这种情况如何GMP认证?可否分段认证,发两个GMP证书,还是如何实施GMP认证工作?可否同步认证,发给总厂一个GMP证书?请给予解答。急需!!!
[回复] 固体制剂的GMP认证应是属地管理。
               
标题:新版GMP认证是否需要环保和消防证明                [2013-09-24]
[内容] 在新版GMP认证现场检查中,检查人员提出企业必须提供环保和消防证明,否则不予进行认证检查,而在新版GMP认证需提供的资料中并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请问新版GMP认证现场检查是否必须检查环保和消防证明?谢谢!
[回复] 环保和消防不属于GMP认证检查的范围。申报资料并未要求提供消防和环保证明材料。
       
标题:关于传送带在D级/一般区之间穿越的问题                [2013-09-24]
[内容] 想请咨询一下,根据新版GMP附录无菌药品的“第三十六条除传送带本身能连续灭菌(如隧道式灭菌设备)外,传送带不得在A/B级洁净区与低级别洁净区之间穿越。”
但若为固体制剂,传送完成内包装后的传送带在D级/一般区之间穿越是否可以?
[回复]固体制剂内外包装传送带是否必须断开,在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检查员根据现场实地情况及必要数据综合判断。
你该公司若存在该情况,在检查时应向检查员提供内外包装间的环境对比情况及传送带在洁净区内外循环后的污染情况分析。
                       
标题:关于片剂包衣的批号问题                [2013-09-24]
[内容] 一次总混的片剂分几锅包衣的话还算一批吗?
[回复] 批: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
对于一次总混的片剂分几锅包衣而得的成品,同时要考虑包衣是否具有特殊用途,如果只是一般性包衣,如薄膜衣,具有均一质量特性,可视为一批;如果是功能型包衣,如:肠溶衣,则要考虑具体情况来进行是否需要分批。

标题:关于计量器具的校准以及期间核查的问题?                [2013-09-23]
[内容] 期间核查是企业必须要做的吗?列入国家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如天平、砝码、压力表、流量计、分光光度计是否一定得送计量机构进行检定,企业自己校准可以吗?
[回复] 国家强制校准的设备、仪器、仪表,应由国家执行部门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校准。
期间核查视情况而定,应综合考虑仪器的类别、用途、精度等因素,在相关规程中详细规定核查的周期和接受标准。
               
标题:关于成品取样的问题                [2013-09-23]
[内容] 成品取样是完成所有包装后取样还是完成内包时取样?另外如果内包完成后过了一段时间才进行外包的话,取样是在外包过程中取样还是内包完成后即可取样?例如胶囊产品完成泡罩后,存放了一段时间再进行外包装,成品取样检验是泡罩完成后进行还是需要等到外包装进行时再取样检验?
[回复] 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并加以评估并形成操作规程。
               
标题:B级区域能否设立注射用水点                [2013-09-23]
[内容]无菌原料药生产车间B级区域的不锈钢结晶罐,过滤、洗涤干燥机等设备均具备可密闭不漏气、在线清洗、在线灭菌等功能,在上述情况下,B级区域能否设立注射用水点,用于B级区域清洁用水?若不允许,那么B级区域清洁用水从何处得到?谢谢!
[回复] 此种情况下可以设立注射用水点。
               
标题:D级洁净级别的确认与检测问题                [2013-09-22]
[内容] 在ISO14644-1中,按照公式v=(20/cn.m)*1000,计算,级别确认:D级采样量为0.69L,明显是不可行,为什么不适用呢;在GBT16292-2010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中,级别确认是否可以采样8.5L?方法中规定:D级(10万级)0.5um采样量为2.83L,5um的采样量为8.5L。在实际检测中,两者是一起测量的,应采样多长时间呢?如果不能一起测量,是否就要分开测量,即测完0.5um,再测5um的,这样,理解对吗?谢谢,假设计数器为28.3L/分钟。
[回复]①在洁净级别确认时,悬浮粒子采样量应达到1立方米,根据你所使用的采样器的规格换算出需采样的时间。
②日常监测悬浮粒子可使用D级0.5um采样量为2.83L,5um的采样量为8.5L的标准,同样需根据你所使用的采样器的规格换算出需采样的时间。
③悬浮粒子0.5um与5um一起测量时,当然要满足5um的采样量为基准。
④计数器为28.3L/分钟不违反相关规定,规定中所要求的采样量为最小采样量。
               
标题:GMP认证前工艺验证三批产品能否销售问题                [2013-09-22]
[内容] 公司异地搬迁后,新车间建成后,GMP认证前需进行工艺验证,生产三批产品,在通过GMP认证后,能否销售?如可销售,依据?
[回复] 我中心主要职责之一为“对依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GMP认证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AP认证的企业(单位)和GCP认定的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药品研究机构组织实施GLP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参见中心职责)。
此问题请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标题:近视眼镜怎样进入洁净区?                [2013-09-21]
[内容] 高度近视眼操作人员或常年佩戴眼镜操作人员怎样将眼镜带进药厂洁净区?如果换隐形眼镜是否可行?麻烦老师详细解答。
[回复] 你好,戴眼镜进入洁净区应根据不同洁净级别、不同制剂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生产无菌制剂,进入D级区、C级区应对微生物加以控制,进入B级区,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完全包裹等适合的方式,并进行必要的验证确认,防止由于佩戴眼镜所造成的对产品质量的不利影响。
关于是否可以换为隐形眼镜,药品GMP没有具体规定,企业应根据产品特性、设备情况,评估是否存在具体风险。
               
标题:工艺验证的三批产品需不需要包装                [2013-09-19]
[内容],我公司有条生产线,只有一个品种,但是销售不是很好,有效期只有24个月,在工艺验证时的三批产品需不需要包装,如果包装,等拿到证书,差不多要过半年了,销售商认为是旧批号,不好销售,如果不包装我们可以申请按报废处理,可以节省包装材料,可不可以不包装
[回复] GMP要求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如果经过风险评估,认为不外包装不会对产品或工艺产生影响,工艺验证批次不上市销售,此时可不进行完全包装。
但是,应当注意,工艺验证批次往往需要进入稳定性考察计划,需要按市售包装形式或模拟包装形式(某些原料药)进行包装。
               
标题:两种重组生物制品是否可用阶段式生产方式共用一台发酵罐                [2013-09-18]
[内容] 您好,我公司有两种重组生物制品,都是由大肠杆菌发酵制取.
现想通过阶段式生产方式共用一台发酵罐,请问是否可以?
如果可以,这两种生物制品分别申请GMP认证时,发酵车间需两次进行现场检查,是不是这样?
[回复] 企业应根据产品特性、工艺等情况自行评估是否可以共用设备。
生物制品按品种进行认证,如果两个品种不是同时申报,需要接受两次检查。
               
标题:仓库中不合格品和印刷包装材料的贮存                [2013-09-18]
[内容] 1、印刷包装材料贮存的安全区域是否需要设立单独房间
2、不合格品的隔离存放是否一定要上锁
[回复]新修订药品GMP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妥善存放,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带包装产品和成品的每个包装容器上均应当有清晰醒目的标志,并在隔离区内妥善保存”。规范里没有明确写成不合格品的隔离存放一定要上锁,但是企业应当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不合格品进行隔离管理,防止不合格品被其他人随意获得,上锁并建立相应的台帐都是好的方法。

标题:辅料全检的问题                [2013-09-17]
[内容]!我是一家药品生产企业。国家局从2013.2.1起对药用辅料的管理有了新要求,哪是否意味着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对进厂的辅料都要进行全检呀?
         [回复] 如上次回答:GMP第二百二十三条:“物料和不同生产阶段产品的检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一)企业应当确保药品按照注册批准的方法进行全项检验。”这里物料指的是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所以企业应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进行全项检测,如你企业有些检测实在无法做到,可以按有关规定进行委托检测。但你企业应对检测承担责任。
               
标题:关于年底停产产品处置问题                [2013-09-17]
[内容]我们两个原料车间,一个冻干车间,此次新版GMP认证,我们新建了一个冻干车间,准备年底前申请GMP认证;认证范围是两个老原料车间和一个新冻干车间,原来老冻干车间放弃认证。请问:我们出于备货考虑,年前需要加紧生产、因产品检验周期和包装周期较长(包装繁琐),预计有部分批次的产品在2013年12月31日前不能完成全部检验、包装、入库,也就是不能完成放行工作。请问,后续的包装、入库放行能在2014年继续进行吗?如果不行的话,库存的待包装品能否在2014年新的GMP证书拿到后继续完成后面的工作?
[回复] 药品GMP是一个整体过程,包括生产、包装和产品放行等全过程,如果证书到期后企业不准备申请新的认证检查的话,那就应该确保在证书的有效期内完成所有的药品GMP的相关工作流程,而不能简单的去以生产日期来计算。
公司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老车间不通过GMP认证,而包装属于生产的一个环节,该车间未包装的产品不能放行上市。因此,库存的待包装品不能在2014年新的GMP证书拿到后继续完成后面的工作。
               
标题:关于消毒剂变更的问题                [2013-09-17]
[内容] 我公司为一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公司计划全面替换现有消毒剂,启用全新的消毒剂品种,请问该类变更是否属于对药品质量存在潜在重大影响的重大变更?
[回复] 你好,消毒剂变更对药品质量存在潜在影响,但应不属于报批范围。你公司应对不同类别产品重新进行清洁验证,根据所涉及的物料合理确认产品残留、清洁剂和微生物污染的限度标准。同时应使用经验证、检出灵敏度高的检验方法来检测残留或污染物。
               
标题:干热除热源验证问题                [2013-09-17]
[内容] 干热除热源是否必须使用250℃,还是其他温度也可以?除热源的接受标准是Fh值和内毒素都同时达到要求,还是只要内毒素达到要求即可呢?
[回复] 通过热力学方法去除热原,灭菌温度和时间是两项关键参数,企业可采用不同的温度和时间,但必须达到去除热原的目的。在使用干热除热原时,Fh值和内毒素指示剂都需要达到要求。
               
标题:自检缺陷分类定义                [2013-09-17]
[内容] 严重缺陷定义、重要缺陷定义、一般缺陷定义
[回复] 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检查缺陷的风险评定应综合考虑产品类别、缺陷的性质和出现的次数。缺陷分为严重缺陷、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具体如下:
  (一)严重缺陷指与药品GMP要求有严重偏离,产品可能对使用者造成危害的;
  (二)主要缺陷指与药品GMP要求有较大偏离的;
  (三)一般缺陷指偏离药品GMP要求,但尚未达到严重缺陷和主要缺陷程度的。
               
标题:2013年底GMP到期产品原来生产产品包装和销售问题                [2013-09-16]
[内容] 2013年底GMP到期产品原来生产的待包装品产能否继续进行包装和销售?也就是怎么理解年底没有通过GMP认证一律停产的问题》?药品生产毕竟存在一定周期性,总不能连库存也封杀吧??
[回复] 药品GMP是一个整体过程,包括生产、包装和产品放行等全过程,如果证书到期后企业不准备申请新的认证检查的话,那就应该确保在证书的有效期内完成所有的药品GMP的相关工作流程,而不能简单的去以生产日期来计算。
               
标题:GMP证书到期药品处理问题                [2013-09-16]
[内容] 我们公司准备年底前提交认证申请、2014年初肯定会出现GMP证书过期空档期,我公司为此在2013年底前储备部分药品,以供2014年认证检查等待证书期间销售。法规要求超过2013年底未通过GMP认证的一律停产,由于库存量大,我公司在2013年底前要完成全部库存待包装品的包装确有困难,请问:1、2014年我公司在未取得新的GMP证书前能否继续销售原证书期间生产的药品?2、2014年我公司在未取得新的GMP证书前能否进行2013年生产的待包装品的外包装工作,继而进行销售?
[回复] 问题1:请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监管司。
问题2:药品GMP是一个整体过程,包括生产、包装和产品放行等全过程,应该确保在证书的有效期内完成所有的药品GMP的相关工作流程。
                       
标题:关于QC实验室溶液有效期的规定                [2013-09-16]
[内容] 在贵中心编写的《药品GMP指南》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第84-85页给出了实验室试液建议的有效期,
试液        建议效期
HPLC清洗溶液        纯化水:14天
有机试剂或溶液:1个月
TLC喷板液        1个月
其他溶液(例如0.1mol/L盐酸,1mol/L氢氧化钠和0.1mol/L氢氧化钠)        1个月
除上述提及的溶剂外,其他溶剂和溶剂和溶出媒介        14天
我们公司规定的实验室溶液有效期是3个月,请问需要参考该指南的规定修改成14天吗?
感谢您的指导!
[回复] 实验室试液的有效期要根据溶液的成分、用途、保存条件和检验方法的要求来确定。
溶液的有效期一概定为3个月是不合适的,《指南》中的举例也不能代表所有的情况。例如,HPLC流动相要看其有机相的比例是多少,配制后和使用前的过滤情况,存放后各组分的比例和pH值是否有变化,存放后的流动相还能否满足系统适用性要求等,效期不一定是14天。
因此,要对每个溶液的情况做具体分析,制定效期,保证效期内的溶液满足使用的要求。
                               
标题:关于9月份GMP申报电子上报资料有关事项                [2013-09-16]
[内容] 从9月之后GMP申报资料,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申报资料。请问,电子申报资料与纸质材料是同时递交?还是有先后?无菌制剂GMP申报资料要先经所在省药品监管部门初审后再递交国家局吧?纸质的材料至少要1式2份?
为了减少周折,保证申报的时间,麻烦老师了。谢谢!
[回复] 药品GMP认证电子信息可以在提交认证申请并获得受理之后填报并提交;也可以先行填报,待认证申请受理后补充受理号和受理时间再提交。有关申报要求请遵照《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执行。
                       
标题:请问吸入用溶液剂与小容量注射剂是否可以共线生产?                [2013-09-13]
[内容]我公司有小容量注射剂的生产线,现想申报一个吸入用溶液剂的产品,实际上该产品与小容量注射剂类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是一致的(也采用的是终端灭菌工艺),那我们是否可以在小容量注射剂的生产线上生产该吸入用溶液剂?如果可以的话,那GMP认证时,是不是该生产线就有两个GMP证书(一个小容量注射剂,一个是吸入用溶液剂)?
[回复] 产品能够共线生产,能否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
问题中的两个产品尽管从产品工艺上比较一致,但还需要从药品本身的特性及预定用途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一般情况下,分析得到的结果是不能共线生产的。

标题:GMP认证相关问题                [2013-09-12]
[内容] 我公司由于硬件设施及净化装修年底前才能完成,认证申请可能跨越2013年提出,认证工作如何开展?
[回复] 所有验证工作都完成后方能进行认证。
                       
标题: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覆盖的问题                [2013-09-12]
[内容] 我公司有两个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新产品要进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覆盖,中心从7月1日起已不再受理,是否要到所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有效覆盖?省局出具的有效覆盖认定报告国家局是否认可?
[回复] 请向省局申请。认可。
               
标题:关于注射液工艺验证品种问题                [2013-09-12]
[内容] 老师你好!我公司这次认证的注射剂有两个品种,共四个规格,其中只有一个品种一个规格常年生产,其他3个规格没有生产,这次工艺验证时就做常年生产品种3批行吗?
[回复] 所有规格产品在生产前必须完成工艺验证。
       
标题:GMP硬件设施                [2013-09-12]
[内容] 我公司生产非最终灭菌无菌制剂,
问题1.C级区配液后经除菌过滤后到灌装区,请问C级区配液时配液罐上方需加A级层流保护吗?
问题2.称量时只有一些磷酸盐和氯化钠,无产尘物质,需要在自循环的称量罩下吗?
[回复] 1、C级区配液时配液罐上方没有要求必须加A级层流保护。但在厂房设计时应根据具体工艺情况,考虑送风口的位置如何放置更加合理。
2、称量时是否需要在自循环的称量罩下进行,应根据操作时具体产尘量而定,应灵活掌握。
       
标题: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常温库温度范围                [2013-09-11]
[内容] 老师您好!中国药典规定冷处2~10℃,常温10~30℃,新版验证指南规定常温库为2~30℃,请问我司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常温库的选择范围为哪一个。
[回复] 你好!常温系指10~30℃.
               
标题:新版GMP认证时,多品种企业产品验证的问题                [2013-09-11]
[内容] 咨询:具有中药、化药注射剂多品种批文的老企业新GMP认证:
1、生产线设计时,未考虑化药的生产;
2、生产线设计时,未考虑前处理和提取工艺不同的未常年生产的中药注射剂(即不具备其它中药注射剂品种的生产能力)
那么认证时是否可以只以常年生产的两个中药注射剂品种?
常年生产的两个品种不同规格(装量规格)是否每种必须做工艺验证,是否在认证前应做完所有规格?
未具备条件的品种以后再注册批件能否保留?怎样才能保留?
[回复] 1、生产线设计时,未考虑化药的生产。认证现场检查时只能针对中药产品进行检查,认证范围则不包括化学药产品,该类产品生产时应重新申请认证。
2、能够在通过认证的生产线上组织生产的品种,为认证后准许生产品种。不能在该生产线上生产的品种应不在认证范围内,需生产线改造后才能组织生产的品种,待改造完成后应重新申请认证。
3、新车间常年生产的两个品种不同规格(装量规格)做工艺验证,可选其有代表性的、风险相对较大的、产量较大的规格进行工艺验证。通过认证后,其它规格若要生产时,需完成全部工艺验证活动并形成最终报告后后才能够进行产品的放行。
               
标题:关于称量的复核问题                [2013-09-11]
[内容]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配制的每一物料及其重量或体积应当由他人独立进行复核,并有复核记录。
这是否意味着操作人员称量或量取物料之后,复核人员必须将该物料再重复称量或量取一次?复核记录是否需要单独记录称量复核的数据吗?
[回复] 独立复核的目的在于保证复核操作的可控性,以最大限度降低称量和配料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等风险。
独立复核可以通过不同方式来实现,复核的内容应当包括对称量操作的复核和记录的复核,如:物料是否正确,称量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称量仪器是否经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校验,计算是否正确,称量记录是否准确、完整,打印记录的签字确认等。
企业应当结合生产设备和生产管理模式等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独立复核方式,以确保所配制的每一物料及其重量(或体积)能够避免混淆、差错,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标题:培养基与工艺验证                [2013-09-11]
[内容] 请问对于无菌制剂培养基灌装验证与工艺验证之间的是否一定存在因果关系,比如是否一定需要等待培养基灌装验证的结果出来后再进行工艺验证?可否同时或交叉进行?谢谢!
[回复] 在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结果未出来之前,工艺验证不能进行结论。两种验证不可能同时进行,因为一种是用培养基模拟灌装,一种是正常生产规模的产品进行。同时,两项验证都有连续三批的要求,所以不能交叉进行。

标题:GCP机构资格认证需要资料目录                [2013-09-10]
[内容] 我院拟申报6个新增专业为药物临床试验专业,请问申报需要材料的目录能在哪里查询?
[回复] 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有“申请新专业报送资料目录”。
               
标题:关于口服固体制剂常温库温度范围问题                [2013-09-10]
[内容] 老师您好!中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冷处2~10℃,常温10~30℃;新版GMP指南里规定常温库为2~30℃。请问我公司的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的常温库应该选择的范围为哪一个。
[回复] 你好!常温系指10~30℃。
                               
