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巴西木
收起左侧

[人力资源] 员工因公司而加入,却因中层管理而离开(转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21 21: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7楼的观点,其实中层也是老板选出来的,公司用人的原则,选拔机制决定了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中层,有些公司优秀的人也没机会成为中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22 14: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3:}中层管理因什么而离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22 15: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很好,一针见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22 19: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层很蛋疼啊  听着抱怨 解决问题  还得受着领导的批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3 08: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层文化适合大企业,小企业常常淡化中层和高层差别,老板文化即企业文化。

大企业也有分歧:恒瑞就是典型的孙飘扬文化, 海正倒不是白桦能独当一面,中层李永康等才是推进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3 08: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longderen 发表于 2014-5-18 08:30
中层其实是最难做的,维上护下,做夹心饼干,不易呀

同意,就像人到中年,上面是老板一言九鼎要维护,下面是小朋友要关爱教导,啥啥都得自己扛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23 08: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enoitxu 于 2014-5-23 09:08 编辑

中层不好做 加薪饼干 对上下负责 人员流动原因很多 即便是中层管理者也有很多掣肘 能用到的资源有限 也没法给你什么承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23 09: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mutoulv 发表于 2014-5-18 13:55
谬论!现在的社会状态,一般都是因为薪资待遇,这个才是最主要的!,您说的那个只能是共产主义下存在的。

同意,员工有情绪,不外乎两点:1.没有体面的待遇  2.没有体面的title,难听点就是名和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3 09: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带头的人很重要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3 11: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中层很受夹板气,上有老板,下有员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23 11: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中层管理者真是不容易,权力小,责任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3 11: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分析的很对,员工离职时中层的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3 14: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文化很重要,但要敢于打破常规,重用一些有才能的人,而不是资历高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3 15: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不错,有道理,但是本人不苟同02年中国打进世界杯这一事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4 08: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了这么多年,我曾问过许多离职的员工,他们真正的离职原因可不是你说的那样。一般都是觉得工资低,自己应该得到更多。中层有问题他们早就会往上打小报告了,哪里会委屈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24 09: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是否能取得卓越成绩,跟他的天赋是有关系 的。丑小鸭可以变天鹅,但前提是它必须是一个天鹅蛋,鸭蛋是怎么都孵不出天鹅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24 09: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4 09: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一个好中层难啊!  要60%的为下属考虑,再就是40%为老板考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24 10: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的很到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24 17: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7楼13楼说的不错,中层和公司制度以及企业的文化是相结合的,目前人员的流动是各方面的都有,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中层就没有流失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15 23:4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