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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网络:
在 2014 年 11 月结束的第 26 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上,法制司的吴莉雅做了题为《药品管理法修订情况介绍》的报告,介绍了《药品管理法》修订情况的最新进展和整体思路。其中提到,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药品监管趋势,新《药品管理法》拟建立如下监管思路: 逐步下放和取消药品 GMP 和 GSP 认证制度,将认证制度和药品企业准入标准,以及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结合起来,减少审批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飞行检查,就是这些措施中的有力之一。 在《药品管理法》中明确增加召回制度的规定,以解决下位法和上位法的矛盾冲突问题。 第一、建立双罚制度,对企业法人和质量受权人(自然人)进行连带处罚措施,并建立黑名单和禁入制度。 第二、增加约谈和警告信制度。 在目前过渡阶段,为了确保药品质量稳定和安全可靠,CFDA 近期多次派出飞行检查组,对相关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同时,国家局也督促各相关省局,加派人力,对自己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大力度的抽查和跟踪检查。
近期的飞检确实是频发了,GMP证书也吊销了不少,处罚力度在逐步加大;感这样确实比认证检查更能查出问题,GMP认证这种形式上的检查也确实该结束了,这样的话,认证咨询公司是不是要死悄悄了?是不是断了某些人的发财路了?,哎不在进行MGP认证有人欢喜有人忧,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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