标题:关于产品销售问题                [2013-09-10]
[内容] 生产车间进行GMP改造后用于工艺验证和灭菌柜验证的产品,在GMP认证检查之前是否允许销售?2014年1月1日时如果未拿到证书,但已通过或未通过现场检查,2014年1月之前生产的产品能否销售?
[回复] 我中心主要职责之一为“对依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GMP认证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AP认证的企业(单位)和GCP认定的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药品研究机构组织实施GLP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参见中心职责)。
关于药品销售问题,请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标题:退货产品的返工问题                [2013-09-10]
[内容] 注射剂一般不允许返工。但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
注射剂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因装卸不当等原因,造成部分外包装甚至药品本身严重损坏,导致退货。企业拟对退回品进行返工(重新包装):对损坏的外包装进行更换,破损的药品以同批号零头替换。请问这样做是否符合GMP规定?
[回复] 对于返工和药品退货的操作要求、处理方式等,新修订药品GMP第一百三十四条至一百三十七条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请遵照执行。在进行返工包装前应充分评估运输、储存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并经过质量部门的批准才能够开始,返工过程应有控制并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操作过程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产品混淆或批次混淆等的风险。
       
标题:培养基与工艺验证                [2013-09-10]
[内容] 请问培养基灌装验证与工艺验证之间是否存在时间上的必然联系,这两个验证可否同时或者交叉进行,谢谢!
[回复] 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是证明无菌生产工艺能满足预定要求的一项验证工作,首次验证应当在工艺验证之前完成,以证明无菌生产工艺的可行性。在首次验证后,除变更引起的验证外,还需按照生产工艺每班次半年进行1次。
               
标题:洁净级别检测                [2013-09-09]
[内容] 我公司是口服固体制剂,现已进行了D级洁净级别改造,请问在申报新版GMP认证时是否需要法定的药品检验部门出具检测报告证明达到D级要求。
[回复] 如果企业按照D级区进行设置,则须证明相应洁净区环境达到了D级,但是否需要法定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并非GMP的强制要求。
               
标题:取样间问题                [2013-09-07]
[内容] 请问:独立设置的取样间,需要按照洁净区管理规定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吗?
[回复] 新修订药品GMP第六十二条规定“……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一致……”,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以使取样区符合上述要求。
       
标题:写字楼可以建GMP车间吗                [2013-09-06]
[内容] 我们新建一写字楼,预计拿出一层做注射剂GMP车间。咨询省局得到的答复是:如果在写字楼做GMP,那么整栋楼只能自用,不得出租。而我们建写字楼的目的,是一部分自用,一部分出租用于办公。我们认为办公部分不管自用还是出租,对GMP的影响都是一样的。
因此就该问题向贵中心咨询,感谢答复。
[回复]首先,该问题属于许可范围,因此这样做应由当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其次,这种设计应考虑药品生产企业的人、物流能够独立,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不受本企业以外的干扰,并能得到有效控制。

标题:关于原辅料有效期和复验期的问题?                [2013-09-04]
[内容] GMP第114条规定,原辅料应当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
请问是不是有效期内的原辅料还需要制定复验期定期进行复验吗?例如某个原料的厂家标示有效期为5年,在这5年的有效期内,我们还需要制定复验期定期进行复验吗?
[回复] 原辅料的有效期和复验期均是基于稳定性实验数据而制定。对于已经建立有效期的原辅料,企业应根据原辅料的特点并结合实际在库的贮存、使用等可能对稳定性(吸潮、结块、降解等)有影响的活动来制定相应复验周期,并进行定期复验。
               
标题:GMP认证前的工艺验证品种数量                [2013-09-04]
[内容] 标题:关于GMP认证申报时工艺验证的问题[2013-08-21]
刚才看到8月21日的问题回复,我们还是有些疑问,如果品种多于3个,但其中只有2个是经常生产的品种,其它为每年很少生产,是否一定要遵循GMP认证前至少完成3个品种的工艺验证?相信业内很多同仁都很关心这个问题。另外,是否可告知,从哪儿我们可以找到相关的规定。
[内容]老师您好,我公司共有小容量注射液5个品种7个规格文号,现拟在改建完成后的生产线上进行工艺验证,是否可以选择一个代表品种规格连续进行三批次验证即可进行GMP申报?进行该验证时,是否可以每批增加配制量进行验证(现有的配制罐比从前的大),以适应改建后的相关设备设施?
[回复]目前是按照剂型提交药品GMP申请,品种多于三个的,提交申请前,应根据所有产品的风险情况至少完成三个品种的工艺验证工作。取得证书后,应当在相应品种和规格的验证工作完成后品种方能进行上市。
[回复] 基于检查风险和企业产品风险的评估,建议企业GMP认证前至少完成3个品种的工艺验证。工艺验证品种除考虑常年生产之外,我们还希望企业能够考虑工艺复杂这一条件。该规定为我中心基于检查风险的程序文件,尚不对外公开。
               
标题:物料进入D级区规定                [2013-09-04]
[内容] 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物料进出:(1)进入D级区的物料脱外包装后是否需要消毒后才能进入D级区。(2)物料脱外包装后进入气锁缓冲间是否需要自净一段时间后才能进入D级区,如果需要自净,时间一般多长时间?
[回复](1)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物料进入D级区经脱外包装后是否需要消毒GMP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消毒”不是必须的程序,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线、产品、物料的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2)物料脱外包装后进入气锁缓冲间是否需要自净一段时间后才能进入D级区,应有一个自净缓冲时间,具体时间长短企业可通过对悬浮粒子的监测进行确认。
               
问:如果企业在改造期间,还没有获得证书,这个期间,在之前生产的药品是否可以继续销售。
[回复] 我中心现有职责为对申请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认证现场检查。此问题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部门。
       
标题:关于GMP证书将到期的药品生产                [2013-09-03]
[内容] 注射剂GMP证书于2013年底到期,企业准备进行车间异地改造并在2013年底申请认证。是否需在GMP证书有效期内完成所有药品GMP的相关工作流程,还是完成包装工序即可?
[回复] 问题表述不十分清晰。应该是问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原证书仍在有效期内,此截止时间之前的产品批次应如何确认的问题。
应当以完成所有药品GMP的相关工作流程为准。具体可参考问题:关于停产日期到底为哪一天?
       
               
标题:关于委托生产的验证批量和批次的选择                [2013-08-31]
[内容] 老师好,我厂冻干粉针原正常生产批量是3万支/批,受托方正常生产批量是8万支/批。在对受托方生产工艺验证时我们进行5批验证,批次与批量分别为:一批(3万/批)+一批(5万/批)+三批(8万/批)。现在全部验证结果满足验证方案要求。我们准备按照8万/批规模要求受托方生产。
请问:之前进行的5批验证批均可以放行销售吗?
[回复] 我中心现有职责为对申请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认证现场检查。产品能否销售请咨询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注射剂生产过程更换灭菌柜                [2013-08-31]
[内容] 在注射剂生产过程中,若用“水浴式灭菌柜”替换“高压饱和蒸汽灭菌柜”,其灭菌参数不变(为121度15分钟),请问此类变更是否属于《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中提到的“用不同操作原理的灭菌柜替代原灭菌柜”的范畴?若是该如何进行研究与验证?经研究与验证后是否需要提交补充申请?
注:高压饱和蒸汽灭菌与水浴式灭菌同属湿热灭菌,区别仅在于加热介质不同。
[回复] 你好,若用“水浴式灭菌柜”替换“高压饱和蒸汽灭菌柜”,其灭菌参数不变(为121度15分钟),该变更是否属于《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中提到的“用不同操作原理的灭菌柜替代原灭菌柜”的范畴请向药品注册部门咨询。从药品GMP角度出发,企业应提供相应的工艺研究、设备确认、工艺验证等的相关数据,以证明通过不同介质,但在相同温度、时间的作用下,未降低产品的灭菌效率和产品的无菌保障能力,同时也应关注产品中含量、有关物质等稳定性考察方面的变化情况。
               
               
标题:注射用水贮存问题                [2013-08-31]
[内容] 我公司注射用水生产量1T/h,贮水罐3T,给冻粉针车间使用,进行储罐80度,管路70度循环保温,夜间没有车间使用,如何贮存,每天有12小时不使用的时间,如果象白天车间生产时那样保温循环,平均每夜需消耗5T蒸汽。不何如何理解注射用水可采用70℃以上保温循环条款 第九十九条 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贮存和分配应当能够防止微生物的滋生。纯化水可采用循环,注射用水可采用70℃以上保温循环。谢谢!
[回复] 您好,首先纯化水和注射用水的质量标准和适用范围有所不同,所以在GMP规范要求也有所不同。关于注射用水采用70℃以上保温循环的内容请参见药品GMP指南《厂房设施与设备》P157页关于连续微生物控制等内容。

标题:生物冻干制剂与化药冻干制剂共线问题                [2013-08-30]
[内容] 我公司主要产品是一生物制品(重组产品),其主要生产工艺为大肠杆菌经发酵、纯
化得到原液,原液再经配制、灌装、冻干而得成品。其中,原液生产为独立的车间,设备、设施均为专用,而其制剂生产部分,即配液、灌装、冻干等工序,在保证其配液系统、灌装组件等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器具均产品专用的前提下,是否可以与其它工艺相同的化学药品冻干制剂共用冻干生产线?
[回复] 企业需根据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共线生产的可行性。
       
标题: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                [2013-08-30]
[内容] 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应符合《中国药典》附录ⅩⅨC的规定,根据品种的实际情况选择25℃±2℃或30℃±2℃的温度条件。____如果产品的贮存条件是阴凉,即20℃以下。选择25℃±2℃作为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是否合适?
[回复] 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采用与药品标示贮存条件相对应的《中国药典》规定的长期稳定性试验条件,如果产品的贮存条件是阴凉,可选择25℃±2℃的温度条件进行持续稳定性考察。
               
标题:生物冻干制剂与化药冻干制剂共线问题                [2013-08-29]
[内容]我公司产品为生物制品(重组产品)。该产品工艺为大肠杆菌发酵、纯化得到原液,再经配制、灌装、冻干而成。其中,原液生产为独立的车间、设备设施,其制剂生产部分(配制、灌装、冻干、轧盖),在保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如配液、灌装组件等)均与化学药品严格单独分开使用的前提下,是否可以与其它工艺相同的化学药品冻干制剂共用冻干生产线?
[回复] 药品GMP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专用厂房、专用设施设备生产的品种类型,企业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且有相应评估报告以及验证数据。
对于生物制品与化学药品共线而言,原则上不推荐,除非企业能够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并有科学的数据证明。
               
标题:共线生产                [2013-08-29]
[内容] 小容量注射剂的最终灭菌产品和非最终灭菌产品(F0小于8)是否可以共线生产(把最终灭菌的产品的生产条件按非最终灭菌的控制)
[回复] 参见问题:F0>8和F0<8的产品共线问题
以下是该问题的回答:
F0大于8和F0小于8的小容量注射剂产品如果均按照非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如果简单的描述提高了最终灭菌产品的灌装环境,不足以证明对非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保证水平的影响。且此种情况会大幅度提高最终灭菌产品的成本,故此应当尽量避免共线生产。
如果企业在生产组织方式、物料标准、物料灭菌及其传递方式、生产工艺及包装形式、厂房设施布局、人员培训、生产组织等多个方面经过科学的评估并采用有效控制措施,并有足够的数据来证明非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保证水平可接受,并始终进行严格管理,持续确保控制措施有效,该情形也不会被绝对禁止。
       
标题:造影剂的生产要求                [2013-08-29]
[内容]造影剂在临床上被用作诊断用药,请问,像X线观察常用的碘制剂以及含钆的磁共振造影剂这类品种是否需要在独立车间中生产,还是可以与普通药品共线生产?谢谢!
[回复] 是否独立车间及能否共线生产应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
               
标题:计算机化系统的验证                [2013-08-28]
[内容]水系统的分配系统,使用点的注射用水温度为自动化控制,需要做计算机化系统的验证吗?
[回复] 你好,涉及药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如采用自动化控制,均应对计算机控制系统进行验证或确认。
               
标题:关于质量标准                [2013-08-28]
[内容]您好。关于GMP规范第一百六十五条,能否将供应商和有效期及复验期、储存条件放在相应的程序中进行规定(有单独的供应商程序及有效期程序),而不放在质量标准这个程序中进行规定?
[回复] 第一百六十五条主要要求了物料质量标准的内容,企业具体制定的操作程序应该保证每个物料的质量标准内容完整。
               
标题:关于半加塞制品转移问题                [2013-08-28]
[内容] 我们公司生产无菌冻干制剂,半加塞后制品层流保护下进入冻干托盘后,人工放入移动的水平层流小车,小车放满后、人工推着小车穿过B级背景来到冻干机外层流保护下,人工从小车里拿出托盘,通过冻干机小门将托盘推入冻干机隔板里。
请问,此种进料方式能被接受吗?具体操作中,我们会结合动态气流实验细化完善转运操作SOP。
[回复] 药品GMP中没有规定半加塞制品转移必须采用什么方式,企业需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并证明这种方式能够避免污染、交叉污染和混淆的风险。

标题:微生态药品认证                [2013-08-28]
[内容] 请问:微生态药品2010版GMP认证的期限是2015年吗?
[回复] 请按照“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要求进行。

标题:工艺用水分配系统                [2013-08-27]
[内容] 我们是生产无菌冻干制剂企业,车间工艺用水系统按照98版要求安装施工的,主管道偏小、终端使用点采用的阀门不能严格符合3D要求(快接口连接)生产时回水流量和压力偏小,回水流速达不到1M/S,但不至于形成负压。我们采用过热水定期灭菌、平时进行在线TOC、温度和电导监测、采用高温循环方式保存注射用水,平时监测指标均稳定达标;要根本上解决回水流量和压力问题必须更换分配系统,其造价太大、施工停产时间长,公司难以承受。请问:这种情况在新版GMP认证时为成为主要缺陷吗?回水流量、压力是否是非常关键指标?
[回复] 你好,工艺用水系统的清洁灭菌周期是根据其系统设计特点及验证情况确定的,系统设计的好清洁灭菌周期则长,反之则短。因此,根据系统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清洁灭菌方法和周期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终端使用点采用的阀门不能严格符合3D要求,企业验证时应能证明该点不会窝存死水即可。

标题:液体药液配制罐搅拌桨是否需要增加变频调速器                [2013-08-23]
[内容]我公司液体制剂配制罐多年一直使用的都是固定转速的搅拌桨,每次都是在此固定转速下验证含量均匀性与搅拌时间的关系,现在有人说有认证专家提出液体制剂配制罐要加变频器,不知意义何在!
[回复]药品GMP对一些工作模式和工作形式没有具体要求,通过验证和确认只要能够证明该方法能够符合工艺要求,并无其他风险即可。
                               
标题:软胶囊认证车间能否生产外用软胶囊制剂?                [2013-08-23]
[内容] 我们在帮一个企业注册一个软胶囊产品,为外用(阴道用)软胶囊,原有品种为口服软胶囊,请问可以共线生产吗?
[回复]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四十六条规定:“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问题中的外用(阴道用)软胶囊与原有品种的口服软胶囊能否共线生产,企业按照要求进行分析,科学的得出结论。
               
标题:关于体外诊断试剂的首次注册产品抽样                [2013-08-23]
[内容] 您好,请问一下关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首次注册在体考时抽取,那么对于产品有何要求?因产品检验涉及稳定性,可能会抽取过期或近效期的产品进行效期稳定性测试,请问法规依据在哪?哪些类型产品适用于做过期或近效期的产品稳定性测试?
[回复] 体考产品抽样仅是代承检机构抽取,有关要求请咨询承检机构。此外7月1日之后,IVD的体考工作已全部由省局组织,有关体考问题也请咨询省局。
               
标题:关于冻干机验证的问题                [2013-08-22]
[内容](1)进行了冷凝器最大捕水量验证,有没有必要做水负荷运转状态制冷系统冷却能力确认?
(2)在冻干机灭菌保留时限的验证中,灭菌后用放置培养基和灭菌产品的方法来验证保留时限是否可行?
(3)冻干机清洁验证中可不可以只取清洗水验证,不进行表面微生物验证?
(4)冻干机板层温度均匀性验证中,因为13+1的板层,有几个板层取2个点,有的板层取3个点,共36个点是否可行,因为验证仪只有36路的
[回复](1)安装确认时应检查排水能力,运行确认时应进行冷凝器容量测试。
(2)在冻干机灭菌保留时限的验证中,你的方法是可行的,同时根据评估还可考虑对关键点进行表面微生物取样。
(3)冻干机清洁验证中可不进行表面微生物验证,但在冻干机灭菌验证中应进行生物指示剂试验。
(4)冻干机板层温度均匀性验证中,对所有板层均应取3个点。
       
标题:冻干机真空泄漏率试验                [2013-08-22]
[内容](1)请问冻干机真空泄漏率试验是不是一定要做3次,因为抽到极限真空对真空泵的损伤很大,是不是一定要做3次?
(2)如果做了冷凝器最大捕水量的验证,有没有必要做水负荷运转状态制冷系统冷却能力确认?
(3)冻干机灭菌后的保留时限验证用放置培养基的方法可以或放置灭菌的产品的方法可以吗?有没有更好的方法?
[回复](1)进行冻干机真空泄漏率试验时应做3次,日常监测可做1次。
(2)制冷系统应做冷阱降温速率及最低温度、板层降温速率及最低温度确认。
(3)根据评估结果还可考虑对关键点进行表面微生物取样。
               
标题:修改GMP证书英文翻译的错误                [2013-08-22]
[内容] 生产地址,认证范围的英文翻译中有错误,修改更正,需要什么程序?
[回复] 此问题与发证机关联系。
               
标题:包材的检验                [2013-08-22]
[内容] GMP中第102条理解:“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其中,对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是否必须要按照标准进行全项检验?企业可否根据吱声情况和对产品的影响程度自行制定相关的检测项目?
[回复] 答:GMP第二百二十三条:“物料和不同生产阶段产品的检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一)企业应当确保药品按照注册批准的方法进行全项检验。”这里物料指的是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所以企业应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进行全项检测,如你企业有些检测实在无法做到,可以按有关规定进行委托检测。但你企业应对检测承担责任。
               
标题:关于GMP认证申报时工艺验证的问题                [2013-08-21]
[内容] 老师您好,我公司共有小容量注射液5个品种7个规格文号,现拟在改建完成后的生产线上进行工艺验证,是否可以选择一个代表品种规格连续进行三批次验证即可进行GMP申报?进行该验证时,是否可以每批增加配制量进行验证(现有的配制罐比从前的大),以适应改建后的相关设备设施?
[回复] 目前是按照剂型提交药品GMP申请,品种多于三个的,提交申请前,应根据所有产品的风险情况至少完成三个品种的工艺验证工作。取得证书后,应当在相应品种和规格的验证工作完成后品种方能进行上市。
       
