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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靓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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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及其它] 请教:分析方法验证、确认与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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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7-10 14: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7-10 14:04
看来火星人是无所不知啊

不是无所不知,是比常人多知道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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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0 14: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7-10 12:32
谢谢您的回复。
方法开发在之前的工作中有接触过,但不想在此贴进行讨论,因为本贴的主题是分析方法验证 ...

我认为跟谁做都可以,因为后面的实验室已经和研发做了转移,这个转移已经被认可了,所以跟大生产的实验室做也可以。在方案中把这个描述一下,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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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10 14: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wder1342 发表于 2014-7-10 14:22
我认为跟谁做都可以,因为后面的实验室已经和研发做了转移,这个转移已经被认可了,所以跟大生产的实验室 ...

理论上是可以。只是,我提问的时候,忘了说,从研发转到QC已经很多年了。所以,从熟练角度来说,还是两个QC部门转移更合适些。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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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7-10 15: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7-10 12:32
谢谢您的回复。
方法开发在之前的工作中有接触过,但不想在此贴进行讨论,因为本贴的主题是分析方法验证 ...

嗯,两个QC部门核对一下,看看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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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16: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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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5 09: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我认为分析方法验证是药品研发过程的问题,而确认是法定标准的在本实验室的适用性,现在我糊涂了,这转移又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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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11: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honey_li 发表于 2014-10-15 09:53
原来我认为分析方法验证是药品研发过程的问题,而确认是法定标准的在本实验室的适用性,现在我糊涂了,这转 ...

因为公司比较大、部门比较多带来的工作!这也可能只是某些大公司的做法,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
我试着解释一下,不知道能不能把你从糊涂中“解救”出来?
在同一个公司,某个分析方法经方法开发部门(称A)开发、验证之后,转移到常规检测部门(就是我们常说的QC部门,称B),这个时候,这个分析方法就要做转移。目的是证明这个方法适用于A部门的同时,也能适用于B部门,也就是说对应同一个样品,给A的人、用A的仪器测的结果,和给B的人、用B的仪器测的结果一样(当然,这个一样是指在可允许的误差范围内)。我觉得方法转移的道理和方法确认相似,但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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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9 16: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下大佬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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