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收起左侧

[现场管理] 【有奖讨论】选择药厂操作工还是QA?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7-8 16: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凡事都要从基层干起,以后选择什么职业可以很顺利,毕竟有些东西是相互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8 17: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情况了,如果你在生产岗位上以后有希望提拔的话,就别去QA了,因为操作工比一般QA收入高,高级生产人员比高级QA收入高。如果你到QA能很快提拔就另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8 21: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都有前途,QA的知识面比生产广一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9 11: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QA是干什么的在国内,我和很好奇,个人还是觉得做做生产就不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9 11: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条件先QC、车间都做一下,再到QA,前途一片光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9 11: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曙光在前头 发表于 2014-7-3 22:23
好马不吃回头草,既然已经跨出来了就义无反顾,坚持做下去,学好本领

时代变了,好马就吃回头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9 11: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嫁给董事长靠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9 13: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毒手,你还需要做这个选择题吗????

年轻人,怎么选都是没错的!关键是你自己喜欢不喜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7-9 13: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幻影 发表于 2014-7-4 06:48
找个好老婆吧。

准备拼岳父?

点评

,在拼的范围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9 13:3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7-9 13: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7-9 13:30
准备拼岳父?

,在拼的范围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9 16: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药毒现在做倾诉故事主持人啦
对于这个问题吧,如果你只想在一面做得很好就做操作工。QA是一个很全面的工作。
要么就做毒龙钻,一面尖。
要么就做QA,得八面玲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9 16: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女的嫁个高富帅.男的找个富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9 16: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只能算是娱乐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9 16: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一下跑题这么远了,按你的说法肯定在车间干好了,一样的能学到东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9 21: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在哪打工,我觉得气氛很重要,比工资更重要。如果大家在一起相处很合得来,环境氛围好,开开心心,那比什么都好。
操作工也不是没有前途,比如基层工段长或者班组长,车间工艺园,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甚至老总,你想晋升正常的一般都是这个过程。
还有你说的体力活,我觉得我们每天还是要参与一些,你有这样方便的机会你应该感到庆幸,你看许多没这机会的,还需要专门抽时间去公园锻炼;还有那些年轻时不锻炼的,他们等到老了拄个拐仗一腐一拐的去锻炼,想想你也要觉得幸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10 09: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行出状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10 09: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技术工人是药品管理法中规定必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7-10 12: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做操作工积累经验吧,QA需要很多知识和生产经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10 12: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有利可图,回头就回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10 14: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1、比较两家哪家更有发展潜力
2、操作工与QA只是工种不同,只要跟学习你也会达到QA水平的。
3、人生决择只有靠自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13 16:4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