标题:关于GMP认证申报的问题                [2013-08-21]
[内容] 老师您好,我公司共有小容量注射液5个品种7个规格文号,现拟在改建完成后的生产线上进行工艺验证,是否可以选择一个代表品种规格连续进行三批次验证即可进行GMP申报?进行该验证时,是否可以每批增加配制量进行验证(现有的配制罐比从前的大),以适应改建后的相关设备设施?
[回复] 至少应该选择能涵盖所申报剂型全部工艺步骤的产品进行验证,所有产品都应在该新建生产线进行工艺验证后方可在此线进行生产。
               
标题:GMP认证的工艺验证要求                [2013-08-21]
[内容] 老师您好,我公司共有小容量注射液5个品种7个规格文号,现拟在改建完成后的生产线上进行工艺验证,是否可以选择一个代表品种规格连续进行三批次验证即可进行GMP申报?进行该验证时,是否可以增加每批的配制量进行验证(配制罐比以前工艺中的要大),以适应改建的相关设备设施?
[回复] GMP认证是按剂型进行,但是现场检查时至少要检查3个品种的生产和验证情况。
               
标题:洁净区空气消毒                [2013-08-21]
[内容] 老师您好:
1 洁净区空气消毒方式规定为臭氧定期消毒,按洁净区监测结果不定期进行甲醛熏蒸,此种消毒方式能否被认可?
2  GMP第四十六条第四款对于“高活性化学药品”如保定义?是否所有抗肿瘤药品都会被认为“高活性”?
[回复]1、洁净区定期臭氧,按监测结果不定期进行甲醛熏蒸,此种消毒方式是可以的。但考虑到臭氧消毒的局限性,无菌生产区不宜仅采用臭氧消毒。
2、“高活性化学药品”是指低剂量就能产生很高活性的一类物质,可参考化合物的理化性质,特别是职业暴露等级(OEL或OEB值)来判断。
       
标题:无菌GMP认证                [2013-08-20]
[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如果今年底没有通过无菌GMP认证,今年生产的药品明年还能继续销售吗?谢谢!
[回复] 我中心现有职责为对申请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认证现场检查。此问题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部门。
               
标题:关于热敏纸打印记录问题                [2013-08-19]
[内容] 我公司有一些设备记录打印在热敏纸上,目前我公司的处理方式是将打印在热敏纸上的记录进行复印并签字后保存在相应记录中,请问打印在热敏纸的记录是否还需保存?只存档复印的记录是否可以?
[回复] 采用必须使用热敏纸打印的设备时,热敏纸记录的保存确实是一个问题。同时存放热敏纸的复印件,是一个不错的办法。考虑到记录保存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问题中提到的热敏纸原始记录仍需要存档。
               
标题:如何理解GMP附录5第13条中药饮片粉碎间的设置和管理要求                [2013-08-16]
[内容] 老师您好!GMP附录5第13条“中药饮片经粉碎、过筛、混合后直接入药的,上述操作的厂房应当能够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当参照洁净区管理”。问题:1、我公司正在酝酿厂房改造方案,中药饮片粉碎间是否仍然可以不设置成洁净区?2、怎样做,才能符合条款中所说的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当参照洁净区管理的要求?谢谢!
[回复] 1、按照GMP附录5规定,中药饮片粉碎间可以不设置成洁净区。
2、进入参照洁净区管理的生产操作区,其人流通道和物流通道应按照进入洁净区的方式设计。
                               
标题:药典中部份药品标明贮存条件为“密闭保存”,对贮存的温湿度有无要求?        [2013-08-14]
[内容] 药典中部份药品标明贮存条件为“密闭保存”,对贮存的温湿度有无要求?
[回复] 根据药典的概念,密闭与密封不同。密闭系指将容器密闭,防止尘土和异物进入。密封系指将容器密封,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药典对原料药通常是密封保存,而成药如注射剂因为已经进行了初级包装,通常是密闭保存。密闭是不能完全阻止空气的流动的,所以如果没有温湿度的特殊要求,应按常温库的要求对其温湿度进行控制。
                       
标题:建立独立生产线或独立厂房等药品目录建议                [2013-08-13]
[内容] 目前我公司打算生产抗肿瘤的药物,但是涉及到新车间的建设,根据2010年修订药品GMP第四十六条已作出明确规定,第四条:(四)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
这个“某些”有没有评判标准?标准如何定?能否出台一个目录?共线生产是这些品种之间的共线还是说这些品种与其他普通品种共线?
[回复] 基于交叉污染风险的考虑,GMP规定了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
这里的“某些”主要是要考虑产品的风险,应当根据药理、毒理情况进行评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临床试验研究中的药理毒理结果、正常使用剂量、已知和未知副反应的严重程度、药物理化性质(如溶解度等)、给药途径、吸收方式等诸多方面。
由于药品及药品生产企业的情况不同,基本没有可能建立目录。
共线生产主要是指这些品种与其他普通品种共线。

标题:工艺变更是否需要GMP认证                [2013-08-13]
[内容] 我公司拟在现有产品包装形式上增加PVC/PE包装,同时导致生产工艺变更,这样的变更,需要重新申报GMP认证吗?
[回复] 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第七条规定: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新增生产范围、新建车间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药品GMP认证。
               
标题:进口分包装是否需要单独认证                [2013-08-12]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为一家外资医药公司,现已有某剂型(如大容量注射剂)的GMP认证证书。请问一下,我们要增加同一剂型的进口分包装(仅限于放置说明书、封箱等外包装操作),是否需要申请该剂型的进口分包装认证。多谢。
[回复] 你好,进口分包装一般在《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项下给予明确列出,故也应该做为单独的认证范围进行申请认证。
               
标题:器械GMP考核                [2013-08-12]
[内容] 您好我们是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制造商,今年5月份接受了GMP审查,审查中发现的整改项已于7月2号向认证中心再次递交了,请问何时会来复查我们的整改情况?
会事先把审核组的日程告诉我们吗?
[回复] 按程序,去复查前5个工作日会通知你公司。
               
标题:上班问题                [2013-08-11]
[内容] 到了2015年以后必须要有药学专业的相关毕业证才可以在药上班吗?
[回复] 药厂还是药店?对药品生产企业而言:不同岗位有不同要求,毕业证不是必要条件,重要的是是否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对药店的要求请咨询相关部门。
       
标题:抗肿瘤药是否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调净化系统)                [2013-08-09]
[内容] 1。我们开发的某种抗肿瘤化学药物,属非细胞毒性的靶向药物,制剂规格250mg/片,服用量每日1片。请问:此药物是否需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调净化系统)?谢谢!
2。洁净区消毒如果采用臭氧定期消毒,按洁净区监测结果辅以甲醛熏蒸,可否?
[回复] 1、企业应结合该产品的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同时应当结合药品的毒理、药理情况来进行科学研究并判断进行是否必须使用专用设施,至少应当包括:临床试验的药理毒理情况、正常使用剂量、已知和未知副反应的严重程度、药物理化性质(如溶解度等)、给药途径、吸收方式等诸多方面。
2、洁净区消毒采用这种方式是完全足够的。
               
标题:关于阿胶胶头问题                [2013-08-08]
[内容] 阿胶是一传统中药,为中国科技博物馆所收藏。阿胶的实际生产过程很繁杂,
与西药有较大差距。在此请问一下有关阿胶尾料——阿胶胶头的问题。阿胶在
切胶、晾胶、檫胶以及内包过程中都有胶头出现,按照阿胶生产管理,胶头回
锅到下一批次,批号及有效期不变,在我们原来3次认证中都这么做的。
请问在新版认证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回复] 你问题中提到的应该属于尾料回收,回收的定义是:在某一特定的生产阶段,将以前生产的一批或数批符合相应质量要求的产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加入到另一批次中的操作。
所需的条件:需经预先批准,并对相关的质量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决定是否回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不会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经批准的操作规程;保存记录;编制新批号(按照回收处理中最早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确定有效期);由QC进行额外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需要特殊提及的是:如果多数批次都需要进行的回收,在工艺中明确规定进行回收的,不必按回收做,可按正常生产操作即可。

标题:电子称使用前校验的问题                [2013-08-08]
[内容] 现在有很多企业在每天使用电子称前用砝码进行一次自校,请问是否有这个必要??
[回复] 按照药品GMP(2010)第九十五条,在生产、包装、仓储过程中使用自动或电子设备的,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查,确保其操作功能正常。……;第一百九十五条,应当尽可能避免出现任何偏离工艺规程或操作规程的偏差。……
因称量设备的准确性会影响产品的剂量等关键的指标,一旦出现问题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为有效的控制风险,在定期的校验周期内,应根据目标称量值选择适应的标准砝码或标准物对电子天平或天平的工作状况进行每日校准,同时将具体操作方法写入SOP,予以执行并记录。
               
标题:批号唯一性问题                [2013-08-06]
[内容] A产品(规格1.0g)批号130901与A产品(规格2.0g)批号130901;或A产品(规格1.0g)批号130902与B产品(规格1.0g)批号130902视作为唯一性吗?非常感谢
[回复] 某产品(规格为XX)的某一批号,该批号在某产品(规格为XX)仅有一个,可视为唯一性。

标题:关于冻干机板层温度均匀性验证的问题                [2013-08-05]
[内容]目前我们碰到个冻干机验证的问题,就是在做板层温度均匀性验证的时候,我们现在一共是13+1板层,每个板层放置5个温度探头,共计需要65个探头,现在提供的温度分布记录仪的探头只有36个,这样的话可能需要分别运行设备2次,才能完成一次所有板层的温度分布,不知这样可否?谢谢!
[回复] 你好,根据你公司的情况,采用2次运行设备的方法是可以的,但2次运行应有共同的交叉板层,以确定温度的稳定性。
               
标题:新建厂房                [2013-08-03]
[内容] 中药提取车间和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可以布置在同一建筑内吗,均有单独的人流、物流通道。
[回复] 你好,药品GMP没有明确中药提取车间必须是独立建筑物。
但考虑到中药提取车间的温度、湿度、噪音,以及制剂车间空调系统新风口布置等因素,我们认为中药提取还是不宜与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布置在同一建筑内。
               
标题:口服固体车间和中药提取车间可以布置在同一建筑内吗                [2013-08-03]
[内容] 进行新版GMP改造,在一栋综合制剂楼内分别建设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和中药提取车间,两个车间均有单独的人流、物流通道,这样符合新版GMP要求吗?
[回复] 你好,药品GMP没有明确要求中药提取车间必须为独立建筑物。
但考虑中药提取车间的温度、湿度、噪音,以及制剂车间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布置等因素,我们认为中药提取还是不宜与制剂车间在同一建筑物内。
       
标题:新建厂房                [2013-08-02]
[内容] 普通的口服固体制剂和口服β-内酰胺结构类固体药品放在一栋制剂大楼里(上、下二层),单独的空调系统,单独的人流、物流,这样平面布局符合2010年GMP吗?
[回复] 根据2010年修订药品GMP第四十六条(三)规定,“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该条款并没有要求如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必须采用专用和独立的厂房。
但是,普通的口服固体制剂和口服β-内酰胺结构类固体药品放在一栋制剂大楼里,除使用单独的空调系统,单独的人流、物流外,还应考虑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1、相邻生产车间空气净化系统的新风口和排风口的位置,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2、β-内酰胺结构类固体药品车间的人流、物流缓冲气闸的涉及,避免该车间空气外泄。
3、同时注意,β-内酰胺结构类固体药品车间的人员工作服和物料运输不得对大楼公共区域造成污染。
       
标题:经过GCP认证是否能承接生物等效性试验                [2013-08-01]
[内容] 专家您好!我医院经过了GCP认证,但没有一期认证,请问是否能够承接生物等效性试验呢?
[回复] 我中心负责GCP现场检查,有关政策性问题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标题:原料药GMP认证,是否每个原料药品种都需要做三批工艺验证                [2013-07-31]
[内容]我们公司在准备几个原料药品种的新版GMP认证,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是否每个申请认证的原料药品种都需要做三批生产工艺验证,考虑都原料药的工艺验证需要较长的时间,我们想尽可能早点申报,谢谢!
[回复] 每个原料药品种均须完成工艺验证后才可申报。
               
标题:关于儿童                [2013-07-31]
[内容] 我参加了2013年在哈尔滨举办的现场检查培训班,当时我有一个问题咨询了专家,问题是:我院儿科不是国家批的专业,感染科是国家批准的专业,现在感染科要参加一个3~18岁的儿童作为受试者的项目《在免疫激活期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儿童患者中进行的一项聚乙二醇干扰素-2a(PEG-IFN,Ro25-8310)单药治疗与非治疗对照的IIIb期平行、开放研究》,当时专家的答复是不可以,我将意见反馈给了主要研究者,主要研究者问在何法规上提及,我也找了,但是没找到,请专家指导,谢谢!
[回复] GCP资格认定是根据专业进行认定的,儿科临床试验必须在儿科专业进行,具体请查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标题:进行环境监测的人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2013-07-30]
[内容]请问进行无菌生产车间以及无菌抽样室的日常悬浮粒子检测的人需要符合那些要求?是否只有QC、QA才能去检测菌生产车间以及无菌抽样室的日常悬浮粒子?
[回复] 首先是经过相关培训,包括相关知识的培训、SOP的培训、实践操作的培训、无菌知识培训、更衣确认合格,生产期间进入无菌车间的应纳入培养基模拟灌装范围,能够履行检测悬浮粒子的职责的人员,所属部门药品GMP并未作要求。
               
标题:冻干粉针剂粉末或结晶原料药的取样                [2013-07-30]
[内容] 冻干针针剂原辅料的称量要求有防粉尘污染的措施,一般在称量台安装单向流设施,请问:原辅料的取样间是否也需要有放粉尘污染的措施?
[回复] 制剂的原辅料称量通常应当在专门设计的称量室内进行。其主要目的是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并便于清洁。
对于冻干粉针所用原辅料的取样间,也需要有放粉尘污染的措施,但是否采取同样地措施,与取样的SOP紧密相关:如果每次取样仅针对某一物料,并在上次物料取样之后进行彻底清场,空调系统自净一定时间之后进行,则无需设置单向流设施。
               
标题:关于高压锅验证的问题                [2013-07-29]
[内容] 进行高压锅验证时,必需要水和蒸汽系统合格后才能进行吗,可以在水系统验证合格之前先进行安装、运行确认吗?
[回复] 一般来讲,对于灭菌柜等验证工作需要在辅助设施完备并符合要求后才能开展。
标题:关于GCP认证的问题                [2013-07-26]
[内容] 老师,您好!想问一下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什么时候下来,谢谢!
[回复] 资料已提交到国家药监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研究监督处,您可向他们咨询,谢谢!
               
标题:工艺验证                [2013-07-26]
[内容] 老师你好,我公司有一条新建头孢粉针生产线,需要认证,但是该生产线我们有4个品种,其中只中有1个品种是常年生产的,另3个几乎不生产,但这此认证,我们做工艺验证时,需拿3个品种做工艺验证,还是只需做一个品种的工艺验证。
[回复] 申请药品GMP认证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完成产品的工艺验证工作,所有产品在生产上市前,都应在新建生产线上按照要求完成工艺验证。
               
标题:咨询                [2013-07-24]
[内容] GMP认证公示期内是否可以组织生产?
[回复] 未取得药品GMP证书不得生产、销售

标题:中药冻干粉针、西药的冻干粉针是否共用同一条制剂生产线                [2013-07-23]
[内容]我们公司的生产车间在进行新版GMP改造,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通过风险评估、验证来证明不会交叉污染的前提下,中药冻干粉针和西药冻干粉针品种是否可以共用同一条制剂生产线?(在符合98版的生产车间,中药粉针和西药粉针是共线生产的)谢谢!
[回复]药品GMP没有禁止中药制剂与西药制剂在同一生产线共线生产。但考虑到中药制剂成分的复杂性,存在不好设定目标物等情况。建议设计时考虑,在同一生产线生产中药制剂与西药制剂,其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和管道分开设置。
               
标题:GMP对生产厂房有哪些具体要求?                [2013-07-23]
[内容] 我公司建有一栋两层的综合性大楼,一楼为生产车间含食堂,二楼为办公区含宿舍,请问这样的综合性大楼可以通过GMP认证吗?GMP对生产厂房有哪些具体要求?
[回复] 你好,药品GMP中的第四章厂房与设施,以及附录1-5中均有对厂房的具体要求。
你公司上述情况是否符合GMP,请根据规范相关规定进行自检,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文件。如:
第四十条:……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第四十四条: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标题:QC可以放行物料么?                [2013-07-23]
[内容]请问:指南提出“物料的最终放行的决策者可以是质量受权人,也可以是企业指定的其他关键人员,例如:QA人员、QC人员”,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指定QC人员进行物料放行,是否合规?
[回复] 新修订药品GMP要求,产品的最终放行的决策者必须是质量受权人,物料应当由指定人员签名批准放行。企业应按照自身情况指定人员,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可由质量受权人、QA、QC的指定人员根据检验记录等进行评价和批准放行。
               
标题:水系统、净化空调系统验证分析评估                [2013-07-22]
[内容] 按照新版GMP第138条规定: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偶来确定。我们对产品工艺验证、清洁验证、设备验证等按照此要求进行,对于新的水系统、净化空调系统按照指南要求进行各用水点、各功能间所有项目进行验证,是否还有进行风险评估,如果需要进行评估,该如何进行?
[回复] 所有的确认或验证工作均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确认或验证的范围程度。水系统、空调净化系统的确认或验证项目可参考指南的要求,但具体的确认或验证项目、可接受标准等应结合企业实际产品、工艺、系统情况通过风险评估的方式来确定。比如:水系统验证每个周期内的取样点的选择、检测指标以及可接受标准的确定;空调净化系统洁净度确认时取样位置的选择等。
               
标题:关于设备排水问题                [2013-07-22]
[内容] 认证中心的专家好,请问设备排水(含蒸汽冷凝水及设备清洗污水)是否可以与厂房的排水管道直接连接(设备排水出口与厂房排水管道之间设反水弯),反水弯一旦堵塞较难维修,设置地漏是否可行?盼复,谢谢!
[回复] 你好,根据规范要求,首先药品生产车间(包括非洁净区)的排水均应当安装防止倒灌的装置。其次,无菌药品生产车间直接接触药品的设备(配液罐、灭菌柜、过滤器清洗池)的排水应安装易于清洁且带有空气阻断功能的装置以防倒灌,不应与厂房的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标题:“密闭保存”有温湿度要求吗?                [2013-07-22]
[内容] 老师您好!
请问:某外用溶液剂产品的贮存条件是“密闭保存”,是否可以理解为:不受温湿度的控制,只要达到“密闭”即可?
[回复] 仅从问题反映的信息来看,不是很清晰。
药品贮存条件是基于药品的稳定性而制定的。如果该产品对温湿度变化不敏感,在生产、发运和储存阶段不控制温度而仅密闭保存就可确保药品在整个有效期内符合注册的质量标准,则可以不对温湿度进行控制,如果不能确保,则需要根据研究结果对温度进行控制。
               
标题:原料药物料全检的问题                [2013-07-22]
[内容] GMP附件2:原料药第十七条原文是“
   第十七条应当对首次采购的最初三批物料全检合格后,方可对后续批次进行部分项目的检验,但应当定期进行全检,并与供应商的检验报告比较。应当定期评估供应商检验报告的可靠性、准确性。这里的物料全检是指(1)有国标的按国标全检,没有国标的按生产商到技术监督管理局报备案的标准全检、既没有国标又没有生产商到技术监督管理局报备案的标准的中间体按双方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中的标准全检?(2)还是按照我们在原料药报生产注册时所附的物料质量标准对物料全检?(我们是按照原料药合成工艺的要求,结合生产商生产工艺的特点制定质量控制标准)(3)在6类的原料药动态注册现场检查时原料药的物料检验是怎么执行的?
[回复] 答:企业应建立内部标准并按内部标准实施全项检验,依据是不低于国家标准及注册标准,如几种标准同时存在的,应内部标准不低于注册标准,注册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
注册现场检查目前我们只针对3类新药进行检查,原则同上。

标题:原料药的生产物料全检如何把握?                [2013-07-20]
[内容] GMP附件2:原料药第十七条应当对首次采购的最初三批物料全检合格后,方可对后续批次进行部分项目的检验,但应当定期进行全检,并与供应商的检验报告比较。应当定期评估供应商检验报告的可靠性、准确性。(1)这里的最初三批物料全检是指按法定的标准全检(有法定标准);生产商报技术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标准全检(无法定标准),医药中间体全检(按供销双方的协议质量标准)?还是按生产企业在报生产注册时的报批资料上的物料标准全检?我在2010年版GMP指南上看到原料药的生产用物料的标准制定主要是结合原料药生产工艺要求制定,这个说法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现在在原料药的认证过程中是如何要求的?(3)请问在生产注册现场动态现场中是如何控制的?
[回复] 这里的全检一方面是对采购的物料进行质控,一方面是对物料供应商检验报告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如有法定标准,应按法定标准进行全检,并与供应商的检验报告进行比较,如无法定标准,应按报批资料上的标准进行全检。
       
标题:是否需要分独立车间                [2013-07-19]
[内容] 我公司准备同时生产三种产品,都是属于非最终灭菌的小容量注射剂,产品分别是:普药、激素类、抗癌药。请问,是否需要设计三个独立车间?
[回复]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产品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设立独立车间或使用专用设施。
仅从问题中所得到的信息,保守设计成三个独立车间是最稳妥的,能够将污染和交叉染降至较低水平。
企业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预定用途、年产量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进行相关的清洁验证工作,最终证明是否能够共线,并有完整的评估报告。
       
标题:新GMP厂房中洁净车间的内部净高有标准要求么?                [2013-07-18]
[内容]正在准备新建GMP厂房,在设计时,对洁净间内部的净高是否有标准要求,有没有这方面的标准依据呢? [回复] 你好,药品GMP对洁净区内部的高度没有强制的具体要求,车间洁净区高度应由设计单位根据设备选型等具体情况做出合理设计。
               
标题:清洁验证中待清洁设备放置时间如何验证                [2013-07-18]
[内容] 待清洁设备放置时间如何验证:
1.        预设一个能够接受的最长的待清洁设备放置时间,比如24小时,当天生产结束后到达放置时间24小时后,按清洁SOP清洁,清洁后应进行目测检查、活性成分残留、清洁剂残留、微生物污染,如合格即可规定待清洁设备放置时间24小时。
2.        生产结束后不清洗,在2、6、12、24小时擦拭取样作微生物检查,如无上升趋势,可规定24小时内任一时间,如12小时。
同一产品连续生产最长时间如何验证:
1.        正常生产每天结束后,小清洁后在最差取样点取样作微生物检查,如5天均合格,即可规定同一产品连续生产最长时间不超过5天。
2.用样品模拟放置在生产现场,每天取样检样品微生物,如5天均合格,即可规定同一产品连续生产最长时间不超过5天。
[回复] 待清洁设备保留时间应作为清洁验证中设备确认的重要内容之一。生产结束至开始清洁的时间会对残留物的物理、化学、微生物特性造成影响。如上述时间延长,可能会造成既定的清洁程序无法实现设备清洁目的,导致清洁失败,故应对残留物的物理、化学、微生物随时间变化的情况进行风险评估。企业应根据常规生产状态并综合考虑最差因素,经研究分析确定待清洁设备保留时间。在进行清洁验证时,应对确定的时间进行挑战,按照清洁程序完成清洁工作,考察残留物物理、化学、微生物等方面是否为清洁验证可接受限度。理论上,日常实际生产中,设备自生产结束至开始清洁的时间应在挑战时间内。
       
标题:制剂包材留样问题 GMP                [2013-07-17]
[内容] 10版GMP225条规定物料留样“ 1.制剂生产用每批原辅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均应当有留样。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输液瓶),如成品已有留样,可不必单独留样;2.物料的留样量应当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
我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
1、包材只有检验合格才能用于成品包装,既然成品留样包材可以不留,那包材取样检测还需要取出留样的用量吗?
2、“2.物料的留样量应当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指生产用所有物料吗
[回复] 答:制剂生产用每批原辅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均应当有留样。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输液瓶),如成品已有留样,可不必单独留样;你企业生产口服制剂应按规定进行留样,不属于不必单独留样范围,只有体积较大的输液瓶可以不单独留样。
物料的留样量满足鉴别需要是指最低要求,你企业应留出足够的能够满足质量追溯和检验的量来。物料指的是生产中用的所有物料,无论其是否在终产品中出现。
               
标题:制剂包材留样问题                [2013-07-17]
[内容] 10版GMP第第二百二十五条 规定物料留样“ 1.制剂生产用每批原辅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均应当有留样。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输液瓶),如成品已有留样,可不必单独留样;2.物料的留样量应当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
我有两个问题:1、成品已留样,直接接触的包材可不单独留样。但包材只有在取样检测合格后才可用于成品。包材取样时还用将留样数量取出并留样做留样记录吗?
2、所有的原辅料和包材留样量的仅满足鉴别项需要即可?
[回复]  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原辅料和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留样工作。其目的是用于质量追溯和调查,以方便追溯为原则,但满足鉴别的需要是最低要求。
               
标题:D级洁净区是否必须进行臭氧消毒                [2013-07-16]
[内容] 如题,D级洁净区是否必须进行抽样消毒,定期进行其他擦拭清洁消毒,保证我环境监测效果是否可以。
[回复] 你好,针对你问题标题所问,我们认为对D级洁净区进行臭氧消毒不是必须定期执行的。
你公司D洁净区可采用定期擦拭清洁消毒的方法,并按SOP要求对洁净区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依据附录1无菌药品第四十五条规定“必要时,可采用熏蒸的方法…。”
               
标题:D级生产区环境是否需要定期进行臭氧消毒                [2013-07-16]
[内容] D级生产区环境是否需要定期进行臭氧消毒?如果不进行臭氧消毒,只进行房间环境、设备的清洁和消毒,日常环境监测数据合格,是否可接受?
[回复] 你好,附录1无菌药品第四十五条规定“必要时,可采用熏蒸的方法…。”因此,企业应按照SOP规定做好D级生产区日常的厂房设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是否需要进行臭氧消毒,应根据企业对该区域的环境监测数据而定。但企业应制定合理的环境监测内控质量标准。
               
                               
标题:设备生产结束至清洁前所允许的最长间隔时限如何验证                [2013-07-15]
[内容] 1.设备生产结束至清洁前所允许的最长间隔时限如何验证:(1)待清洁设备放置时间到达一定时间后(比如规定8小时,生产结束后放置8小时开始清洁),按清洁SOP清洁,清洁后应进行目测检查、活性成分残留、清洁剂残留、微生物污染合格,就可确定设备生产结束至清洁前所允许的最长间隔时限为8小时。(2)待清洁设备放置2小时8小时16小时24小时擦拭取样作微生物,如果微生物在一定时间内不变化(比如16小时),即可确定设备生产结束至清洁前所允许的最长间隔时限为16小时。
2.设备连续生产同一品种最长时间如何验证:连续生产5批(5天)再作清洁,清洁后应进行目测检查、活性成分残留、清洁剂残留、微生物污染合格,即可确定设备连续生产最长间隔时限为5批(5天),到期后清洁。
3.上面有关时间验证做一批还是需作三批。
[回复] 1.设备生产结束至清洁前所允许的最长间隔时限如何验证的问题,企业需要先生产结束至清洁前可能存放的时间,通常需要使用最差条件的假设来进行设计,如周五结束工作后来不及清洁,放置到下周一上班开始清洁,可假定72小时作为可能的最差条件。实际验证工作时,生产结束后放置72小时,按照清洁程序进行清洁后取样检验,判断是否符合标准,如果符合,则可采用72小时作为最大放置时间进行日常的清洁管理程序;如不符合要求,则需缩短放置时间或修订清洁程序后重新开展验证工作。
2.设备连续生产同一品种最长时间如何验证的问题,企业需要根据生产计划采用阶段性生产方式组织生产,例如连续生产6批,批与批之间只进行简单清洁(如移除表面残粉等操作),连续生产6批后进行全面清洁,清洁后应进行目测检查、活性成分残留、清洁剂残留、微生物污染合格,即可确定设备连续生产最长间隔时限;如果不合格则需重新确定连续生产的批次或修订清洁程序后重新开展验证工作。
3.上面有关的验证工作需要在生产固定批次并放置最大的时间后,按照清洁sop完成清洁后取样检验,连续重复三次且结果都符合要求。

标题:工艺验证产品能否上市销售                [2013-07-14]
[内容] 由于车间的改建,产品均需进行工艺验证,选取一品规进行工艺验证即可申报GMP认证,其他品规在上市前工艺验证即可,请问:1、对于GMP认证前进行工艺验证的品种是否要求是工艺最复杂品种?2、在取得GMP证书后,这些验证产品能否上市销售?3、GMP认证期间,动态生产品规是否要求工艺最复杂者?
[回复] 药品GMP认证是全面综合检查企业整体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能否能够持续稳定运行,按照要求任何产品上市前必须完成工艺验证。在药品GMP检查时,只要保证动态生产即可,是否需要生产最复杂的品种,检查组会和企业在首次会议时商定,在取得GMP证书后,之前生产的验证产品能否上市销售,请咨询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质量回顾警戒限度和纠偏响度的界定问题                [2013-07-13]
[内容] 在药品质量中,成品、中间产品的水分、含量等的趋势分析时是否需要设定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如果需要设定,依据什么统计模型进行设定?感谢您在百忙中回答我的问题。
[回复] 药品GMP没有强制要求成品、中间产品的水分、含量等的趋势分析时要设定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产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指导值来帮助进行趋势分析。
               
标题:关于培养基试验模拟灌装                [2013-07-12]
[内容] 我们的新建粉针车间在设计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时,只进行了日班的试验,如果在GMP认证通过后一年我们有日中班生产需求时再进行中日班的培养基灌装模拟实验,待内部验证通过后开始日中班连续生产是否可行?
[回复] 企业变更生产模式应执行变更程序,评估需要进行的各项工作,在完成评估需要的各项工作后再进行生产。其中培养模拟灌装试验应按照药品GMP要求每班次进行。
               
标题:有关粉针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的设计                [2013-07-12]
[内容] 我厂在进行新建粉针车间的模拟灌装试验设计,目前只计划日班生产模式,没有考虑进行中班的模拟实验。如果在GMP认证通过后一年,需要同时安排中日班生产时,再提前进行中日班的模拟灌装试验,在内部验证通过后再进行中日班连续生产模式是否可行?
[回复] 企业变更生产模式应执行变更程序,评估需要进行的各项工作,在完成评估需要的各项工作后再进行生产。其中培养模拟灌装试验应按照药品GMP要求每班次进行。
               
               
标题:2013年6月体外诊断试剂质量体系考核咨询                [2013-07-12]
[内容] 老师您好,我公司于2013年01月首次申报质量体系考核,2013年06月06日——08日通过现场检查,2013年06月28日已将现场检查不符合项的整改报告寄送至国家药监局药品认证审评中心,网上查询状态是“待审核结论”,因为是首次申报,对整体流程不是很了解,想请教老师几个问题:
1、三类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转由省局受理后对企业本次申报是否有影响?
2、自审评中心收到整改报告后多久给出审核结论?
3、审核结论发出后,如何联系企业?
谢谢老师!
[回复] 1、不影响我中心已开展的考核工作。
2、在对整改报告审核后,对首次考核结果为通过的企业会尽快发出通知。如为整改后复查的,将在进行现场复查后再作结论。
3、通知书将通过省局转交企业。
               
标题:生物制品增加原液生产厂房如何GMP认证                [2013-07-11]
[内容] 2012年我公司现有的I期厂房一条生物制品的注射剂生产线通过了新版GMP认证,2013年因需要提高原液的产能,在原GMP厂房旁新建了一个II期厂房,在新厂房内设计了一条原液生产车间,新原液车间和原GMP车间均生产同一品种且计划两个车间同时生产该品种的原液(无菌制剂的生产均在原GMP灌封车间)。
现在该车间正在建设,准备先以“关键设施发生变化”到省局备案,然后试生产后申请新建原液的GMP认证。
请问新建的原液车间是单独认证,还是要和原认证过的GMP的生产线一起认证?
[回复] 按要求生物制品需按照品种进行认证,且品种涉及的所有车间都要在认证范围内。
               
标题: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认证申报问题                [2013-07-11]
[内容] 请问软袋输液生产线申请GMP认证,是否在取得软袋的药包材注册证后就可以申请GMP认证,还是必须要等到取得玻瓶转软袋的补充申请后才能申请?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中规定了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大容量注射剂玻瓶包装转软袋包装)的补充申请必须提供软袋生产线的药品GMP证书,这样理解就是先取得药包材注册证后申请软袋GMP认证,取得软袋GMP证书后才能报玻瓶转软袋的GMP补充申请。不知对否?
[回复] 企业需在取得玻瓶转软袋的补充申请后才能申请药品GMP认证。
关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请咨询注册部门。
                       
标题:注射剂水难溶性或不溶性药物的配制                [2013-07-07]
[内容] 在大小容量注射剂配液过程中,对于一些水难溶或者不溶而需要加助溶剂的药物:
问题1、可否选择在一个较小的容器(如20L316不锈钢桶)进行预溶解(包括称量、助溶剂加入、pH调节等步骤),确认完全溶解后再倒入浓配罐?
问题2、有些药物对金属离子敏感,那么预溶解时所盛装的容器能否用玻璃器皿?
问题3、所用的容器(包括盛装、搅拌器具)该如何预处理?
问题4、对预溶解步骤的洁净级别要求?
问题5、完成预溶解后如何将药液转移至浓配罐,采用人工倒入是否合理?
[回复] 你好,上述问题是生产中非常具体的操作问题,建议根据GMP原则和产品具体特性,制定出合理的SOP。
1、在较小的容器里进行预溶解不是GMP禁止的操作行为,但要在开口手工操作期间注意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2、不禁止使用玻璃器皿、器具,但应考虑尽量避免,以防止不易被发现的玻璃屑片脱离而影响产品质量。
3、容器(包括盛装、搅拌器具)的预处理及处理,应根据其清洁验证的具体情况和结果而定。
4、根据问题1,预溶解后将倒入浓配罐,因此在D级区即可。
5、完成预溶解后采用人工倒入浓配罐也不是GMP禁止的操作行为,但要确保在开口操作期间能有效的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标题:抗真菌类药是否需要单独GMP车间                [2013-07-05]
[内容] 老师您们好,请教抗真菌类药是否需要单独GMP车间,例如:伏立康唑。
谢谢!
[回复] 规范第46条对哪些生产药品需要独立的厂房设施、设备有明确要求。请参考相关要求结合品种特点进行设计。
       
标题:口服液体制剂与口服固体制剂能否共用车间                [2013-07-05]
[内容] 口服液体制剂能否在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生产,或在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建生产线?
[回复] 你好,药品GMP虽然不禁止“口服液体制剂与口服固体制剂在同一车间生产”,但考虑到口服液体制剂和口服固体制剂生产期间,温湿度要求可能不一样、产品的微生物质量标准不一样,以及产尘量的问题,还是建议不再同一车间组织生产,以尽可能避免通过空气净化系统带来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标题:新版与旧版上报资料咨询                [2013-07-05]
[内容] 老师您好:98GMP上报材料中最后有对环保和消防的要求,2010版上报材料要求中没有关于环保与消防的要求,2010版上报材料时是否必须加上环保与消防这方面的资料!!谢谢
[回复] 现在申报新修订药品GMP认证不需要提交环保和消防材料。
               
标题:非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无菌检查按什原则取样                [2013-07-05]
[内容] 你好,我公司生产的非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灌装后采用流通蒸汽灭菌,我们有三条除菌过滤灌装线,两台灭菌柜,所有产品按时间先后顺序放到灭菌柜中灭菌,每条生产线生产的产品均有标识,可追述到每条生产线,最终产品无菌检查应该是按灌装线取样还是按灭菌柜取样,有两个方案:一、按灌装线取样,取样包括每条线的前中后期产品(包括有干预时产品),同时也考虑灭菌柜,每条线取样还要包括所有菌柜次的产品,如果一批次产品共灭菌了五柜,那这条生产线无菌检查样品即包括灌装前中后产品又包括这五柜次的产品;二、按灭菌柜取样,同时考虑不同灌装线,包括所有灌装线生产前中后期产品。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应该是按线做无菌检查还是应该按柜做无菌检查,哪一种方式更好一些。
[回复] 你好,你的问题和你的考虑很好,你们的无菌检查即考虑了产品灌装过程,又考虑了灭菌柜的情况。但除上述考虑因素外,建议你公司继续完善无菌检查取样的SOP,按产品灌装先后顺序编制进入灭菌柜的车次,同时还应考虑除菌过滤后到灭菌期间,等待时间最长的产品车次。
                       
标题:CD洁净区工作服需消毒吗                [2013-07-04]
[内容] D级C级洁净服可以在非洁净区清洗吗,是否可以用饮用水清洗,清洗后的洁净服是否要消毒,用臭氧消毒可以吗,还有其他方法消毒吗
[回复] D、C级洁净服可以在非洁净区清洗,也可以用饮用水清洗,但得保证清洗和处理方式能够不携带有污染物,不会污染洁净区。D级、C级洁净服无消毒要求。
               
标题:请问无菌抽样室悬浮粒子是QA测还是QC测?                [2013-07-02]
[内容] 请问无菌抽样室的悬浮粒子是QA测定还是QC测定?(这里指:非在线监测,而是每个月用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对各个级别洁净区域进行测定)如果是QC测定,会不会违反GMP?
[回复] 药品GMP规定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包括,应当有批准的操作规程,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定性考察,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以确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而且要重要的是保证从事环境监测的人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格,因此只要QC进行环境监测的人符合要求,是可以符合GMP要求的。
               
标题:变更无菌产品包材供应商                [2013-07-02]
[内容] 请问变更无菌产品的包材供应商,需要做哪些工作?需要报药监部门备案吗?
[回复] 需要对新的包材供应商进行审计,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需要对其进行全项检测,对其生产工艺和所用材料与旧的包材进行比对,是否会产生吸附、释放或杂质等的改变,同时还要进行相应产品的稳定性研究工作,并到省级注册部门备案。如果涉及到经批复的文字方面(如说明书)的改变,需报原批复部门审批。
               
标题:体外诊断试剂考核申请书漏填了一产品,并且纸版资料已上交国家局                [2013-07-01]
[内容] 我公司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厂商,近期申请国家局体考,申请书漏填了一产品,并且纸版资料已上交国家局。请问网站上的申请书可以申请修改吗?把我们漏填的一个产品加进去。
[回复] 根据总局国家局通知,认证中心承担的部分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已自7月1日起下放省局,我们的受理系统也已于7月1日关闭,因此漏填的产品不能再补报。可向所辖省局提交该产品的体考申请。
               
标题:药品生产注册现场检查延迟申请                [2013-07-01]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有个品种到了现场检查申请阶段,但由于厂房改建,想申请延迟现场检查,请问可延迟的时间及次数有无要求?
[回复] 请登录中心网站在“滚动消息”中查看国食药监办注〔⒛⒓〕129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管理
有关事宜的通知》
               
标题:F0>8和F0<8的产品共线问题                [2013-07-01]
[内容] 小容量注射剂F0大于8和F0小于8的产品,均按照无菌生产要求.我看到贵中心老师回答尽量避免同线生产,但是若另建生产线很难产品较多的情况下,可否将F0>8的产品经无菌灌装后再终端灭菌?这样同时满足无菌灌装和终端灭菌的条件,对生产线的利用也可以提高,不知这样可否?
[回复] F0大于8和F0小于8的小容量注射剂产品如果均按照非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如果简单的描述提高了最终灭菌产品的灌装环境,不足以证明对非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保证水平的影响。且此种情况会大幅度提高最终灭菌产品的成本,故此应当尽量避免共线生产。
如果企业在生产组织方式、物料标准、物料灭菌及其传递方式、生产工艺及包装形式、厂房设施布局、人员培训、生产组织等多个方面经过科学的评估并采用有效控制措施,并有足够的数据来证明非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保证水平可接受,并始终进行严格管理,持续确保控制措施有效,该情形也不会被绝对禁止。

标题:芽孢制品生产是否需要独立生产设施                [2013-07-01]
[内容]前不久,针对芽孢制品生产是否需要独立的生产设施曾咨询过,谢谢老师的回复!但我们还是有些不太清楚的地方,恳请指导。
我厂生产的微生态制剂是由双歧杆菌、乳杆菌、肠球菌和芽孢杆菌组成的,而且这四种菌都为非致病菌。我们的问题是:双歧杆菌、乳杆菌、肠球菌菌粉的生产是否可以与芽孢杆菌菌粉的生产共用一个生产车间和生产设施?谢谢!
[回复] 药品GMP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专用厂房、专用设施设备生产的品种类型,企业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且有相应评估报告以及验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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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5-2-15 15: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干热灭菌设备打印功能                [2013-06-28]
[内容] 按照GMP要求,灭菌容器具的干热灭菌设备必须带有打印功能吗?是否可以用人工记录来代替。
[回复] 你好,关于“灭菌设备必须带有打印功能”的要求,在98版曾有明确要求,但现行2010年修订版无明确要求。
但目前还是建议使用带有自动打印功能的灭菌设备,因为附录1无菌药品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干热灭菌过程中的温度、时间和腔室内、外压差应当有记录。当然,这一要求主要是针对直接涉及产品生产的干热灭菌设备,你公司灭菌容器具时若采用人工记录,应充分考虑上述记录内容和记录间隔时间,同时对该方法应有足够的分析数据支持。

标题:GMP认证前工艺验证的产品销售问题                [2013-06-28]
[内容] GMP认证时,先要有产品进行工艺验证。合格后如可以销售,但生产日期在GMP证书之前,市场显然不能接受,该如何办理销售证明与手续!
[回复] 请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联系咨询。
               
标题:关于灭菌设备的验证问题                [2013-06-28]
[内容] 以前我公司的灭菌设备是每年请专门的验证咨询公司进行验证的,现在我们想自己购买温度验证系统自行进行验证,不知道对于验证人员和验证设备本身有什么要求没有?
[回复] GMP中对于验证人员和验证设备没有限制性的要求,原则上要求验证人员和验证设备能确保验证工作正确有效进行。
       
标题:同批号产品可否多个包装规格                [2013-06-26]
[内容] 口服固体制剂产品一个批号,能否用多种不同的内包材分装(各种内包材均经过批准,如:固体药用塑料瓶、药用复合膜、药用PVC和药用PTP铝箔等)分别包装成不同包装规格的产品?如允许,批号区别采用亚批并针对不同的包装形式分别检验相关项目可以吗?如不允许,能否包装成同一包装材质,但包装数量不同(如:均为药用PVC和药用PTP铝箔包装,一部分为3×12片/板/盒,一部分为2×12片/板/盒)?如允许后一种情况,如何进行检验?
[回复]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了“批”的定义:“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
  1、问题中所述情形,属于产品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在包装规格中进行了区分,每一包装规格均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因此可以划分为不同批号。
2、应当针对不同的包装形式分别检验。
企业按照此种生产管理方式进行生产,过程中会存在多个管理难点,如:两种待包装半成品易发生混淆,物料平衡不易进行计算,批生产记录和包装记录不易追溯等等。企业应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避免由此产生的问题,并将这些措施文件化,确保所有的操作和产品具有可追溯性。
               
标题:关于GAP认证申请受理问题                [2013-06-26]
[内容] 1、从第七届中国生物产业大会获悉,目前GAP认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经停止受理,情况是否属实。
2、如果属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计划什么时间再开始受理?
[回复] 目前国家局尚未明确发文停止受理GAP认证申请。如果有新的政策发布,国家局会在网站上公开发布,请随时关注国家局网站上的信息,
       
标题:新GMP厂房建设中的参观走廊是必须要覆盖到全部洁净间么?                [2013-06-25]
[内容]请问在新建洁净间时(药品GMP),外参观走廊是必须得看得到每一个洁净间中的房间么?参观走廊可以建成单侧的,只能看到一半洁净间?新版GMP有这个要求么?谢谢!
[回复] 你好,药品GMP对参观走廊没有具体要求。
是否需要建参观走廊,参观走廊建成环形的还是单侧的,企业可完全根据自己的需要考虑。
               
       
标题:人员                [2013-06-25]
[内容] 请问药学专业本科学历,在中成药企业从事生产及质量管理5年以上,可以担任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质量或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吗?
[回复] 学校的专业知识或学历是一方面,但并不是最重要的,在实践中的学习才是是否能胜任的关键。最重要的是生产或质量部门负责人首先要具有中药饮片生产管理或质量管理的实践知识,并能承担起相应的职责。
               
标题:关于物料放行                [2013-06-19]
[内容] GMP规定“物料应当由指定人员签名批准放行”。请问:指定人员可以是QA么?需要备案么?
[回复] 物料放行是QA日常工作职责之一,应按照按企业规定执行。
               
标题:自制工作标准品或对照品需让药检所检测吗                [2013-06-18]
[内容] 自制工作标准品或对照品是否还需要让药检所检测并有药检所报告
[回复] 企业如需自制工作标准品或对照品,应当建立工作标准品或对照品的质量标准以及制备、鉴别、检验、批准和贮存的操作规程,每批工作标准品或对照品应当用法定标准品或对照品进行标化,并确定有效期,还应当通过定期标化证明工作标准品或对照品的效价或含量在有效期内保持稳定。标化的过程和结果应当有相应的记录。
企业对自制工作标准品或对照品的管理应满足以上条件,不需送样到药检所检验。
               
标题:冻干注射剂的轧盖                [2013-06-18]
[内容] 按照新版GMP规定,轧盖机上必须装有捕尘装置吗?我们新设计的厂房,轧盖工序是采用A加B的洁净级别,轧盖机想用1990年代的设备利旧,这样可行吗?
[回复] 《规范》附录1第三十五条规定:轧盖会产生大量微粒,应当设置单独的轧盖区域并设置适当的抽风装置。不单独设置轧盖区域的,应当能够证明轧盖操作对产品质量没有不利影响。
因此,设备新旧不是问题,但要符合要求,轧盖时产生大量微粒的扩散能得到有效控制,具体控制方法、手段应结合洁净区设计情况和设备情况而定。
                               
标题:最终灭菌产品和非最终灭菌产品共线                [2013-06-17]
[内容]请问一问题:关于最终灭菌的(西林瓶包装)水针剂,和非最终灭菌产品(冻干粉针剂西林瓶包装),如果都是按照非最终灭菌产品的生产工艺来执行,这两种类型的产品是否可以公用一条生产线呢?如果不可以,为什么呢?
期待您的回答!谢谢!
[回复] F0大于8和F0小于8的小容量注射剂产品如果均按照非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如果简单的描述提高了最终灭菌产品的灌装环境,不足以证明对非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保证水平的影响。且此种情况会大幅度提高最终灭菌产品的成本,故此应当尽量避免共线生产。
如果企业在生产组织方式、物料标准、物料灭菌及其传递方式、生产工艺及包装形式、厂房设施布局、人员培训、生产组织等多个方面经过科学的评估并采用有效控制措施,并有足够的数据来证明非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保证水平可接受,并始终进行严格管理,持续确保控制措施有效,该情形也不会被绝对禁止。
               
标题:请教,何为数次包装?                [2013-06-17]
[内容] 2010版GMP疑难问题解问题377的解答是:一批产品分若干次间断式进行包装生产,每阶段的生产算一次。假如我们一批产品第一天包装不完,第二天接着包装,这个应该算连续的,还是间断的,如果是间断的就得制定新的批号,每个批号都得留样。
[回复] 2010年版GMP疑难问题解答并非我中心编写或出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三)成品的留样:1.每批药品均应当有留样;如果一批药品分成数次进行包装,则每次包装至少应当保留一件最小市售包装的成品。
因所描述的情况不是很具体,无法给出具体的建议,是否编制新的批号,请参考GMP术语中批和批号的定义。
               
标题:医用辅料需要进行GMP认证吗?                [2013-06-17]
[内容] 医用辅料在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过程中需要进行GMP认证吗?
[回复] 核发药品许可证在各省药监部门的职责范围内,各省均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医用辅料尚未纳入强制GMP认证的范围之内,按各省不同的规定。
               
标题:关于无菌产品取样检验                [2013-06-15]
[内容] 对最终灭菌的产品如何抽取无菌检查用样品?是否必须从每个灭菌柜抽取20个样品并单独进行无菌检查?还是从每个灭菌柜抽取20个样品合并一起无菌检查?
2012.12.04SFDA网药品GMP问答(一)中的回答是可以按批检验,不必按每个灭菌柜次单独进行检验。
2012年02月14日药品GMP认证检查结果判定程序(征求意见稿)主要缺陷举例:未将灭菌柜每次装载的产品视为一个单独的批次进行无菌检查。
上二个不同的回答那个是对的?
[回复] 按照GMP要求,无菌检查的取样计划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样品应当包括微生物污染风险最大的产品。对于最终灭菌产品至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应当从可能的灭菌冷点处取样;同一批产品经多个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备分次灭菌的,样品应当从各个/次灭菌设备中抽取。
               
标题: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如何规定                [2013-06-15]
[内容] 持续稳定性考察规定:贮存条件(应当采用与药品标示贮存条件相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长期稳定性试验标准条件);是按药品贮存项下的条件(如室温10-30℃)还是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项下规定的25±2℃?检验频次是每3月一次还是公司自定(如每6月一次)?
[回复] 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应符合《中国药典》附录ⅩⅨC的规定,根据品种的实际情况选择25℃±2℃或30℃±2℃的温度条件,检验频次可参考《中国药典》附录ⅩⅨC的规定,并应能满足趋势分析的需要。
       
标题:GMP认证前的工艺验证                [2013-06-13]
[内容]请问,非最终灭菌冻干粉针剂(新建车间),现有3个品种,9个规格,是否要等9个规格全部工艺验证完成才能提交GMP认证申请资料??可否选择一个品种一个品规做工艺验证后就可以提交资料,其余的上市销售之前在新车间完成所有的工艺验证即可,这种理解正确吗?谢谢老师!!
[回复] 上市前所有品种规格均应完成工艺验证。
               
标题:GMP证书认证范围的填写                [2013-06-13]
[内容] 老师你好,我公司今年准备报GMP认证,其中在填写认证范围有点疑问,我公司冻干粉针剂(抗肿瘤类)品种有异环磷酰胺,而无菌类小容量注射剂(抗肿瘤类)品种有紫杉醇注射液(非最终灭菌),这两个品种前工艺几乎一样,只是异环磷酰胺终端有冻干,这两个品种生产能不能共线?第二:如果能共线,在申报时可不可以只报异环磷酰胺,而在认证范围上加小容量注射剂(抗肿瘤类)
[回复] 产品能否共线生产,企业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申报时必须有所有生产产品的相关信息,不能仅报一个品种。

标题:关于降低投料工序洁净级别                [2013-06-11]
[内容] 我公司生产大容量注射剂产品(最终灭菌),浓配位于D级,稀配位于C级。目前工艺在浓配和稀配过程中均有投原料、活性炭。
在新建生产线设计中,考虑到稀配C级投料(包括活性炭)对灌装等高风险操作间环境会造成影响,同时存在由低级别向高级别区域传递物料的工作,有一定质量风险。
所以考虑是否可以在浓配间设置一单独配液罐,用于将原稀配过程投入物料在该配液罐中溶解后,通过管道转运到稀配罐中。请问该方案是否符合GMP和注册要求,是否属于变更生产工艺?
谢谢!
[回复] 你好,该问题比较特殊,应根据现场的厂房设施和设备的情况、批准工艺情况,以及准备变更的操作规程具体要求来综合考虑。
建议你们首先要明确浓配、稀配的风险控制点,并结合2010版规范要求做适当的变更调整。如“在浓配间设置一单独配液罐,用于将原稀配过程投入的活性炭在该配液罐中溶解后,通过管道转运到稀配罐中”,应该是个不错的想法;但稀配工序需加入的原料药在浓配间完成投料是不适宜的。
另外,你公司是否可考虑向有关部门提交变更生产工艺补充申请,取消在稀配工序加入活性炭环节。
               
标题:稳定性考核设备                [2013-06-09]
[内容] 目前我公司已被当地一家大药企收购,由于新版GMP要求要对产品进行稳定性考核,现公司只生产一种原料药,请问是否可以在总公司的稳定性考核箱进行考察,而具体的检测仍在本公司进行?如果可以,是否要在当地药监备案?
[回复] 对于稳定性考察贮存设备(例如恒温恒湿箱)不在本公司质量控制实验室,而检测在本公司的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情形,企业应对这种异地开展工作带来的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贮存设备的监控、样品的提取和运输等环节),证明这样做不会增加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差错以及影响样品稳定性等风险。同时,应符合当地药监部门的要求。
               
标题:机构与人员问题                [2013-06-08]
[内容] 我们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上有多个生产地址,每个生产基地均设有厂长,请问这个厂长可以分管技术质量工作吗,并批准相关质量文件(注:另有副厂长分管生产),公司有质量受权人行使产品放行等GMP要求的相关职责,谢谢。
[回复] 新修订药品GMP第十六条、第二十条分别规定规定:“……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企业应当遵照上述规定来设置组织机构和制定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
               
标题:GMP认证提交的资料企业英文名称写错了                [2013-06-08]
[内容] 您好,我公司5.23提交的GMP认证申请资料,现发现企业英文名称写错了,请问老师我们该怎么办? [回复] 重新填写,将原申请书换回。
               
标题:如何进行GCP网上培训?                [2013-06-07]
[内容] 在网页的首页有GCP网上培训的链接?我如何才能获得网上培训的资格,费用怎么交?
[回复] 您好!我们这个GCP培训是面向GCP知识较丰富,参加过较多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和省药监局监管人员,主要内容是ICH-GCP培训,全英文,是免费的,但名额有限。如果您觉得符合条件,需要你们机构推荐,提交个人信息表格,审核通过后可以参加。如果您是初学者,建议去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他们那儿有各种GCP培训,但需要收取一定费用。
               
标题:药品,保健食品共线生产                [2013-06-07]
[内容] 老师您好,新版GMP规定药品生产厂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那我们能生产不影响药品质量的产品吗?例如食品或保健食品(相同的质量,原料,技术标准)
我们现在生产口服营养品(有药标).但现在申请国外药本土化生产太难,太慢。
而且在国外,这类产品是FSMP,就是一种食品。
[回复] 能否生产保健食品,企业应进行详细的风险分析(至少应包括产品的安全性、交叉污染等方面),确定生产保健食品是否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是否能够生产保健食品。
同时,鉴于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一般会好于药品,一旦与药品共线生产,令人关注的往往是生产线上残留的药品对所生产保健食品的污染能否被接受。因此,能否生产保健食品,还应当符合保健食品的有关要求。
               
标题:跨级别传递窗压差表                [2013-06-06]
[内容] 根据GMP要求不同级别间压差大于10Pa,目前我公司有一些跨级别的传递窗,请问是否必须在传递窗旁安装压差表?
[回复] 你好,药品GMP无菌药品附录第三十四条规定“应当在压差十分重要的相邻级别区之间安装压差表”。一般情况下,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不同洁净级别之间有气流流动的位置必须安装压差指示装置,如为传送带开口的地方。传递窗两侧因不得同时打开,不会产生气流流动,所以可不安装压差指示装置。但企业应定期对传递窗进行检测维护,以保证传递窗的密闭性。
因此,在传递窗一旁安装压差指示装置,以监测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不同洁净级别之间的压差是可以的,但并不是传递窗旁必须安装压差指示装置。
               
标题:体外诊断试剂的包装形式变更                [2013-06-05]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体外诊断试剂的包装形式如果需要变更,从提交变更申请到拿到批复件需要多长时间?谢谢!
[回复] 该问题请咨询器械审评部门。

标题:冻干粉针剂是否可以和小容量注射液共线生产?                [2013-06-05]
[内容] 冻干粉针剂是否可以和小容量注射液共线生产?
[回复]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考虑到冻干粉针为非最终灭菌产品,小容量注射剂大多为最终灭菌产品,我们不推荐二者共线生产。
企业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如何评估,具体可参照国家局发布的药品GMP问答(一)。
如果小容量为非最终灭菌产品,企业按照药品GMP问答(一)的要求进行完全而科学的评估后,仍认为可以共线生产,还应制定相应的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并确保该措施的持续有效性。
               
标题:关于中药生产的问题                [2013-06-04]
[内容]我们是中药生产企业,有几个问题请教,盼复
1、丸剂的生产过程中蜜丸的合坨及水丸的制软材选用槽型混合机是否符合2010版GMP的要求?如果符合要求,槽混机是否可以与制丸机及糖衣机摆放在同一个操作间内?
2、口服液灌装后的灭菌设备是否必须采用水浴灭菌设备?还是蒸汽灭菌也可以?
3、处方中含有毒性药材的中成药制剂设备是否必须专用?
4、麻黄、细辛是否可以放入毒性药材库存储?
5、制粒工序是否必须放在制剂车间,如果放在提取车间是否被允许?
[回复] 1、新修订药品GMP并未规定选用何种设备,应根据自身工艺适用性考虑是否放在一个房间,同时还应考虑是否会导致交叉污染等。
2、应根据注册申报批准生产工艺来进行设备的选择,需要变更的应进行相应的研究并报补充申请批准。
3、没有强制要求必须专用,需证明不会造成交叉污染。
4、麻黄、细辛不在28种毒性药材名单中,根据药材特性及成药处方合理规划储存区。
5、具体情况应具体分析,放一个车间,还是放一个房间?空调系统如何设置?要根据产品工艺特点来设计。
               
标题:关于复验期的应用                [2013-06-03]
[内容] 新版GMP规定,复验期是指原辅料、包装材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适用于预定用途,由企业确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的原辅料方可使用。第一百一十四条 原辅料应当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
1、按复验期存贮的原辅料,到复验期后复检合格的,做为物料的使用方(制剂生产企业)能否将物料的贮存期限延长1年或更长的期限?还是物料过复验期后,每使用一次前应先进行检验合格并经质量部门批准放行后使用?
2、进口的原辅料,生产商出厂标签标注的是复验期,而药品进口注册证和进口注册标准标注的是有效期,制剂生产企业(物料使用方)应执行有效期还是复验期?
[回复] 有效期:标识于药品的包装或标签上,表明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在该日期内,药品标准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且超过这个日期就不能再使用。
复验期:原辅料、包装材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适用于预定用途,由企业确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在该日期后必须要复测才能继续使用。有效期和复验期都是基于稳定性试验数据而制定的。
制剂生产通常使用有效期,须严格按照注册批准的有效期进行使用和管理。

标题:药品销售问题 急及                [2013-05-30]
[内容]请教一个销售的问题。我们有一个全国首防品种,批准文号已经拿到了(2013年1月拿到的)。为了过新版GMP,做了几批验证((2013年5月做的验证)新建的厂房没有过GMP),现在新版GMP已经过了(2013年5月过的),不知道我之前做的验证批次那销售吗?有一点急麻烦老师解答一下。
[回复] 我中心现有职责为对申请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认证现场检查。法律是否允许GMP认证检查期间验证批次的销售,请咨询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水系统停产一个月或者更久后恢复生产前是否需要重新进行验证,是否可以连续取样化验三天或者一天合格即可?                [2013-05-29]
[内容]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由于市场原因,部分生产线需要停止生产,水系统也需要停止运行,停止前将水系统内水排净,停止一段时间后如1个月,恢复生产前(水系统未做任何变更),对水系统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灭菌,运行后,对部分关键使用点进行取样测试(1天到3天),合格后投入生产,这样是否可行?是否需要重新验证(例如2个周期,每个周期2—4周)?
[回复]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九十七条规定:水处理设备及其输送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应当确保制药用水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第九十九条规定: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贮存和分配应当能够防止微生物的滋生。
问题中,企业停止生产时水系统也停止运行,恢复生产时水系统也恢复运行,的方式是不被推荐的,如果遇到长期停产的情况可以考虑暂停水系统运行。企业应证明恢复水系统运行后系统的有效性。应在正式生产前提前运行一段时间(从风险角度分析,建议最少等待两周的时间),以持续监测并证明水系统工作正常。
                       
标题:体考覆盖                [2013-05-28]
[内容]我们是一家生产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我想咨询一下一般体考覆盖申请需要多久时间才能确定是否可以走体考覆盖,在哪个法规里有说明。谢谢
[回复] 没有文件规定时限,但我中心收到申请后会尽快处理。
               
标题:新版GMP 第一百三十一条 每个包装容器如何理解                [2013-05-28]
[内容]新版GMP第一百三十一条 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每个包装容器上均应当有清晰醒目的标志,并在隔离区内妥善保存。其中“每个包装容器”如何理解,如果是大输液成品整箱不合格,那么是不是大箱上贴不合格证即可,用不用每瓶大输液都贴不合格证?
[回复] 药品GMP的仓储原则是:标识清晰,不易混淆。在入货时简单验收后,建议贴上待验签,放入待验区,检验后,以签压签的方式贴上合格签或不合格签,待验签贴在什么包装上,合格与不合格签就贴在什么包装上,至于贴在小包装、中包装还是大包装上由你单位依据风险评估决定,关键在于存放和发放时应能防止差错和混淆。
               
标题:GAP认证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手续?                [2013-05-28]
[内容] GMP认证证书中的企业名称需要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手续?
[回复] 变更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原《药品GMP证书》。

标题:物料的放行使用                [2013-05-27]
[内容] 我公司为一家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原液生产使用的物料较多,QC检验跟不上生产进度,我们是否可以执行一个风险放行的管理规定,在全检结果未出来的情况下,根据风险评估,确定是否可以放行。如果检验合格,正常生产;如果检验不合格,对涉及的物料及产品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另外原液生产用物料是否可以按原料药原辅料管理,即前三批全检后,供应厂家报告放行? [回复] 1、生产中可以执行风险放行的管理规定,一旦出现不合格报告,所有涉及批次的成品也应按不合格处理,并对偏差做出分析,企业要承受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2、原液生产使用的物料可参照原料药和辅料进行管理,但能否参考厂家的检验报告进行放行,应当根据该物料对产品的影响以及自身建立的供应商管理体系来决定。
                               
标题:地址变更                [2013-05-26]
[内容] 我公司是生产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厂家,原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中心工业园区。现由于工业区将地址更名为“浙江省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228号”(实际地址未变更)。我公司已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等地址的变更申请。但GMP证书地址未变更(浙江省局说大容量注射剂GMP证书为国家局发放,浙江省局不受理该种变更)。
另,我公司将在2013年6月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重新申报GMP认证。
不知这种情况,我公司现在是否需要到国家局申请GMP证书地址变更?
[回复] 携带变更后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原《药品GM证书》到国家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进行变更。
               
标题:冻干机板层均匀性                [2013-05-25]
[内容] 板层均匀性做6次循环是怎么回事?隔板温度探头布5个点,是硬性规定吗?布2个点可以吗?
[回复] 你好,板层均匀性确认一般要求布5个点,2个点不足以证明它的均匀性。另外,你所说的6次循环不知是指的什么循环。
                               
标题:三类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覆盖认定报告中企业的生产地址错误         [2013-05-24]
[内容]您好!请问境内第三类体外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覆盖认定报告中企业的生产地址错误,申请更改,是怎样的流程?需要企业提供哪些材料?望答复!谢谢!
[回复] 请提交更改认定报告的书面申请。如是企业原因造成的,请说明原因,附相关材料,并经省局签署意见。
               
标题:关于GMP证书有效期延期的咨询                [2013-05-21]
[内容]事实如述:
企业《药品GMP证书》有效期满前未达到《规范》2010年修订版要求,已按要求按《规范》1998版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送省药监局,省局已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问题:如果原GMP证书在国家药监局网站公示前已届满,企业能否继续生产?
[回复] 无菌制剂2013年底前,必须按照新修订药品GMP进行认证;其他制剂2015年12月31日前必须通过新修订药品GMP
               
标题:GMP认证事宜咨询                [2013-05-20]
[内容] 我公司是一家生物制品小容量注射剂生产厂家,按要求2013年底应通过新版GMP认证,但因岳阳市“退二进三”的政策,我公司将搬迁至市效区,预计整个新厂区准备好需要3年左右。我公司是需就地改造通过认证,还是可此次不认证,待搬迁后再认证?
另国食药监注[2013]38号《关于做好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过程中药品技术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一)药品生产企业整体搬迁或被兼并后整体搬迁的,原址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技术可转让至新址药品生产企业。”且“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其他类别药品生产企业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按上述要求提出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申请,逾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如何理解?我公司的搬迁是公司法人及结构均未发生变化,只是变更了生产地址,是否也需进行技术转让,将原来的产品批文转移到新厂?还是只走变更生产地址程序即可?因CDE没有咨询窗口,该事又与GMP有关,因此向贵中心咨询,盼复,谢谢!
[回复] 建议分别咨询药化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和药化监管司生产监督处。
                       
标题:条款46条第二款的理解问题                [2013-05-16]
[内容] 我公司新建头孢菌素类制剂车间,设在二层,普通制剂在一层,是否违背该条款“必须采用专用和独立的厂房---”在听宣贯课程中老师强调应为独立建筑物。我个人理解老师讲的是对的,且应考虑当地风向等因素要有适当距离及灭活设施。公司正在建,说请教过某专家指导的,另证书中某剂型含(头孢菌素类)是否又印证与普通剂型能在一个建筑上。企业正在花钱,土木结构不可擅动啊,请指导明晰为盼
[回复] GMP并未强制要求头孢菌素类的产品生产必须使用专用和独立的厂房。头孢菌素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三)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
必须采用专用和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特殊性质药品,包括如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
当然在新建阶段应该重点关注此类厂房、设备的设计环节,最大限度的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影响。
               
标题:关于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地板材质                [2013-05-16]
[内容] 请问,口服固体制剂车间是否一定要采用环氧树脂或PVC材质?采用水磨石能否通过生产许可证检查和GMP认证?
[回复] 药品GMP没有要求洁净区一定要采用环氧树脂或PVC材质。
采用水磨石地面,首先应考虑每块水磨石之间的接缝维护和清洁问题;其次,根据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的生产特点,还应考虑承载一定重量的车轮的反复碾压,水磨石地面是否会产生粉屑。如存在上述问题,则应对洁净区水磨石地面进行特殊处理(涂加保护层),以降低污染或交叉污染的风险。
               
标题:验证                [2013-05-16]
[内容] 设备验证中,如果厂家在FAT或SAT验证时进行了相关的验证试验,如金属元素检测、表面粗糙度检测、烤箱及湿热灭菌柜的热分布试验。那么我们公司在进行安装或性能确认时,还要再进行一次相关的试验吗?
相关试验用厂家的验证设备进行测试是否可以?如果可以有些不常用的验证设备我们就不要购买,如果不可以那么有关的验证设备我们就必须采购了?
[回复] 大型设备的确认分为几个过程,每个过程都要定出相应的验收标准,如在前面的测试中已经完成,且此项功能在后期安装调试中也不会发生变化的,可不比重复测定。如FAT或SAT的有些测试结果,但同时也需要核实并记录FAT以及SAT测试时使用标准设备的资质和状态。
               
标题:批量变更后是否需重新注册                [2013-05-14]
[内容] 各位老师好,现在有个问题是,报批时国家批的我是1000支/批,现在我们想在想新建一车间,批量扩大到3000支/批,但是处方组成和比例不变,是否还需向国家局报补充申请?因为GMP认证时要求与注册工艺一致。无菌注射剂。
由于批量扩大、设备变大可能参数有细微调整,但每一部的中控指标和要求不变,是否需重新注册或报补充申请?还是我们直接提请国家局GMP认证,认证时统一检查。
[回复] 对申请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认证现场检查是我中心的现有职责。变更批量是否需要进行补充申请,请咨询国家局或药品审评中心。
如果重新注册或报补充申请,应按照国家药品药品注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标题:关于补充申请                [2013-05-13]
[内容] 药品补充申请第一项下第6条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若变更批准,原药品批准文号是否收回;
若变更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可否按第5条“变更药品规格”申报,若变更批准后,是否再发新的药品批准文号。
[回复] 变更补充申请方面请咨询注册部门。
       
标题:品种验证                [2013-05-13]
[内容] 我公司是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经迁建计划2014年认证,现就试生产品种验证方面的问题请教老师:1.车间设计批量6吨血桨,因GMP证失效,试生产产品不能上市,血桨昂贵宝贵,我们计划按2吨批量进行工艺验证和编制工艺规程,待获得证书后,先按2吨批量生产,再重新按6吨批量进行工艺验证,待符合规定后正式按6吨批量生产。请问是否可以?2.我公司有6个品种,分别在2条生产线上生产。我们计划先选择1个品种在1条生产线上生产3批进行工艺验证。其他品种待获得证书后再验证,保证产品上市前都通过验证。请问是否可以?
[回复] 日常生产批量、工艺验证应与注册申报批量一致。血液制品GMP认证按品种进行检查,要求所有品种在上市前均应完成工艺验证。
               
标题:GMP车间改造期间药品品生产的问题 [2013-05-10]
[内容]我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按照药品进行管理的放射免疫诊断试剂盒,为迎接2010版的GMP认证,现需对现有的GMP车间进行改造,但我单位的产品的有效期只有一个月,无法再正式改造前增大库存。车间改造完成后申请GMP认证现场检查到取得GMP证书时限比较长,请问向我们这类产品在申请到取得证书这段时间的生产怎么办?是不是改造完成后,经过验证和第三方检测合格后即可投入产品的生产?谢谢。
[回复] 按现行的法规,没有通过GMP认证不能进行生产。
               
标题:注册现场检查拟定生产批量可否调整?                [2013-05-10]
[内容]我公司现收到某品种药品注册现场检查通知,现有2个问题咨询一下:
1、现在车间设备变更后商业化批量比工艺信息表中原拟定生产批量要大很多;但相应的设备验证和工艺验证等验证性工作都在做;不知这样设备批量变化是否可以?
2、工艺验证三批和现场检查一批生产批量较大,药品最小外包装是否全部需要包好,还是可以包装一些,其他统一大箱储存?
[回复] 1、按常理,企业最晚应在向药审中心递交工艺信息表前完成工艺放大及相关验证工作,这样才能确保申报/核准的工艺和动态生产工艺的一致性。至于您提及的问题,如果仅是设备的能力和批量的变化,而不涉及工艺原理和相应工艺参数的变更,且有足够数据支持变更未对产品工艺和质量带来不良影响,还是可以接受的。
2、包装也是药品生产的过程之一,原则上申请人至少应完成最小外包装。
               
标题:空调验证问题                [2013-05-10]
[内容] 在做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空调验证时,对于GMP(2010版)洁净区微生物的检测D级沉降菌、浮游菌等的静态有标准吗?还是必须对浮游菌和沉降菌及表面接触都做动态的检测
[回复] GMP中没有规定微生物的静态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1:无菌药品第十一条规定了洁净区微生物监测的动态标准。
在做空调系统验证时,微生物监测标准可参照动态标准进行。应当注意的是,对于D级区而言,重要的是监控趋势的变化,应当进行微生物监测的趋势分析并制定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以及达到相应限度时应采取的措施。
               
标题:关于新版GMP认证                [2013-05-09]
[内容] 新版GMP认证资料是否需要提供环保和消防的相关证明
[回复] 按照新修订的药品GMP认证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不需要。
               
标题:境外生产现场检查                [2013-05-08]
[内容] 1、请问哪些进口药品品种需要进行境外生产现场检查?这些品种是如何筛选出来的?有无法规参考?
2、请问境外生产现场检查需要缴纳检查费用吗?
3、国家局检查人员到境外企业进行检查所产生的差旅费及食宿费用是由境外企业支付还是国家局支付?
[回复] 1、品种选择问题请看《进口药品境外生产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国家局2011年启动境外生产现场检查试点工作,目前尚无缴纳检查费用要求,检查人员费用均由国家局统一支付。
               
标题:关于高风险医疗器械的体系考核                [2013-05-07]
[内容] 我公司生产的产品是《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滤器》,在产品构成中有一个血袋。血袋作为整套产品的一个配件,是购买的有血袋注册证的产品,我公司本身不生产血袋。现在存在问题是:产品重新注册进行体系考核时,省药监局认为产品中有血袋,所以应该由国家局来进行考核,而我公司认为产品中的血袋只是采购的配件,我公司不生产血袋,不属于国家局考核范畴。
请问:到底应该由国家局还是省局进行考核?
[回复] 目前,一次性塑料血袋生产企业的GMP检查归国家局中心组织。
               
标题:GMP认证申请资料                [2013-05-03]
[内容] 老师你好:请问,1)新建车间GMP认证资料中还需附3批批记录和消防环保证书复印件吗?2)GMP认证申请书中“申请认证范围”项生物制品是直接写“品种名称”,还是写“生物制品(品种名称和剂型类别)”,正确应该怎样填写?
[回复]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对于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有明确要求,请遵照执行。2.“申请认证范围”请按照药品GMP认证申请书的“填报说明”第4项执行。
               
标题:帕立骨化醇                [2013-05-03]
[内容] 我公司计划开发帕立骨化醇制剂,请咨询该品种是否属于新版GMP第46条第(四)项所规定的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
帕立骨化醇制剂是否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
[回复]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四十六条提出了对药品生产厂房、设施和设备的基本要求,并对某些特殊产品的生产厂房、设施和设备的进行提出了要求。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是基于这些产品对于其他产品的污染风险较高,GMP才重点提出这些产品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所采取的方式。
帕立骨化醇是否属于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的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企业应在进行研究时进行确认。可参考相应药理、毒理资料进行分析评估,最终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期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标题:整改报告                [2013-05-02]
[内容] 我公司刚进行过医疗器械GMP现场审核,正在写整改报告,但是由于设备等问题,有些记录整还需要2-3周才能提交,不知道可不可以。或者我们可以先提交整改报告,然后再补相关整改资料呢?
[回复] 请一次性提交整改报告和资料。

题:小容量注射剂F0大于8和F0小于8的产品                [2013-05-02]
[内容] 小容量注射剂F0大于8和F0小于8的产品,均按照无菌生产要求,可以在一个车间里生产吗
[回复] 应尽量避免共线生产。
               
标题:新修订药品GMP实施疑问                [2013-04-28]
[内容]通过经典发酵生产原料药的企业,其产品生产工艺系先用有机溶剂萃取,再在水溶液中结晶得到成品;所以,在生产实践中就存在有机溶剂套用、结晶母液回用等情况。
问题1.新版药品GMP认证过程中,对接受有机溶剂套用的基本要求是怎样掌握的?企业通过回顾性工艺验证方式,确定了一个产品生产工艺适用的有机溶剂套用周期,并在规定的周期前,对所有套用的有机溶剂进行蒸馏回收后再重新使用,蒸馏回收的溶剂质量(包括杂质)完全符合产品生产工艺要求。此种做法是否可以被接受?
问题2.新版药品GMP认证过程中,对接受结晶母液套用的基本原则是怎样掌握的?
我们现行的产品生产工艺是将每批结晶母液返回到萃取工序,混合到下一批的发酵液中进行返工式的回收利用,这种方式是否可以不被认为是套用?
问题3.新版药品GMP认证过程中,对原料药精烘包的硬件设施是否有具体要求?我们现行的原料药精烘包是2005年建成的,当初按10万级设计,30万级管理,系水磨石地面;现在该精烘包静态检测结果能够符合D级要求。是否还需要改造精烘包地面,如使用塑胶地板?
[回复]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2原料药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物料和溶剂的回收要求:
(一)回收反应物、中间产品或原料药(如从母液或滤液中回收),应当有经批准的回收操作规程,且回收的物料或产品符合与预定用途相适应的质量标准。
(二)溶剂可以回收。回收的溶剂在同品种相同或不同的工艺步骤中重新使用的,应当对回收过程进行控制和监测,确保回收的溶剂符合适当的质量标准。回收的溶剂用于其它品种的,应当证明不会对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
(三)未使用过和回收的溶剂混合时,应当有足够的数据表明其对生产工艺的适用性。
(四)回收的母液和溶剂以及其它回收物料的回收与使用,应当有完整、可追溯的记录,并定期检测杂质。
问题1的思路是被认可的,并应当确认或证明回收溶媒的质量对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没有影响。
母液的使用在GMP中也没有被禁止,问题2中母液的使用方式也是可以的。同样,企业应证明,这种使用方式对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没有影响。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附录2原料药第三条要求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干燥、粉碎、包装等生产操作的暴露环境应当按照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问题3中,如果企业非无菌原料药精烘包的环境能够达到D级洁净区要求,则不必再进行改造。
               
标题:新厂建设                [2013-04-28]
[内容] 请教:普通的口服固体制剂和口服β-内酰胺结构类固体药品放在一栋制剂大楼里(上、下二层),单独的空调系统,单独的人流、物流,这样平面布局符合2010年GMP吗?
[回复] GMP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四十六条规定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
普通的口服固体制剂和口服β-内酰胺结构类固体药品放在一栋制剂大楼里,未使用独立的建筑物,而是采用了独立的空调系统,单独的人流、物流,这些措施能否达到生产区严格分开的要求,需要企业对这些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如果这些措施能够确保将污染或交叉污染的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这样做是被允许的。
               
标题:药品注册生产现场的申请                [2013-04-28]
[内容] 老师您好:我们有产品要进行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申报单位有两家,一家生产企业,一家研究所,现填报申请表。请问申请人要填两家单位并都盖公章还是只要填生产企业即可?汇报材料的申请单位填两家还是只要填生产企业即可?感谢!
[回复] 1、申请人可以写生产企业和研究所,但样品生产单位需写生产企业。申请表后盖生产单位的公章。
2、汇报材料主要汇报品种现场检查的准备情况,所以只需生产企业进行汇报即可。
               
标题:关于GMP申报资料                [2013-04-26]
[内容] 申报资料还需要提供符合消防、环保要求的证明性文件?
[回复] 不需要。
               
标题:关于异地新建厂的产品转移的流程                [2013-04-26]
[内容] 我公司在2010版GMP执行后,准备异地新建厂房,对于产品注册地变更,是在认证后再变更,还是必须是在认证前变更。如果认证前就变更旧厂区也不能生产,新厂区在证书下发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样对公司损失较,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回复] 请向省局注册处和安监处咨询。
       
标题:问题                [2013-04-25]
[内容] 我想了解一下,我们的产品在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可以查到,为什么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查不到,我们是二类医疗器械
               
[回复] 查询有关医疗器械的产品信息,请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http://app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dir.html)。
                       
标题: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变更                [2013-04-25]
[内容] 原先车间生产的是普类药品,现改为生产抗肿瘤类,生产许可证、GMP证书该如何处理,需要重新认证?还是只是申请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变更,如果是变更的话,具体的流程和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回复] 首先增加生产许可,然后重新申请GMP认证。

高风险医疗器械GMP申报资料                [2013-04-17]
[内容] 老师您好,如果省或直辖市要求的医疗器械GMP申报资料与国家局发文的不一致,但省局或直辖市局要预审核,正式审核和检查属于国家局的范畴,我们应该按照谁的要求准备资料?谢谢
[回复] 属国家局认证管理中心检查范围的,请遵照我中心网站上的填报要求提交资料。
       
标题: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检查样品取样问题                [2013-04-16]
[内容] 新版GMP无菌药品附录第八十条规定:最终灭菌产品应当从可能的灭菌冷点处取样。这句话是不是意味着无菌检查的样品都需要从最冷点取样?还是只要所取的样品包含了最冷点的产品就可以?
[回复] 最终灭菌产品取样需包括最冷点的样品。
               
标题:制药用水的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制定问题?                [2013-04-16]
[内容] 1、请问纯化水和注射用水的电导率需要制定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吗?因为电导率跟温度影响较大,监测结果不便于统计计算。2、在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时,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是按照所有监测点的结果统一进行分析,还是按照不同监测点分别进行统计分析。例如我们对注射用水系统的送、回水口是每天监测一次,而使用点是每个周期监测一次,监测频次不同,无法一起做趋势分析,那么在制定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时是将所有数据汇总一起进行统计,还是按照每个监测点分别进行统计?3、监测周期内数据出现偏差的点,在计算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是否需要剔除?
[回复] 1、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需要制定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的参数,对于已选择的需要制定警戒和纠偏限度的参数,应采用便于统计分析的方式进行监测和记录。
2、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时,不同的使用点可以单独进行趋势分析,也可以将同一系统的各个点放在一起来查看整个水系统的工作趋势。
3、按照企业选择的计算警戒和纠偏限度的统计方法,按照统计学原理确定需要剔除的数据。
               
标题:F0大于8小于12的最终灭菌产品需要做培养基模拟灌装吗?                [2013-04-16]
[内容] 最近参加一个培训时,老师说F0大于8小于12的最终灭菌产品也应该要做培养基模拟灌装,是这样吗?
[回复] 按药品GMP(2010年修订)要求:“无菌生产工艺的验证应当包括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
不是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产品GMP没有此项要求。
       
标题:注射剂充氮保护用的氮气需要按原辅料一样进行检验吗?                [2013-04-16]
[内容] 外购的用于注射剂产品充氮保护的氮气是否需要按原辅料一样每批进行全检?氮气在使用前已经过除菌过滤,是否只要监测其洁净度和微生物数即可?
[回复] 企业应根据氮气使用目的和产品风险特点,确定企业特定的质量标准。除氮气洁净度和微生物含量外,还应考虑与产品接触的空间的氧气含量、药液中的溶解氧含量,氮气中的氧气含量限度应能保证达到产品中氧气含量限度的目标。
详细内容可参考《药品GMP指南》无菌药品分册。
               
标题:滤芯验证                [2013-04-13]
[内容] 我公司冻干粉针产品已生产近10年,一直使用同一品牌滤芯,现在面临GMP认证,请问对于滤芯的相关验证是否要做,可否以回顾性验证作为证明材料。
[回复] 请按照新版药品GMP附录一第七十五条相关内容执行。
               
标题:关于非最终灭菌的无菌制剂生产线共用问题咨询                [2013-04-12]
[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非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与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非最终灭菌冻干粉针剂可以共用配液罐装生产线吗?
[回复] 需根据具体生产品种决定是否可以共线生产。
               
标题:非最终灭菌制剂原料的微生物负荷问题?                [2013-04-12]
[内容] 非最终灭菌制剂要控制原料的微生物负荷,请问一般控制在什么范围?虽然知道根据制剂的特性、风险评估以及验证等来制订,但希望有一个参考值,可以不必走太多弯路,谢谢。
[回复] 可以参考《药品GMP指南》相关内容。

外诊断试剂用不用写URS?                [2013-04-24]
[内容] 现有GMP标准里要写URS,那体外诊断试剂用不用写URS
[回复] 属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质量体系考核标准中上无引进URS的概念,属药品管理的IVD请参考药品GMP
               
标题:高风险医疗器械GMP申报资料受理的问题                [2013-04-24]
[内容]属于国家认证中心检查的范畴的按照中心的要求提交申报资料,但省局或直辖市局若以不满足其要求不予受理,遇到这样的问题企业应向哪个部门予以咨询,哪个部门可以予以协调?若还要兼顾满足省局或直辖市局的申报要求将严重干扰我们产品重新注册的整个计划。谢谢
[回复] 请与省局(市局)协调。
       
标题:性激素避孕药与性激素共线问题                [2013-04-23]
[内容] 我公司现新建了一条性激素注射剂生产线,用于生产性激素注射剂。
1、我们准备另外将一个孕激素+雌激素的复方性激素避孕药产品也放入这个生产线中。这是否允许生产线?是否允许共用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设施?
2、另外我们还有在研发的产品中,还有一个同样原料药,但浓度、剂量不一样的注射剂,一个规格用于性激素补充治疗、一个规格用于避孕药;这是否允许生产线?是否允许共用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设施?
[回复] 性激素类药品属于高活性的一类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备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药品制剂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
同时,GMP还规定,生产性激素类避孕药必须适用专用设施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
1、是否能够共用生产设施和生产线,应当根据性激素类产品的作用机理、药理作用,以及其正常使用剂量、已知和未知副反应的严重程度,以及药物理化性质(如溶解度等)、给药途径、吸收方式等诸多方面来进行科学研究后,根据对患者可能产生的危害采取相应的控制或防护措施决定。
2、尽管本问题中使用同一原料药生产不同规格的制剂,还是应当考虑制剂的药理作用和毒副反应、给药途径等多种因素,最终进行综合评价。
一般不推荐性激素类避孕药与其他药品共用设施。如果采用同一原料生产避孕药及其他治疗用药品,而企业希望共用生产线或生产设施,则必须科学设定清洁验证的可接受标准,完成清洁验证,并在生产过程中采用阶段性生产等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的措施。
               
标题:GMP产品验证                [2013-04-22]
[内容] 假如我们玻璃瓶输液产品,所有的氨基酸注射液不验证,那么我们在申请车间认证的时候你们咋处理?在核查或者认证过程中。
[回复] 在进行GMP认证检查时,品种需完成验证。
               
标题:认证检查                [2013-04-21]
[内容] 请问那个新版GMP检查的条款,如一般缺项、重点缺项那个在哪能找到详细的要求
[回复] 新修订药品GMP不再对条款进行分解细化,不再形成相应的检查评定标准。严重缺陷、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系根据其与GMP要求的偏离程度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后果分级而成。
               
标题:境外生产供应商现场审计                [2013-04-19]
[内容] 老师你好!我公司使用同一境外生产商PP料(包材原料,与药品直接接触),其型号有两种,其中一种型号是从国内经销代理商采购,另一种型号是直接从生产商采购(因无代理商),请问该供应商审计是否要分开进行现场审计?能否以国内经销代理商现场审计即可(因代理商已对生产商进行审计)?
[回复] 首先要确定该种物料是否关键物料,按不同分级进行处理。以上提到的应该分为几种情况处理:1、从国内经销代理商采购的,代理商已进行审计的,可以只对代理商进行审计,但要求代理商提供生产商的审计资料,尤其是生产地址、资质等资料,以备出现重大问题是实施现场审计。
2、第二种没有代理商的,你们要按你公司文件规定,先书面调查,如书面调查不足的,应进行现场审计。
3、供应商出现较大变更,涉及到工艺、质量的,应通知企业。
               
标题:F0<8                [2013-04-19]
[内容] 我们公司对玻璃输液线进行改造了现在对于氨基酸输液原来的工艺F0是小于8的我们知道不符合现在要求那么我们已经对大于8了进行了验证但是没有去工艺变更不知道我们在申请认证检查时咋办?你们是咋看的,是让我们去工艺变更后才可以生产上市还是不做要求?
[回复] 工艺变更后需按相关法规进行补充申请,获得新工艺批件后再进行GMP认证申请。
               
标题:工艺备案的问题                [2013-04-17]
[内容]请教一个问题。如下:现在产品的工艺规程在国家(省局)网有备案,以前工艺备案是比较粗略,感觉操作性不强,现在想把工艺细化,同时想改一下表述的内容(主要的参数不改动),是否可以改动一些?如不能改动,那随着时间的累积认识有所改变,工艺规程还是不能改变吗?
[回复] 原则上,工艺变更若在原申报批准的设计空间内进行,则一般无需报备。如果随着时间的变化,对该产品或工艺的认识更加深入,可能需要进行更大范围内的变更,此时则需要按照法规要求进行补充申请。
               
标题:现场动态检查和GMP认证可否一起?                [2013-04-17]
[内容] 现有3.1类产品需现场动态检查;可否跟本品剂型的GMP认证一起进行?
[回复] 如该剂型已有其他品种,可按法规分别申请检查,根据情况申请同时检查。
               
标题:B级区消毒液配制用水?                [2013-04-12]
[内容] 请问,B级区消毒液配制用水可以用纯化水配制,再无菌过滤后至B级使用吗?
[回复] 新修订药品GMP附录一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A/B级洁净区内消毒剂和清洁剂配制的用水应当符合注射用水的质量标准。”
               
标题:注射用水分配管道的消毒问题                [2013-04-12]
[内容] 我公司准备进行生产线改造,要把工艺用水引入该生产线,管道较长,大约有70米,用纯蒸汽灭菌到尾端时可能温度达不到,不知道可不可以象纯化水管道用80度以上的注射用水循环保温消毒?
[回复] 企业应根据自身系统设计情况、系统运行模式、微生物情况等选择合适的消毒方式,并证明该方式的有效性。

标题:GMP认证申请资料                [2013-04-10]
[内容]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下生物制品的认证申请资料可以跟无菌化学制剂一起申报吗?在一份GMP认证申请资料和认证申请书中。
[回复] 可以,但需在申请资料中将相应情况描述清楚。
               
标题:非最终灭菌制剂要控制原料的微生物负荷吗?                [2013-04-10]
[内容] 非最终灭菌制剂要控制原料的微生物负荷吗?请问一般控制在什么范围?
[回复] 通常对于进行无菌过滤的产品而言,起始物料的微生物污染水平应进行控制,请参考新修订的《药品GMP指南》中的推荐值。
               
标题:持续稳定性考察条件是按药品标示的贮存条件或按药典指导原则                [2013-04-09]
[内容] 请问:1.标示的贮存条件是常温的话持续稳定性考察条件是药典规定的25度正负2度或是10度至30度?2.标示的贮存条件是阴凉的话持续稳定性考察条件是药典规定的6度正负2度或是20度以下?
[回复] 持续稳定考察的温湿度条件条件建议参照药典稳定性试验中的长期试验相关要求。
               
标题:B、C、D级洁净区空气消毒,我们现在是每天臭氧消毒60分钟,能否不再每月用乳酸和丙二醇消毒?                [2013-04-09]
[内容] 请问:B、C、D级洁净区空气消毒,我们现在是每天臭氧消毒60分钟,每月用乳酸和丙二醇消毒。我们认为每天臭氧消毒60分钟即可。能否不再每月用乳酸和丙二醇消毒?
[回复] 洁净区的消毒方法、频次,与市场车间的空气净化系统、人物流情况、设备的密闭情况及产品特性密切相关,企业应根据日常洁净区空气监测的数据而定。
               
标题:清洁验证                [2013-04-08]
[内容] 清洁验证也必须通过生产3批产品来验证吗?
[回复] 问题描述不太清晰,究竟是指清洁验证需要重复的次数还是产品生产的批次数量。
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清洁验证概念,在概念中明确生产的批量、批次、清洁方法、清洁过程等。
建议每次生产后按照清洁规程清洁,按验证方案检查清洁效果、取样并化验。重复上述过程三次。三次试验的结果均应符合预定标准。如果实际产品是有毒物质或有害物质,在清洁验证中,可以例外地采用物化特性相似的无毒无害物质来模拟。
       
标题:GMP认证咨询                [2013-04-08]
[内容] 1,我公司血液制品车间经迁建后即将试生产验证,设计批量6吨血桨,因血桨宝贵昂贵,试生产产品不能销售,请问可否按2吨的批量进行试生产验证。我公司有6个血液制品文号,可否只进行一个品种的工艺验证。2,由于是异地新建,牵涉到文号的变更地址,按照规定这个时间很长(大约4个月),请问申请认证时可否不等文号变更的批件下达,先用申请变更的受理单代替。
[回复] 1、应按照上市批量进行工艺验证。产品上市之前应完成工艺验证。
2、按照现有法规要求,企业应在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后按要求申请GMP认证。
               
标题:口服固体制剂产品可以一个批号,分装成不同的包装规格吗?                [2013-04-07]
[内容] 口服固体制剂产品一个批号,分装成每板10粒和每板12粒可以吗?如果可以是不是每个规格都要取样检验?
[回复] 这种情况是允许的。但如果分装成两个包装规格,则最终两个包装规格的产品批号应予以区别。
如果包装之前,每一个最小制剂单元都是均一的,那么,对于某些不会受到包装过程影响的化学或物理检验项目,可考虑参考引用分装之前的检验结果。
       
标题:公司更名与GMP认证                [2013-04-06]
[内容] 我公司品种为注射剂,由国家局进行GMP认证。现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目前正在向省局申请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上公司名称的变更。
由于我公司目前正在准备申请新版药品GMP认证,所以想咨询下老师,是否要先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办理《药品GMP证书》的变更(公司更名),拿到变更后的《药品GMP证书》,再申请新版药品GMP认证?还是先不走《药品GMP证书》的变更程序,而是将变更的情况在新版GMP认证申报材料中加以说明后一起进行?一起申报时以公司新名称还是旧名称进行?
[回复] 《药品生产许可证》上公司名称变更后再申请GMP认证比较合适。
               
标题:关于输液无菌工艺与F0值                [2013-04-06]
[内容] 公司生产输液产品,F0值小1.2005年以前批准生产。
简要情况如下:药品本身能耐高温,包材不能耐高温;目前的生产工艺F0值小于1,应属于热处理。
按2012版/新版GMP申请,能通过认证码?F0需要大于8,还是12?
[回复] 如F0值小于8,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8]7号)、《关于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有关问题的意见》(食药监办[2008]120号)要求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工作。
若经过药品再注册,仍被批准为为F0值小于8,则应按照非最终灭菌的产品组织生产,GMP认证时按照非最终灭菌产品的相关要求进行。

标题:骨替代材料认证                [2013-04-04]
[内容] 您好!我们是生物材料研发公司,请问对于骨替代材料,在中国有什么认证要求,认证手续、和办理流程?期待得到答复!谢谢!
[回复] 对医疗器械产品,包括骨替代材料,目前CFDA只有对企业实施GMP的检查要求,并无官方的“认证”要求。如要了解医疗器械GMP检查的相关要求、程序等情况,请登录CFDA网站查阅《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文件。
       
标题:注射用水分配管道可用巴氏消毒吗?                [2013-04-02]
[内容] 纯化水分配管道可采用巴氏消毒方式,请问,注射用水分配管道是否也可采用巴氏消毒?
[回复] GMP没有强制要求注射用水分配管道系统采用蒸汽灭菌、过热水等热消毒的方式来防止微生物的滋生,但从注射用水的使用情形来看(例如,用于无菌产品的生产关键步骤),则应尽可能保证注射用水分配系统的无菌性。因此,不建议采用巴氏消毒的方式进行。
               
标题:工艺规程生产操作要求中对所用设备的说明                [2013-04-02]
[内容] 工艺规程生产操作要求中对所用设备的说明:如胶囊充填工序,若该品种生产时不定设备,是否将会用到的充填设备都列出说明?
[回复] 应全部列出,并进行说明。
               
标题:注射剂洁净区用消毒液可用纯化水配制吗?                [2013-04-02]
[内容] 您好!我们的消毒液在进入B级时会进行无菌过滤,请问配制时可用纯化水吗?
[回复] 应确保A/B级所用消毒液的无菌。不建议使用纯化水对消毒剂和清洁剂进行配制。
               
标题:药品GMP申报资料问题                [2013-04-02]
[内容] 老师您好!我公司新建大容量注射液生产车间,现准备申报药品GMP认证。问题1、该车间为首次认证,是否需要提供最近一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生产线的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缺陷及整改情况,并附相关的药品GMP证书)?问题2、上次药品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化情况。
               
标题:生产线改造完成,在GMP认证申报前,该生产线的所有生产品种是否都要进行工艺验证         [内容] 生产线改造完成,在GMP认证申报前,该生产线的所有生产品种是否都要进行工艺验证
[回复] 现阶段,我国药品GMP认证检查是针对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结合重点产品进行检查。企业应至少完成该生产线上常年生产品种的工艺验证,其他产品应保证产品上市前完成产品工艺验证。
               
标题:进口药品口岸检后还是否需要企业自己检                [2013-03-28]
[内容]我公司进口一批药品,进来后送中检所检验,出报告后我是否可能直接采用中检所口岸报告,有没有必要我公司再检一遍?如果按委托检验理解,中检所都检合格我就没必要自己再检,他的数据我应该可以认的。如果从风险角度看,我们认为完全没有什么质量风险,自己再检一遍只能增加人力物力,没什么必要。注:此产品过海关后由我们送中检所取样检验后,就拉到了我们公司,中间没有中间商,不存在运输风险。
[回复] 企业应根据口岸检验取样后物料储存、运输等的具体情形,综合判定是否需要进行检验或者需要进行何种项目的检验。

题:咨询是否可以非GMP车间生产的样品进行前期药学研究工作                [2013-03-28]
[内容] 专家您好,我想问下对于一个新的原料药生产企业,现在想申报原料药的批文,由于目前厂房正建,预计2014年1月完工.是否可以对非GMP车间生产的原料药进行前期质量研究,工艺摸索,稳定性考察等;这样CDE是否能接受;当然现在核查时的三批抽样检验的样品到时在新的车间进行.谢谢!!
[回复] 关于药品前期质量研究的相关工作请咨询相关部门。
依据职责所定,我中心负责对依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GMP认证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AP认证的企业(单位)和GCP认定的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药品研究机构组织实施GLP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
               
标题:原辅料的检验                [2013-03-27]
[内容] 老师您好!GMP附录3:生物制品第六章生产管理第三十三条当原辅料的检验周期较长时,允许检验完成前投入使用,但只有全部检验结果符合标准时,成品才能放行。
以上规定的规则是否适用于其他药品的生产管理?
[回复] 已明确是生物制品。
       
标题:工艺验证                [2013-03-27]
[内容] 我公司新建了冻干粉针车间,所有产品将转移到新车间生产,所有产品的工艺验证是否必须在申报GMP认证前全部完成?最低需要几个品种的工艺验证资料?未进行验证的可否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开展?工艺验证的产品在取得证书后可否销售?谢谢!
[回复] 产品在生产前必须进行工艺验证。目前是按照剂型进行认证,至少要有1个以上品种进行工艺验证。
               
标题:持续稳定性考察项目、时间                [2013-03-26]
[内容] 持续稳定性考察项目、时间可否自行决定?如中药硬胶囊剂只在第12个月、第18个月、第24个月、第36个月取样检测水分、含量项。
[回复] 持续稳定性考察的目的是在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的质量,以发现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如杂质含量或溶出度特性的变化),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如检验项目少于成品质量标准所包含的项目,应当说明理由。
建议参照药典长期稳定性试验的要求进行。
               
标题:药用氯化钠的认证                [2013-03-24]
[内容] 您好!我公司准备建药用氯化钠生产线,请问:药用氯化钠是省局认证还是国家局认证?申请认证程序如何?
[回复]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除注射剂、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以外其他药品GMP认证工作。申请认证程序应按照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进行。
               
标题:新版GMP认证问题咨询                [2013-03-22]
[内容] 老师好,我有几个问题想问老师:
1、大、小容量注射剂灭菌及小容量注射剂色水检漏工艺用水使用纯化水是否可以?
新版GMP附录一无菌药品第十二章第七十条第四款:应当有措施防止已灭菌产品或物品在冷却过程中被污染。除非能证明生产过程中可剔除任何渗漏的产品或物品,任何与产品或物品相接触的冷却用介质(液体或气体)应当经过灭菌或除菌处理。我公司新建大小容量注射剂车间产品灭菌采用水浴式,灭菌过程及小容量产品灭菌结束后色水检漏,色水采用纯化水配制,采用纯化水可以吗?因为泄露产品能够看出来。
2、小容量注射剂有F0>8和F0<8品种是否可以在同一条生产线分阶段生产?
我公司小容量注射剂有F0>8和F0<8的品种,公司新车间设计两条生产线,分装线平行布局在一个功能间内,各自在B+A环境下,F0>8和F0<8品种是否可以分阶段生产?另外F0<8品种是否需要进行生产前培养基灌装试验?
3、对冻干产品培养基灌装试验中批量较小的产品如何界定?
新版GMP附录一无菌药品第十章第四十七条:批量较小的产品,培养基灌装的数量应当至少等于产品的批量。我公司冻干机批量为10000支,培养基试验的数量做5000支,是否可以?
4、D级区工作服用饮用水洗涤可以吗?
[回复] 1、色水检漏是注射剂生产中常见的一种传统检漏方法。
一般情况下,如果产品是无色液体并采用无色透明包材,用色水检漏后,灯检时会将渗漏的产品剔除掉。此时,采用纯化水配制色水的风险可以被接受。但是,如果是产品本身有颜色,或采用半透明、甚至棕色瓶等有颜色的包材,需要尤其慎重,应当考虑色水检漏后,灯检过程中是否能否将渗漏的产品完全剔除,若不能完全剔除,则色水不能采用纯化水配制。
2、F0>8和F0<8的品种不建议在同一条生产线生产。按GMP要求,无菌生产工艺的验证应当包括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
3、可以但要覆盖最差条件。批量较少一般情况下系指小于5000支的产品批量,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培养基模拟灌装的数量。
4、一般情况下可以。但如生产产品为容易长菌的品种时,企业应结合生产管理方式,充分评估后确定采用饮用水是否可行。
       
标题:对冻干产品培养基灌装试验中批量较小的产品如何界定?                [2013-03-22]
[内容] 新版GMP附录一无菌药品第十章第四十七条:批量较小的产品,培养基灌装的数量应当至少等于产品的批量。我公司冻干机批量为10000支,培养基试验的数量做5000支,是否可以?
[回复] 可以但要覆盖最差条件。批量较少一般情况下系指小于5000支的产品批量,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培养基模拟灌装的数量。
               
标题:1、大、小容量注射剂灭菌及小容量注射剂色水检漏工艺用水使用纯化水是否可以?                [2013-03-22]
[内容] 新版GMP附录一无菌药品第十二章第七十条第四款:应当有措施防止已灭菌产品或物品在冷却过程中被污染。除非能证明生产过程中可剔除任何渗漏的产品或物品,任何与产品或物品相接触的冷却用介质(液体或气体)应当经过灭菌或除菌处理。我公司新建大小容量注射剂车间产品灭菌采用水浴式,灭菌过程及小容量产品灭菌结束后色水检漏,色水采用纯化水配制,采用纯化水可以吗?因为如果有渗漏产品就能看出来。
[回复] 色水检漏是注射剂生产中常见的一种传统检漏方法。
一般情况下,如果产品是无色液体并采用无色透明包材,用色水检漏后,灯检时会将渗漏的产品剔除掉。此时,采用纯化水配制色水的风险可以被接受。但是,如果是产品本身有颜色,或采用半透明、甚至棕色瓶等有颜色的包材,需要尤其慎重,应当考虑色水检漏后,灯检过程中是否能否将渗漏的产品完全剔除,若不能完全剔除,则色水不能采用纯化水配制。
               
标题:质量标准和GMP认证                [2013-03-21]
[内容] 您好!我们是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有一个滴眼剂品种,是无菌制剂,执行标准为国家注册标准(2008年),标准中检查项目无渗透压规定。2010年09月起,根据2010版中国药典对眼用制剂的要求,企业内控标准增加了渗透压检查,但未修改注册标准。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要求,我们企业须在2013年底前完成2010版GMP认证,请问,滴眼剂的质量标准中渗透压检查未列入注册标准,仅执行企业内控标准,是否会影响GMP的认证?若必须要求列入国家注册标准,在递交GMP认证申报资料时,仅取得国家局的受理通知书即可还是要求取得新的注册标准之后方可进行GMP认证?
[回复] GMP认证的前提是企业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证明文件。申请GMP认证时应列清申请药品GMP认证的生产线,生产剂型、品种并附相关产品的注册批准文件。
在没有收到正式的补充申请证明文件前,企业应按照原有批准证明文件进行申报GMP认证。
               
标题:检查整改报告上报问题                [2013-03-21]
[内容] 注射剂GMP现场检查缺陷项目整改报告直接报国家认证中心还是由当地省药监局转报
[回复] 应直接报国家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同时抄送当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滴眼剂渗透压注册补充申请                [2013-03-21]
[内容]请问根据2010版药典规定,滴眼剂渗透压要与泪液等渗,我公司准备做滴眼剂渗透压的药品注册标准的补充申请,如果只拿到受理通知书,会不会影响今年的GMP认证呢?
[回复] 药品GMP认证的前提是企业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证明文件。申请药品GMP认证时应列清申请药品GMP认证的生产线,生产剂型、品种并附相关产品的注册批准文件。在没有收到正式的补充申请证明文件前,企业应按照原有批准证明文件的要求申报药品GMP认证。
       
标题:已获得小容量注射剂新版GMP认证证书,要增加中药品种如何办理认证        [2013-03-21]
[内容] 我公司小容量注射剂车间(终灭、非终灭生产线)已获得新版GMP认证证书,目前想恢复原中药产品生产,对中药提取车间进行异地重建,如果通过省局的产品工艺核查后,是否还需要进行GMP认证申请,是单独的提取车间还是整个涉及到的全部?
[回复] 已取得中药注射剂新修订药品GMP认证证书的中药提取车间异地重建后,需要再次进行药品GMP认证。如果是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的中药提取车间异地重建,请咨询当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关于GAP认证                [2013-03-20]
[内容] 您好,请问GAP认证证书公告后多长时间可以领取,在哪领取?
[回复] 目前不发放GAP证书
               
标题:工艺验证                [2013-03-19]
[内容]我们是生产冻干粉针剂的,生产的品种有3个。在申报新版GMP认证检查前,3个品种是否都要进行验证?验证1个品种是否可以,待以后生产前在进行其他2个品种的工艺验证。
[回复] 所有生产的品种都应进行进行工艺验证。
               
标题:关于滴眼剂洁净级别设置                [2013-03-19]
[内容] 我公司的眼用制剂为液体滴眼剂,其用法用量仅为滴眼,检验项目中有无菌项,那么依据新版GMP,其灌装工序应设置为C+A,还是B+A的洁净级别?如果是B+A洁净级别,那么所用内包材厂家最终内包却达不到与制剂厂家相同洁净级别,这种情况如何解决?急待回复,谢谢!
[回复] 灌装工序的设置级别要依产品是否为最终灭菌还是非最终灭菌确定,包材也应根据相应的用途来进行选择。
       
标题:新版GMP认证问题咨询                [2013-03-15]
[内容] 我公司正在准备新版GMP认证,涉及产品有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滴眼剂(有无菌检查项)、冻干产品、西林瓶装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请问老师几个问题:
1、认证费用如何收取?
2、西林瓶灌装线设计为冻干产品及西林瓶装非最终灭菌产品共线生产,冻干产品有三个品种,西林瓶装非最终灭菌产品有三个品种,可否各用一个代表品种进行认证?
3、滴眼剂是否省局认证,如果是省局认证,则企业要申报两次,可否一次申报与注射剂、冻干产品一起认证?
[回复] 1、现在收费标准是一个剂型(一条生产线)30000元,每增加一个剂型(生产线)增收3000元。
2、认证检查时无品种限制,每个品种都应进行工艺验证后才能生产。
3、滴眼剂是省局负责认证。
       
标题:申请药品生产现场检查延期                [2013-03-15]
[内容] 我公司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下发的“申请药品生产现场检查通知书”,但由于我公司生产车间正在进行新版GMP改造,已准备好申请药品生产现场检查延期的材料,应该往哪了个部门寄啊?
[回复] 延期申请递交部门和现场检查申请递交部门是一致的。

标题:同一集团物料的使用                [2013-03-15]
[内容] 当物料的生产企业与使用物料的企业属于同一集团公司,且运输过程无被篡改、假冒、替换、变质等质量风险,企业可考虑直接采用物料生产企业的检验报告作为放行依据,但鉴别项目必须由接收企业自己完成。如何解读,现在是否还适用?
[回复] 此问题解释见2012年9月18日《中国医药报》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解答(二)。
       
标题:认证生产品种                [2013-03-14]
[内容] 哪个文件中规定,一条生产线如果有三个以上的品种,车间重新改造后认证前最低必须试生产三个品种进行验证,按剂型有一个代表品种验证三批可以申报吗
[回复] 验证是一项长期持续性的工作,所有的品种在产品上市前都应完成工艺验证。
标题:新建原料药车间申报6类化药,是否可以通过GMP认证                [2013-03-11]
[内容]我们是一家药品生产企业,最近引进了一个化药6类品种,为此按照新版GMP新建了一个原料药车间,但是以前听说要通过GMP认证需要由新药证书,但是现在6类化药国家局是不颁给新药证书的,只批准生产,请问老师我们是否单就这个仿制药可以通过GMP认证呢?
[回复] 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新增药品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未强制要求必须有新药证书。
具体可参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并可向当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标题:租赁厂房能否申请GMP                [2013-03-10]
[内容] 请问申请药品生产GMP的厂房设备,可不可以是租赁但非我单位所有的?
[回复] 申请认证的厂房地址需与药品生产许可证地址一致。
       
标题:药品使用剂量                [2013-03-08]
[内容] 请问国家对药品使用剂量的标准是什么?说明书剂量和文献剂量那个更具有法律权威。
复方甘草酸苷粉针(冷冻)的最大使用剂量是如何规定的?剂量过大或超出说明书剂量的双倍,会产生什么副作用?
[回复] 请咨询注册管理部门。
               
标题:新药生产现场核查问题                [2013-03-06]
[内容] 目前,我们有一品种准备报产,因为我们新的车间还未建成,我们可以在原来的生产车间(目前该车间的GMP证书已到期,根据企业整体规划,该车间将不再申请GMP认证,未来只做药品中试生产研究用,该车间符合GMP要求,但是我们将不再申请新版GMP认证)申请生产现场核查吗?我此次只申请新药证书,不拿生产批件。
[回复] 请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以及第六十五条。
               
标题:关于现场检查的咨询                [2013-03-01]
[内容] 您好!请问13年1月之后的体外诊断试剂在注册时是否还需要申请现场检查?不同类别试剂是否有不同的规定?谢谢!
[回复] 请按照现行文件<关于实施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7]230号).<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实施规定(试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239号)规定要求办理.
               
标题:认证条件                [2013-02-25]
[内容] 你好,我公司准备六个车间参加认证,但是其中一条抗肿瘤水针车间无品种,能否参加认证?
第二:因我公司现有多个车间参加认证,文件中规定,一条生产线如果有三个以上的品种,最低必须试生产三个品种,但我公司参加的生产线多,能否一个车间生产一个品种
[回复] 无品种不能申请认证检查,拟在生产线上生产的品种都应该进行工艺验证。
               
标题:持续稳定性考察贮存条件                [2013-02-21]
[内容] 持续稳定性考察贮存条件是否可采用标示贮存条件,如标示贮存条件为常温,是否可在0-30度,相对湿度45%-65%条件下进行持续稳定性考察?
[回复] 请按新修订的药品GMP第234条,中国药典的相关要求选择。

题:创可贴类可最终灭菌的外用药品洁净                [2013-02-21]
[内容] 我公司从1987年即开始生产创可贴类药品,该类药品主要用于浅表小伤口、小创面的压迫止血及消炎、护创。该药品质量标准中一直都有无菌检查项目,是可以通过最终灭菌方式来实现无菌的外用药品。98版GMP实施后,就创可贴类药品生产暴露工序厂房洁净度级别设置问题在向国家局GMP认证中心咨询后,明确为按照不低于30万级设置。因此,我公司创可贴类药品生产厂房按30万级设计,在2004年初次及2009年再次通过GMP认证。该药品生产多年来质量稳定,出厂检验、市场抽检、临床应用均未发现质量问题。在2010版GMP中,创可贴类药品在新标准中仍未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其生产厂房洁净级别。创可贴类药品虽为无菌药品但可最终灭菌,不同于注射剂、血液制品等无菌药品要直接进入血液循环,且按30万级控制也能确保药品质量,因此,拟将创可贴类药品生产暴露工序厂房洁净级别提高至D级设计,是否可行?
[回复] 请根据产品的特点进行全面的质量风险评估,根据评估报告选择相应的洁净级别
       
标题:来曲唑分类问题                [2013-02-19]
[内容] 我公司拟生产来曲唑胶囊,需要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胶囊剂生产线增项,请问来曲唑应归为抗肿瘤大类还是激素类?能否在我公司已有的胶囊剂生产线(非肿瘤类)上生产?
[回复] 属抗肿瘤类。能否在其他生产线上生产,应具体考虑其产品特性和毒性。
       
标题:药品GMP和GMP车间认证有何区别                [2013-02-18]
[内容] GMP车间认证是药品gmp认证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吗?GMP认证是否可以由第三方来做,还是必须由国家药监局做?请指教,谢谢。
[回复] 对于药品生产企业,只有药品GMP认证。是由国家局和企业所在地省局负责,没有第三方。
               
标题:关于变更药品说明书                [2013-02-07]
[内容]我单位有一个药品“硼酸氧化锌冰片软膏”在适应症中为“用于湿疹及亚急性皮炎,也可用于浅表创伤、烧伤及褥疮的辅助治疗”。其中涉及到“烧伤”,按照新版GMP应该执行无菌工艺生产,但在临床上根本没有医生将这个药用在烧伤上,全用在湿疹上。为了患者用药安全,我们可否变更药品说明书?将“烧伤”改成“没有破损的烫伤”或者取消“烧伤”两字。
如果申请变更是按照药品补充申请程序吗?是国家局批复?还是省局批复?请给予指导。谢谢!
[回复]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24号)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补充申请部分有具体要求。详细请咨询注册部门。
       
标题:关于医疗器械GMP检查时的问题                [2013-02-06]
[内容]涉及到重新注册产品,在进行申请、规范检查时,是否会要求取得产品型式检验报告,该报告是在重新注册时需要提交的资料。谢谢!
[回复] GMP检查办法中无此要求。
               
标题:共线生产问题                [2013-01-20]
[内容] 老师您好,我公司正在GMP改造,问一下,灭菌F0大于8与F0小于8的小容量注射剂是否共线生产。
[回复] 灭菌F0大于8的产品其灌封环境为C级背景下的局部A级;F0小于8的小容量注射属于非最终灭菌产品,其灌封操作环境应在B级背景下的A级。两种产品的工艺和关键控制点不同,所需要的相应设备、人员等也不同。
       
标题:最终灭菌产品,大容量注射剂的灌封区A级有必要动态时时监控空气悬浮粒子吗         [2013-01-18]
[内容]我们是生产大容量注射剂,最终灭菌产品,请问,在灌封的A级区,有必要一定安装悬浮粒子在线监测仪,对悬浮粒子进行动态时时监控吗,目前,我们企业是进行周期性的每月一次动态监测空气悬浮粒子,每周一次动态监测沉降菌和浮游菌。
[回复] 对于无菌药品生产,进行悬浮粒子的监控是必要的。最终灭菌产品可根据验证结果调整监测频次。
               
标题:关于药品的批号                [2013-01-14]
[内容] 一个产品的一个药品批号,在包装时可否分成两个或以上的最小包装规格?
[回复] 不可以,如果包装规格不同应进行明确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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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2-15 17: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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